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22:47 427 人看过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

最近省外的一所民办培训机构,因发布虚假广告、盲目扩张、不按规定乱收费、忽视办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等问题,引发学生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当前在全国人民抗震救灾迎接奥运的特殊时期,为做好技工学校、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的稳定工作,我厅决定开展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大检查。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强化职业培训、鉴定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乱办班、乱收费、证书太滥等严重扰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职业培训、鉴定活动进行大检查。通过治理整顿,完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管理、工作质量管理、健全监督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技工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收费许可证和标准、招生简章情况。

(二)检查职业培训、鉴定机构依法建立规章制度,批准职业(工种)相对应的设备设施或场地、师资队伍配备(需查验与批准工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收费许可和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将2006年至2007年工作情况,按第二条第二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报所在地区州、市劳动保障部门。

(二)昆明地区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同时报省、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由省、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组织检查。

(三)各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检查情况报省厅。

(四)全省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发布公告合格的培训、鉴定机构。对达不到机构设置标准、规章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混乱的机构进行限期整改的社会公示。

四、几项具体要求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检查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一部署,抽调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有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梳理出重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职业培训、鉴定机构进行整改。要加强部门协调,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事件,切实做好稳定工作。

(二)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排查隐患,明确技工学校校长、职业技能培训法人、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有稳定工作的主要责任,抓紧研究制定疏导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稳定。

(三)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做好学员师生间的沟通工作,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培训、鉴定工作秩序,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四)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要建立起重大事件上报制度,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伤亡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和紧急处理措施。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审批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虚假广告相关文章
  • 劳动部、农业部关于开展乡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乡镇企业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乡镇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到1996年底,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已达1.35亿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乡镇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引导乡镇企业尽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乡镇企业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乡镇企业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97〕8号)精神以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关规定,现就开展乡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做好协调、咨询、监督、检查工作。二、各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乡镇企业职
    2023-06-10
    267人看过
  • 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咨询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关于扩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3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75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经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研究,拟在北京举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咨询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本次咨询培训班在部培训就业司指导下,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二、参加人员1.各地区、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1名。2.2007年拟申请认证的机构技术人员。三、咨询培训内容(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023-04-22
    111人看过
  • 在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一)从2003年9月起,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均须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9号)要求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切实帮助学生了解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掌握求职方法和技巧,提高求职就业能力。(二)为促进职业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厅将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分期分批对职业指导教师进行培训。今年内,每所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就业训练中心要拥有1名以上职业指导教师;技工学校逐步达到每校有3名以上职业指导教师的要求。(三)各地要将职业指导课程开设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评估和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内容;引导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时、主动地为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和训练中心提供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要按照要求,健全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有
    2023-06-05
    387人看过
  •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根据《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吉劳社培字[2006]82号),我省将组建一支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选应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等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5年以上;(二)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资格3年或考评员资格3年或技师资格5年以上;(三)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或相当于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四)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3年以上;(五)具有较强
    2023-04-22
    478人看过
  • 研究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杨浦区日前召开高技能人才工作推进会暨2008年杨浦区职业技能竞赛表彰大会。会议对杨浦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人才培养和选拔力度,适应区内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需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杨浦区劳动保障局和相关宣传部门要树立典型,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站等方式加大对技能人才宣传,塑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三是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杨浦区内高校等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的长效机制,为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会上还对今年杨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的10家优秀组织奖单位和八个竞赛专业24个获奖选手颁发了奖杯。
    2023-06-05
    466人看过
  • 关于切实做好《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宣贯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宣贯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宣贯和培训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宣贯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宣贯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08]42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08年3月3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规范》是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的国家标准,是村镇建设技术法规的基础成果。《规范》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村庄整治工作深入,把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方向和力度,将起到重要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规范》的意义,增强做好村庄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规范》的贯彻实施。一、做好《规范》
    2023-06-10
    234人看过
  • 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到1993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1766.9万户,从业人员2939.3万人,其中从事技术性生产经营的约有210多万户,从业人员500多万人;私营企业23.8万户,从业人员372.6万人,其中从事技术性经营的约有10万多户,从业人员190多万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要求学习职业技能、进行技术等级鉴定的愿望日益强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养大量的熟练劳动者和各种专业人才”及“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的精神,进一步调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服务质量,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
    2023-04-22
    292人看过
  • 关于做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0〕26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33号)精神,加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现就做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原定点培训机构经费申请的衔接工作2011京人社能发〔2010〕26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33号)精神,加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现就做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原定点培训机构经费申请的衔接工作2011年1月1日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原定点培训机构),在2010年度开展的补贴培训,且未在当年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可以在2011年度按有关规定,向属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09
    59人看过
  • 《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的设立》审批
    服务名称:
    2023-11-26
    100人看过
  • 劳动社会保障局全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静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培训3期,164人,农民工培训19期,1021人,农民工特殊工种培训1期,36人。为搞好就业培训,该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从培训高技能人才、拔尖人才入手,允许破格晋升职业资格,确实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输送人才。二是实施技术工人蓝领双证工程,按照要求,蓝领双证实施范围由工业扩大到服务业,由国有企业扩大到民营企业,让更多的有技能无学历、有学历无技能的职工,通过岗位技能培训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三是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提高工程。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二、三产业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四是实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程。对失业人员经过免费培训仍未就业的,由一次培训增加到两次,就业困难群体可以享受3次免费培训。
    2023-06-05
    434人看过
  • 大学生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可申请补贴
    日前,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印发了《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报拨付办法》,明确了在杭高校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中的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的申报办法。根据该《办法》,已参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鉴定),并在杭创业、就业的在杭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毕业未实现就业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以及外地高校毕业未实现就业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户籍大学生,只要满足申报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培训补贴。大学生申请补贴需符合的条件有:1、须获得国家认可的高校毕业证书;2、参加创业培训须取得合格证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3、在杭创业或与对口行业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4、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户籍大学生只要符合第1、2条即可。按照《办法》规定,培训补贴将按照谁支补谁的原则发放。培训经费由大学生个人支付的,
    2023-06-10
    415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加强地方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我国的职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需要,我部正在组织有关专家抓紧制定颁布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和规范)。同时,一些地方也自行制定了一些地方标准和规范,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有的地方标准和规范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有的职业(或工种)甚至有几种不同的地方标准和规范,这严重地影响了标准和规范的严肃性、权威性,同时不利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统一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制定工作的管理,保证标准、规范的严肃性,现将对有关地方制定标准和规范工作的具体意见通知如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中的工种和劳动部已确定的新职业或工种,由劳动部或劳动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3-06-10
    202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法》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已于1999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0年7月1日施行。为了保证《会计法》各项条款的贯彻实施,现就组织开展《会计法》培训工作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切实重视和认真做好《会计法》培训工作《会计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学习、贯彻《会计法》,是每一个单位领导人、每一位会计人员应尽的职责。做好《会计法》地培训工作,是正确贯彻实施《会计法》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会计法》的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二、《会计法》培训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广大会计人员全面学习和掌握《会
    2023-04-24
    357人看过
  • 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法函[2005]10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特别是从事建筑活动的农民日益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法律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使农民工真正懂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有责任将农民工有哪些权益、怎样维护自已的权利告诉广大农民工,这是建设领域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的重要体现和具体措施。为
    2023-06-10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广告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更多>

    #虚假广告
    相关咨询
    • 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1号2号楼旧一点,没有独立卫生间。某些大一新生可能要住那了.其它楼都有独立卫生间,但都没空调,电视,热水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中国宁波,是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学校历经数次调整、搬迁、拆并,1999年在“宁波商业学校”的基础上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5
    •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7类特殊工种的工作,必须从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中挑选。这7类工作是:(一)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生产岗位的特殊工种;(二)食品、自来水、电、燃气等供应与服务岗位的特殊工种;(三)交通运输与保障、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岗位的特殊工种;(四)公共安全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岗位的特殊工种;(五)特种
    • 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奖惩主要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裁员主要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 xx学校获得了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单位资质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情况的通报》(武人社函201683号)武汉XX学校(人社民号)是2015年度年检合格学校,具体情况可向辖区人力资源局详细咨询。
    • 如何区分“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是服务期协议存在的唯一条件,提供住房、汽车、户口等特殊待遇已经不能约定服务期了。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在服务期协议中明确专项培训费的构成,除培训费用外,还应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