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加班加点后应享受什么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08:04:15 172 人看过

职工加班加点应享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企业不应强迫职工加班加点吗

企业不应强迫职工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临时工加班不享受双倍工资待遇
    临时工周末加班理论上也是应该有双倍工资的,因为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根本就不存在着所谓的临时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工为由拒绝签合同,更不能因为当事人是所谓的临时工就不发放加班费。星期六上班算加班还是正常上班?星期六上班不一定算是加班的。对于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并不是全国统一规定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具体的工作时间要看所在单位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工作不超过五天、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度就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
    2023-07-04
    486人看过
  • 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加班费的适用人群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的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第四条则明确指出,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务员,有专门的针对公务员指定的《公务员法》,《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费不适用于公务员,他们没有加班费,只能安排补休。《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
    2023-02-04
    354人看过
  • 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一、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加班费的适用人群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的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第四条则明确指出,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务员,有专门的针对公务员指定的《公务员法》,《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费不适用于公务员,他们没有加班费,只能安排补
    2023-04-28
    374人看过
  • 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一、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加班费的适用人群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的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第四条则明确指出,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务员,有专门的针对公务员指定的《公务员法》,《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费不适用于公务员,他们没有加班费,只能安排补
    2023-06-17
    309人看过
  • 加班猝死是不是工伤,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加班猝死是工伤,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周末还有工作日之外的时间工作都算为加班,所以加班猝死是工伤。加班猝死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存在劳动关系并能认定是为公司而加班的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赔偿的。一、加班猝死是不是工伤加班猝死不是工伤。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因为此时的该职工处于工间休息的状态,或者叫做属于处于待命状态的非生产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亦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二、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加班猝死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的,均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2023-06-05
    407人看过
  • 因工加班猝死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死亡标准是什么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二、住在宿舍摔跤了算工伤吗员工住在宿舍摔跤了很难认定为工伤。因为当事人要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当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认定为工作的收尾性工作,或者系因为工作往返导致,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2023-04-12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职工在加班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4
      职在工加班加点后一般应该享受加班费的待遇,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的天数。
    • 员工加班后死亡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30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 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7
      可以,加班猝死依法应认定视同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6
      加班猝死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 48年参加工作,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48年参加工作,应该享受的待遇应该和当地的政府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