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诉讼的执行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5:25:28 111 人看过

税收行政诉讼的执行规定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企业未按期缴纳税款怎么办?

公司不按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1、罚款。

(1)公司没有按时申报纳税的,可以罚款。纳税人没有按时申报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没有按时缴纳税款的,也可以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没收违法财物和违法所得。这是《行政处罚法》常见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一般在税收处罚中较为少用,更多的体现为税收机关就未交或少交的税款加收滞纳金。

3、停止出口退税权。事实上,当公司没有按时缴纳税款的,税务税务机关是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或免除已给予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如不予退税、少退税、限制退税等。

二、税务局可以冻结公司账户吗?

不可以,对于欠税企业,在限期内仍未缴纳欠税的,税务机关可以直接从该企业银行账户中扣缴税款或查封企业其他财产,但不可以直接冻结该企业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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