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51:07 427 人看过

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条款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等事项。

民法典中什么是合同免责条款

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免除一方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2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南昌县征收房屋补偿的规定
    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方案如下:其一,对于被征用的集体土地居民住宅房屋进行补偿时,按照房屋补给单价以及所涉住房建筑总面积进行计算;其二,宅基地的所有权所在地位补偿金额则是根据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与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来确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0
    177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辞退的赔偿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辞退的赔偿规定民法典当中没有关于辞退的赔偿规定,关于辞退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当中。《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解聘员工补偿的是基本工资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平均工资既包括基本
    2023-05-06
    473人看过
  • 关于农民房屋的法律规定
    1、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是村里分给农民用来解决农民的住房问题的,农民只有在宅基地上盖房子的权利,没有买卖的权利。2、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也不能出租,这是农民因为其特殊的身份而无偿得到的一种社会福利和保障,其他人不能获得。3、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变化只允许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在本村的村民之间如果进行土地的买卖或者是转让,但不是本村的村民进行这些活动是不允许的,也是不被法律保护的。农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农民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2023-08-04
    446人看过
  • 农民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建议
    虽然征收补偿发生在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但农村被征收人有充分的理由享有相同的法律环境。从宪法和法理上看,限制和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不能由其他机关行使。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制定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法。明确界定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确立征收补偿基本原则的基础。首先,政府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征用”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就政府而言,农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因征收而拆迁房屋)实质上是公权力对私权的干涉。最基本的原则是政府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法律规定的授权事项不能做,包括权力范围和行使权力的方式。就农民而言,他们的私有财产应该受到法定公共利益的限制。二是公平合理补偿原则。征收后的法律关系是“补偿”。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对农民财产损失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农民有权要求政府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应遵循平等、合理的基本原则,并对实际损害进
    2023-05-07
    477人看过
  •  民法典对遗产税征收的相关规定
    遗产税并未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进行规定。然而,征收遗产税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目前,我国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正在研究是否征收遗产税,但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公民继承遗产时无需缴纳遗产税,但如果要出售继承的房产则需缴纳房产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遗产税并未进行规定。因此,遗产税在我国并不存在。征收遗产税的目的在于防止贫富过于悬殊,我国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对是否征收遗产税的问题进行研究,不排除将来会出台征收遗产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公民继承遗产无需缴纳遗产税,如果要出售继承的房产则需缴纳房产税。 遗产税对贫富差距的影响遗产税是一种针对遗产的税收,其征收对象是遗产的所有人。遗产税的征收对象不仅限于富有的个人,也包括普通家庭。然而,遗产税在实践中往往会加剧贫富差距。一方面,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遗产的所有人,而遗产的所有人往往是一些富有的个人或家庭。因此,当这些人去世时,他们留下的遗产往往会被
    2023-08-31
    386人看过
  • 道路征收对房屋的补偿方式及相关规定
    具体标准是,楼房二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和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公路占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
    2023-07-05
    463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1、补偿对象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2、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3、拆迁居住房屋补偿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以下三点:1、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
    2023-07-02
    406人看过
  • 《关于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2012年4月9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法院如何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受理后如何进行审查和裁定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并确立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该司法解释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法释〔2012〕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维护公共利益
    2023-06-05
    394人看过
  • 政府征收房屋后面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规定
    市、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政府征收房屋程序是怎样的1、发布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2、登记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3、制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社会风险性评估。4、评估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5、拟定征收补偿方案。6、签订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2023-08-09
    37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有关于征用、征收的条例吗
    一、民法典中有关于征用、征收的条例吗有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二、征收、征用的区别和共同点征收和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我国确立了征收、征用制度。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把私人所有的财产强制地征归国有;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征收和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征收是国家从被征收人手中取得了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征用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私有财产的强制性使用,在紧急情况结束后,要把被征用的财产归还给权利人。征收和征用也有共同之处,就是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公共
    2023-04-12
    448人看过
  • 房屋抵押: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可以抵押,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房屋是抵押人所有,并且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抵押房屋时,在抵押合同中要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抵押期限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有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否则抵押权消灭。民法典关于货损赔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
    2023-07-11
    483人看过
  • 我国关于农村征收补偿项目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公务员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吗公务员能不能领征地补偿款,关键并不是公务员身份本身,而是公务员是否拥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的就能获得补偿。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拆迁补偿款发放方式是什么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要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过其同意后支付其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
    2023-06-25
    281人看过
  • 民典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一、每周工作超过多少小时算是加班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算加班。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二、劳动法中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
    2023-02-08
    291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如何规定的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
    2023-04-14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屋征收有法律规定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1、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
    • 民法典规定关于乡村房屋采光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30
      两方商量,商量不成的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准则,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
    • 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4
      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有:征收是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
    • 民法典房屋没过户房屋征收补偿归谁所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1
      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征收补偿归房屋所有人所有。 所以,房屋未过户房屋征收补偿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 民法典关于小区的房屋临时管理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30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使用物业时应当依照有利于使用安全、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日照、管线铺设和建筑维修、有害物质排放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应当制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