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定作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
当损害是由定作人具有定作过失、指示过失或选任过失,而承揽人毫无过失而发生时,是典型的替代责任形式,即责任人为定作人,由定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揽人为行为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承担,即定作人定作、指示或者选任的过失,由受害人证明。承揽人认为定作人有过失时,为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减轻自己的责任,也可以举证证明定作人的过失。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的当事人资格,在定作人承担替代责任时,受害人为原告,定作人为被告,承揽人可列为第三人。
第二,定作人与承揽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揽人执行承揽事项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虽然由于定作人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但承揽人亦有故意或过失者,则系定作人与承揽人共同侵权。
第三,由承揽人单独负赔偿责任。
承揽人因执行承揽事项,不法侵害他人权利,如果定作人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并无过失时,则由该承揽人单独负责,与定作人无关。如果定作人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但承揽人不依定作人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别出心裁,致加害于第三人时,则损害的发生与定作人的过失没有因果关系,即有过失而不具原因力,定作人不负责任,由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双方承担责任份额的大小,应依各自的过错轻重和原因大小确定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归属:签字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176人看过
-
责任归属不明,车祸责任书未明确,责任归属仍需澄清
278人看过
-
责任归属:肇事者与车主何人担责?
355人看过
-
违约责任要承担举证责任要明确
360人看过
-
主要责任承担者是谁?
406人看过
-
责任归属明确,肇事者是否赔偿?
83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责任归属明确的交通事故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201.当事人逃离现场、导致现场变动、证据丢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与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
责任归属明确且肇事者全责,受害人如何维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7根据我们国家的交通法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肇事方拒绝承担全部责任时,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第一种方式是与警方进行沟通。在与警察局反映情况的同时,详细描述肇事方拒绝赔偿的行为,以便警方采取适当措施。 第二种方式是提起诉讼。如果警方在调解无果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仍未得到执行,您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
承担责任归责原则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国外立法普遍认为,监护人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并且推定发生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行为时监护人在管束监护人方面有过错,如监护人举证已尽监护之责则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已尽监护之责的,仅仅是减轻其责任,并非免除其责任,有些同志据此认为监护人应当是依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笔者认为他们疏忽了一点,虽然监护人在已尽监护职责时仍需承担责任,但已减轻了其部分责任,则受害人
-
如何确定承担连带责任责任的主体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81、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进行确定,无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确定,无法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
-
明确退房原因责任如何归属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4房屋主体质量出现问题、开发商私自变更小区规划、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等情况出现,购房者都可申请退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为了更好地约束开发商,购房者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好详细的约定,比如开发商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已交房款应在多长时间内退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