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对于哪些费用予以支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14:58:49
146 人看过
(1)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
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包括基本医疗所必须的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和材料费)。
(2)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
(3)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并发症、合并症的费用是指生育产假期间并发症和生育当期合并症、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洛阳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育手术费用情形
24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支付生育保险基金
14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哪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程序有哪些
354人看过
-
巴中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383人看过
-
沈阳不予支付生育保险的费用
260人看过
-
生育保险的生育基金由谁支付
13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6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
-
生育保险关于生育保险金应支付的费用规定是啥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生育保险金应支付的费用目前主要包括三项内
-
济南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有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2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济南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是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是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是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是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七是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
-
我国法律对生育保险金应支付的费用有哪些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生育保险金应支付的费用目前主要包括三项内
-
女职工流产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1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所以女职工流产的视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女职工流产后不能依法出具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流产证明的,比如未婚先孕并流产的,其流产费用就不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流产女职工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