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抵押房屋规定》)自2005年12月21日施行以来,各地法院执行机构对如何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就执行抵押房屋过程中值得关注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
一、启动执行抵押房屋程序的前题条件。
启动执行抵押房屋程序,必须先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并经执行机构审查。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及法院居中裁判执法的精神,为体现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有完全的处分权,应由申请执行人提出强制执行抵押房屋的申请,并且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房屋抵押权人。《执行抵押房屋规定》第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法院执行机构在审查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抵押房屋申请时,除《执行抵押房屋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即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外均应审查通过,进入实质性执行抵押房屋阶段。
二、在强制拍卖抵押房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执行机构应向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发出拍卖、变卖抵押房屋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同时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主动腾空房屋宽限期。裁定书应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笔者认为,如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则不应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
(1)被执行人有两处住房;
(2)被执行人抵押住房无人居住。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应立即进入拍卖、迁让程序。
(二)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执行机构应立即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启动拍卖程序。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应着手提供被执行人居住房屋。
经过拍卖、变卖程序,抵押房屋拍卖成交后,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可供法院强制迁让的房源,法院执行机构遂作出强制迁让的裁定,并按照民诉法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张贴强制迁让公告,告知被执行人如逾期不迁让,则由法院强制迁让。
作为拍卖抵押房屋的一种例外情形,如抵押房屋流拍,则按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抵债的,执行机构应终止抵押房屋的拍卖、变卖。
其实,执行抵押房屋的难点还在于如何确定所置换的房源以及如何强制迁让。笔者对此提出如下观点。
(1)如何确定置换房源。
笔者认为,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房屋或临时住房时应优先考虑能满足被执行人基本居住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每人使用面积10平方米),但如果被执行房屋现值减去执行标的后的差额小于或负于可购买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房屋所需资金且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应由申请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
申请执行人在选择置换的房源时应与执行机构密切配合,应充分考虑三项因素:a.执行标的;b.抵押房屋的市场价值;c.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提供的基本住房或临时住房所需成本(可参照当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标准)。此外,还需将拍卖、迁让抵押房屋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费用如评估、拍卖、搬运、过户等费用纳入执行成本一并考虑。
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同,可分别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的办法来为被执行人置换房屋,申请执行人在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临时住房时,应支付不少于一年的房租金,房租金从房屋拍卖或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2)如何强制迁让房屋。
在拍卖、变卖抵押房屋完成及置换房屋确定并落实以后,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迁让房屋便显得至关重要。强制迁让又分为强制迁出抵押房屋和强制迁入置换房屋两个过程。执行法官既要摸清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动态及有关动向,针对性地尽量做好思想工作,又要积极向上级汇报案情,作好执行预案,周密安排,尤其在人员安全、证据保全、财产搬运等方面确保万无一失,迁出和迁入环环相扣,一气呵成。
(三)要确保执行抵押房屋全过程的程序公开。因执行抵押房屋会碰到各种复杂情况,且工作量大,故执行法官必须将各项执行措施向双方当事人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促公正。
总之,执行好抵押房屋的案件确实不易,它凝结着执行法官的汗水和智慧。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此类案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既要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要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并在其中努力寻求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合理平衡,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发展尽心尽责。
-
房屋抵押能贷多少款?房屋抵押贷款注意哪些问题
70人看过
-
设有抵押权房屋的拆迁,应注意什么问题
234人看过
-
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哪些问题
89人看过
-
期房是否可以进行抵押,抵押有哪些注意问题
464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152人看过
-
抵押房屋还能住吗,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有关问题?
320人看过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更多>
-
抵押房屋执行有哪些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在强制拍卖抵押房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执行机构应向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发出拍卖、变卖抵押房屋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同时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主动腾空房屋宽限期。裁定书应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笔者认为,如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则不应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 (1)被执行人有两处住房; (2)被执行人抵押住房无人居住。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应立即进入拍卖、迁让程序。(二)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
-
对有抵押的房产进行买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4有抵押房产在买卖时要尽量压缩付首付至过户的时间,尽量将首付直接付到上家的贷款银行为防止上家收受首付后挪作他用,下家可要求上家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再在银行规定的还贷当天与上家一同到银行,将首付直接划给上家的贷款账户,让银行当即划走首付用于归还贷款。 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要想购买有抵押的
-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哪些问题应注意哪些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对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一)主债权;(二)利息;(三)违约金;(四)损害赔偿金;(五)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哪些问题(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
-
期房是否可以进行抵押,抵押有哪些注意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6期房可以抵押。期房抵押要注意以下问题: 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 2、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
房屋抵押登记是否有效,房屋抵押登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未说明是何抵押登记,以下是房屋抵押登记示例,可借鉴: 1、抵押登记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坐落、抵押部位、抵押建筑面积、担保(借款)金额、抵押物价值等。 2、抵押登记的程序: (1)受理申请 (2)权属审核 (3)核准登记、颁发证书 3、抵押登记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的,抵押登记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 4、抵押登记中应注意的问题: (1)、现房抵押 a.申请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