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权力失控和失范的表现。既有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也有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但是从根本上说,它是由各种不合理的权力配置机制造成的。因此,不合理的权力配置机制构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从微观的权力结构上说,集权和分权是指权力分配和运行的两种方式。集权即权力集中,分权即职能分工,任何政治体制都同时存在集权和分权两种权力机制。相比而言,它们各有特点和适用范围。首先,集权的优势是运行统一、便于协调;分权的优势是分工明确、权责对应。其次,集权和分权在其合理的限度内都有其正当性;超越了合理限度,都不具有正当性。犹如经济生活中的垄断与竞争,在自然垄断的条件下,垄断是有效率的、合理的,但在其他情况下,竞争更有效率。
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
我国的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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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腐败是导致房价虚高的“隐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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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 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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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败形式不明的特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贪污腐败无论归因如何,其现象的发生都有迹可循。首先,国家的很多法律法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与完善,对官员的约束力不强,这无形中为“贪官”的存在提供了温床。其次,对于贪污腐败的惩治和打击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疯狂鲸食千万的巨贪,却只判了有期徒刑,这如何能够震慑犯罪至于贪污几十万上百万的犯罪分子,对其量刑就可想而知了。再次,特权的拥有和私欲的膨胀。有些人动用扶贫款和福利资金为自己买车或建筑豪宅,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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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是什么,当前腐败案件的危害和危害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8一、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一)腐败的主体呈多元化、家族化。多元化突出表现在:“公贿”现象(公对公贿赂)、集体截留、私分公款、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集体以权谋私。此类案件一般涉及人员众多,权位重大,呈金字塔式纵向发展,横向蔓延,作案主体职位高,党政一把手腐败案件增多;垂直系统的领导干部腐败增多。家族化突出表现在: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清正廉洁,暗地里却唆使、纵容、默许自己的亲属大肆收受贿赂,或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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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败的犯罪分子应当对腐败的腐败分子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况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是犯罪成本的问题,而不是是否对腐败分子处以死刑的问题。历史上和今天的腐败现象都不是因为严厉得不够,而都是产生于对官员的监督不够。所以增加犯罪的成本刑法学鼻祖的贝卡利亚的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这样一个观点。死刑不是遏制腐败的方法,重要的是增加每一次犯罪被处罚的几率,乃是最好的遏制犯罪的方法。严刑峻法只是一种不得已的方法,一种缺乏法律智慧的方法,使任何犯罪都难以逃脱法律的惩处。我国的财产犯罪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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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主要修改腐败犯罪罪名及受贿罪、腐败犯罪的特点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19第一,腐败犯罪罪名体系较为完备。根据腐败行为类型的不同,我国现行刑法典主要设置了五种不同类型的腐败犯罪:一是侵占类腐败犯罪,包括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二是贿赂类腐败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等;三是挪用类腐败犯罪,包括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四是渎职类腐败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五是腐败犯罪的赃物处置,包括洗钱罪等。在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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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腐败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执法检查、质询、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市、区(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应当包括预防腐败工作情况。预防腐败机构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防腐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