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期满后如何解决土地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15:20 71 人看过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后,可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40年公寓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一、40年公寓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1、40年公寓产权到期后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自动进行续期,否则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

(2)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二、产权年限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1、产权年限越大,购房者购买和使用成本就得越高;

2、产权年限会影响银行按揭贷款,产权年限越大的房产,能够贷款的年限就越短,如果产权年限超过30年的话,一般在银行就贷不到款了;

3、产权年限影响土地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家庭内部如何解决土地分配问题
    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农村分责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数分的。分家时可以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总的田地多少,然后按人口算分家后每户田地多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大多数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家庭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家庭赡养协议如何写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写: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被赡养人与赡养人的关系;3、赡养人的主要义务;4、赡养人提供赡养费等物质帮助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5、保护被赡养人财产的措施;6、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案;7、违约责任;8、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当在协议上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
    2023-07-07
    411人看过
  • 土地流转如何改革解决现实问题
    90年代以前的农村改革都是“饿的不行逼出来的改革”,吃饭问题解决了为什么还要改?所以,90年代以后,农村改革基本上就停了。“现在来看,包产到户以后的农村制度里,框架是建立起来了,基本的经济制度已经成形了,但是有两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第一,这套适应生产力的制度长期不变的愿景没有完全落实。“农村家庭人口变了以后,要不要调地,这是包产到户以后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调地,长久不变就变成空了,不调,很多农民觉得不公平,我们家孩子多,娶了媳妇,他们家老人走了,女儿嫁出去了,地到底动不动?”第二,我们的土地流转更加滞后,转让更加滞后。“邓小平南巡以后,工业化、城市化高歌猛进,农村的劳动力活了,可以走了,人往高处走。两亿多人出去了,现在问题是,人走了,其他的资源没有相应的动起来,就走不远,就走不长。人在城里住地下室,家里房子空着,地空着,两头资源都没有好好利用。”那么农民家里有房有地,这个房子和地能不能转
    2023-04-30
    177人看过
  •  如何解决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对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非法占有的起诉流程和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可以处以罚款、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需追究刑事责任。起诉流程包括写起诉状、立案、开庭等步骤。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可以处以罚款、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需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有的起诉流程是:1、写起诉状,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2、带上起诉状,证据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3、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会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
    2023-09-10
    236人看过
  • 如何解决土地所有权归属的问题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3.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4.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5.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
    2023-05-05
    397人看过
  • 宅基地没土地怎么解决问题
    一、宅基地没土地怎么解决问题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若村民没有地作为宅基地,可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来解决。1.申请宅基地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1)村里有空闲宅基地;(2)申请人为村集体成员且年满18周岁;(3)申请人满足“一户一宅”要求;(4)申请人与四邻没有矛盾纠纷以及符合村庄的规划等。2.在申请宅基地时,还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在申请宅基地的过程中,村民应充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村民还应与村集体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若申请未获批准,村民可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二、宅基地转让无效情形宅基地转让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行为无效。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申请和使用。城镇居民不具备申
    2024-07-19
    360人看过
  • 老年人去世后,土地继承问题该如何解决?
    老人去世,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不能继承,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子女将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老人去世承包土地继承权可以获得吗?老人去世,只能继承承包土地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也不能赠与他人。因此,土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和赠与的,但是这个过程还是按法律途
    2023-07-06
    177人看过
  • 村委不配合,如何解决土地确权问题?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先协商解决,未果的话可以举报。村委不给土地确权的情况一般是要先进行双方的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当地的乡级所在的党委或者农工办或者是政办等主管部位进行举报,这些部门将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解决,在土地确权这段时间之内,任何人都是不能够改变该土地的利用现状的。土地确权作用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2023-06-30
    422人看过
  • 爷爷奶奶的土地继承问题:如何解决?
    爷爷奶奶的土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此之外,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自然人不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
    2023-07-07
    299人看过
  • 如何解决40年土地产权年限到期了的问题
    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70年产权房一般为居住用地房,40年产权多为商业旅游娱乐类用房。而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而一般淮南购房者常见的40年产权住宅多位公寓类型以及商业类型项目。40年土地产权年限到期了怎么办?对于许多购买40年土地权房的市民而言,最为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购买的权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的了,如果土地年限使用到期了应该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
    2023-06-15
    181人看过
  • 地下化高压线对土地的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供电局建设高压线铁塔应当先进行征地,征地补偿由供电局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国家高压线铁塔占地具体赔偿占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青苗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
    2023-07-02
    178人看过
  • 宅基地拆除后,土地归属问题解决方案?
    房子拆了宅基地要收回要看是否符合收回的相关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宅基地回收是指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宅基地或已经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宅基地占有人。也就是说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标准后,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哪些宅基地将会被国家收回?1、闲置的宅基地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因此,就造成了很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和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未来将会回收这类型的宅基地。当然在回收宅基地时,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2、非法占据的农村宅基地不属于村集体所划分的宅基地范围的宅基地,属于非法占据的宅基地。对于这类型的宅基地不予确权,而且会做回收处理。3、五保户所留下的宅基地由于五保户没有子女来继承他们的宅基地,所以村集体有权回收其的宅基地。
    2023-07-05
    237人看过
  • 土地权侵害问题解决方案?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起诉流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土地权侵害问题解决方案?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
    2023-12-12
    489人看过
  • 土地纠纷:长期占用土地未解决,如何调解?
    可以向村委会、乡镇政府要求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其合法权益。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此外,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村民霸占村集体土地怎么办村民霸占村集体土地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是个人未经批准侵占集体土地的,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23-07-17
    159人看过
  • 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方法
    农村土地纠纷:由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院。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有哪些农村土地纠纷法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
    2023-07-11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地面附着物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07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对于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情况,地面附着物的归属应归所有人所有。
    • 土地出让后如何解决拆迁补偿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9
      1、拆迁对出让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 土地承包植被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
      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
    • 如何解决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如何解决土地融资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7
      解决土地融资“瓶颈”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政策的创新。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流转,使用权无法抵押。与国有土地不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具有直接将土地资源转换为资产的条件。这是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的“瓶颈”。目前,不在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范围内,不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也没有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撑。因此在现行法律之下,要获得土地融资的政策创新环境,首先需要获得国家关于土地流转和管理
    • 土地承包后土地名字被更改问题是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3
      土地确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登记户主名字,承包方分户或者承包人去世才能按政策更改户主姓名。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