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50:47 189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8月14日正式收到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提交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09年9月16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美国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9月25日与美方进行了磋商。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补贴、损害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的白羽肉鸡产品产量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月至6月占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7%、55.1%、56.5%、6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白羽肉鸡产品。英文名称:BroilerProdctsorChickenProdcts。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活体白羽肉鸡屠宰加工后的肉鸡产品,包括整鸡、整鸡的分割部位、肉鸡的副产品,不论是鲜的、冷的或冻的。活鸡、以罐头和其他类似方式包装或保藏的肉鸡产品、鸡肉香肠及类似产品、熟食肉鸡产品均不在本次申请调查进口产品范围之内。

主要用途:白羽肉鸡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基本用途是用于人的食用,一般通过农贸市场和超市等批发或零售方式以及餐饮等渠道直接或间接面向消费者。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

三、反补贴调查项目

在提交的申请书中,申请人主张美国政府向涉案产业和企业提供的补贴项目共计10个。经过审查,本次调查中包括如下申请人指控的补贴项目:

(一)直接支付项下的补贴

(二)反周期支付项下的补贴

(三)收入保障直接补贴

(四)无追索的营销支援贷款和贷款差额补贴

(五)农作物保险项目项下的补贴

(六)供货方信贷担保计划项下的出口信贷担保补贴

(七)市场进入计划项下的补贴

(八)出口增强计划项下的补贴

(九)国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项下的补贴

(十)农业贸易调整援助计划项下的补贴

四、登记应诉

就补贴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政府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参加应诉的涉案出口商、生产商同时应提供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补贴调查应诉登记参考格式》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子网站(网址为http://gpj.mofcom.gov.cn)“公告”栏目下载。

就产业损害调查,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政府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登记应诉,同时利害关系方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在建和扩建计划以及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等说明材料。《参加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案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申请表》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上应诉登记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cacs.gov.cn。

五、不登记应诉

如利害关系方和利害关系国政府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则商务部有权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并有权根据所掌握的现有材料做出裁定。

六、利害关系方和利害关系国政府的权利

利害关系方和利害关系国政府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有异议,可以于上述登记应诉期间内将意见书面提交商务部。

利害关系方和利害关系国政府可以在上述期间内到商务部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

七、调查方式

调查机关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和利害关系国政府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

八、本次调查自2009年9月27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0年9月27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1年3月27日。

九、商务部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电话:86-10-65198420651984396519892465197655

传真:86-10-85093409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电话:86-10-6519818465198190

传真:86-10-651975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59号商务部于2003年9月8日正式收到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内氯丁橡胶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及损害程度、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初步证据表明,上述两家申请企业在2000、2001、2002年度和2003年1-6月,氯丁橡胶的产量占同期全国总产量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
    2023-06-05
    463人看过
  • 对肉鸡产品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公告显示,此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产品为活体白羽肉鸡屠宰加工后的肉鸡产品,包括整鸡、整鸡的分割部位、肉鸡的副产品,不论是鲜的、冷的或冻的。活鸡、以罐头和其他类似方式包装或保藏的肉鸡产品、鸡肉香肠及类似产品、熟食肉鸡产品均不在本次申请调查进口产品范围之内。涉案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近期国内肉鸡产业向商务部提交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肉鸡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商务部对该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申请已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肉鸡产品的
    2023-06-05
    386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PBT树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5年4月12日收到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PBT树脂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的证据。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
    2023-06-05
    167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荷兰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4年6月16日正式收到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三元乙丙橡胶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荷兰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该申请企业为国内唯一三元乙丙橡胶的生产企业,其产量在2001年至2004年一季度均占全国同期总产量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2023-06-05
    496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3年5月3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初裁决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裁决定商务部初裁决定,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存在倾销,中国三氯甲烷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征收现金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现金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4年4月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
    2023-06-05
    444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8]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收到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专业协会代表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专业协会和支持该申请的广东省紧固件行业协会、宁波市紧固件工业协会、温州市紧固件行业协会、嘉兴市紧固件进出口协会、永年县标准件协会在2007年、2008年1月至6月碳钢紧固件产量之和占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
    2023-06-05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如何对失踪人口进行立案调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人口失踪一般是24小时可以报案,失踪48小时立案。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随时可以立案侦查。《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
    • 怎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9
      在授信时,银行要求债务人准确填写申报主要财产清单,信贷人员、尽职调查人员应认真逐项核实债务人主要资产清单,包括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财产存放位置、是否设置抵质押、变现能力及变现价值等,并在贷后检查中及时了解和调查债务人有效资产的变动情况,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录在案,这样银行就能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及时了解。
    • 进口的产品接受出口国给予的专向性补贴,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给予的任何形式的专向性补贴,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因此,进口的产品接受出口国给予的专向性补贴,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
    • 平行进口产品违反商标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构成侵权。在我国,《商标法》与其它法律法规在与商标有关的平行进口方面无明文规定,在商标平行进口方面的司法政策上坚持商标权利国际用尽原则,即只要商标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一旦同意将标有其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那么该商标权所有人及被许可使用人就丧失了对它的控制,其权利就已经用尽。任何人合法取得该商品后再如何转销,商标权人就无权干涉。
    • 对于哪些立案调查三年内不能进行资产重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上市公司退市警钟再次拉响。2016年底,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首届“人民财经高峰论坛”上,对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违规情形作最新精神指示,并表示对于走不动、跟不上或者有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业内人士表示,不少上市公司曾经因为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因为业绩、信披等问题遭退市风险警示,也是潜在退市风险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