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企全资子公司怎么签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21:21:27 305 人看过

一、与外企全资子公司怎么签劳动合同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和外资企业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上班一般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全资子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有哪些责任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的责任是: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
    2023-06-20
    279人看过
  • 入职发现与人力资源公司签劳动合同,而不是与招聘单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都会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是通过第三方的人力资源公司聘请的员工,那么一般会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第三方合同与劳动合同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是在于福利或者待遇上有所不同,第三方合同也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吗?不可以。委托其它公司为自己公司员工代缴社保,其实是不合法的。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所以,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二、合同一般什么时候签第三方签第三方合同又称之为三方协议,也就是常见的就业协议,而这种合同的签订一般是在毕业之前。因为毕业之前没有毕业证,所以只能根据劳务合同来进行第三方协议的签订,三方协议就是正式劳动合同前的保障协议,比如5月份签协议是完全来得及的,不过可能报到证发的时间会有影响,三方协议就是正式劳动合同
    2023-03-24
    26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签欠薪怎么办?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一个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也是有的,公司欠薪的情况也是有的,这样的情况发生之后我们是可以举报赔偿双倍工资的。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
    2023-04-19
    381人看过
  • 公司要与我签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公司要与我签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按照劳动合同执行,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也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
    2024-02-06
    70人看过
  • 怎样与外籍员工签劳动合同
    一、怎样与外籍员工签劳动合同1.在与外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需要确保聘用的岗位具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并且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2.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所需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有确定的聘用单位,并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3.用人单位需为外籍员工申请就业许可,并在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4.被聘用的外籍员工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二、聘外籍员工须知条件在聘用外籍员工时,用人单位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1.需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并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包括拟聘用外
    2024-07-27
    267人看过
  •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工资吗
    有。属于劳务派遣工,一般工作岗位不需要高技术含量的单位会用派遣工;劳动关系在人力资源公司,有纠纷找人力公司,将来单位不用工,可以退工回人力公司,单位省去管理的麻烦。一、劳务派遣工资还发放哪些事项劳务派遣工资由用工企业把钱打到派遣公司财务帐上,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待遇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所以你的工资总额会有不同,但是同岗的待遇应该不会差太多。至于内部的评定和年终奖之类的,看劳务公司与
    2023-06-29
    278人看过
  • 外包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03-02
    140人看过
  • 与劳务公司怎样解除签定的劳动合同
    一、与劳务公司怎样解除签定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要与劳务公司解除签定的劳动合同,可以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来解约;如果单位有严重的侵权行为的,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约也是可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
    2024-01-11
    153人看过
  • 分公司与子公司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
    2023-02-04
    301人看过
  • 公司与公司劳务合同到期自动续签
    一、公司与公司劳务合同到期自动续签公司与公司劳务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签,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二、劳务合同范本一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二、劳务派遗内容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三、劳务费用结算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
    2022-01-02
    417人看过
  • 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有什么风险?
    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在工作的时候必须要签订的,不签订的话其实是属于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其实在生活当中是有很多的。那么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有什么风险?一、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
    2024-01-25
    419人看过
  • 母公司到子公司劳动合同如何签
    一、母公司到子公司劳动合同如何签劳动合同从母公司到子公司,首先应与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
    2024-01-22
    218人看过
  • 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弊端
    1、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决。如果是和劳务机构签订合同,则出现劳动纠纷,你只能找劳务机构解决。2、有些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现纠纷,将损害劳动者的权益。3、劳务机构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解决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问题。4、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由于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导致有些问题无法解决,比如一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一、劳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力,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
    2023-02-14
    281人看过
  •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加盖公司公章
    2004年5月9日,西藏某单位与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工程的合同,游杰分包了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的工程(后经查明游杰系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承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2004年5月14日,杨月明与游杰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约定劳务总价为15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杨月明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完工后验收合格。在施工期间,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先后向杨月明支付120余万元,工程完工后,杨月明又多次向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催要拖欠的28万余元费用,但该公司以游杰不是他们公司的职员为由,拒不支付拖欠的费用。多次索要无果,杨月明将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请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支付所欠费用。[法院审判]审判法官认为杨月明与游杰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中,虽没有加盖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的公章,但根据杨月明提交的昌都地区交通局与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023-06-10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其股权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我们将A公司称为B公司的母公司,相对的,B公司即是A公司的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我们可以将B公司称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 更多>

    #全资子公司
    相关咨询
    • 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7
      现在如果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 合伙企业可以同时有全资子公司与合资子公司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7
      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公益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所以合伙企业不属于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合伙企业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以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其全资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切断了将连带责任传递给上市公司的路线。因此,子公
    • 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等同于与公司签劳务合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二者不一样:1、可以同时签多个劳务合同,但只能签一个劳动合同。 2、很多区别,签劳动合同的话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的权益;劳动合同具有唯一性。
    • 外企续签公司合同怎么加工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5
      一般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员工的薪水,业绩,性格都比HR更清楚,所以建议你最好先和部门经理谈,当然你可以列出你平时的成绩以及比较突出的业绩.部门经理在你提出来时,其实就已经清楚应不应该给你加薪,根据你平时的业绩和你的行为表现,加不加薪会给部门其它员工及你本人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如果他认为应该给你加薪,由他去跟HR谈,也就是说由你以外的人尤其是老板跑去HR面前说你的好话,给你加薪,应该比你绕过你的部门经理
    • 外资企业全资子公司还算外资企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外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子公司能算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要求是外商或外资占投资总额的25%以上。 税务部门在核定子公司是否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是核定公司再投资成立的公司外方投资所占的比例,再投资比例达不到25%,虽然是外商投资企业,但不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子公司的外商或外资投资比例计算:母公司外资比重*子公司投资比重 例如,母公司外资占40%,对子公司投资比重50%,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