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设立专门的普通合伙企业,为具有专业知识和专长的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由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本节规定适用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1节至第5节的规定。《合伙法》第二章第6节未提及合伙人人数。可以看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量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量一致。也就是说,有两个以上的合作伙伴。如果一个合伙人有两个以上的自然行为能力,则该合伙人应具有下列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额;(四)具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十五条为具有专业知识和专长的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根据本法第5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本节的规定适用于特殊普通合伙;本节没有规定的,本章第1节至第5节的规定适用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责任第57条如果一名合伙人或多名合伙人在其执业活动中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
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人在其专业活动中无意或无重大过失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其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条58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其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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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与特殊普通合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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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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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普通普通合伙和特殊特殊的普通合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普通合伙,即狭义的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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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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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第六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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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基本特征是什么?三个特殊的普通合伙人指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特殊普通合伙,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基本特征:首先,特殊的普通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合伙组织形式具有普通合伙的特点,又特殊于普通合伙。其实质仍然是普通合伙,《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在本法未作规定时,适用于本法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其次,特殊的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特殊。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中,每个合伙人既有承担有限责任又有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