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再出新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2:00:13 456 人看过

在充分征求了县城周边各村组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后,日前,蓝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蓝山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补充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补充意见》)。

该《补充意见》规定,县城城区范围内除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或房屋置换安置外,还可以采取集中迁建安置。集中迁建的房屋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安置地的三通一平(三通指通水、通电、通路,一平指场地平整),并按照六统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即统一规划、统一放线、统一高度、统一层数、统一外观、统一色彩。规划平面图由县住建部门免费提供。同一被征收人有多处房屋被征收的,只能选择一处房屋进行安置,其余房屋只能按照重置价进行补偿。合法安置人口只给予一次安置,不得重复安置。空挂户、外来户一律不予安置。违法建筑及附属物不给予补偿,自行拆除的,根据房屋结构按标准支付自拆劳务费。

该《补充意见》在《蓝山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完善补充,旨在进一步加强县城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区范围内各项建设顺利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如下:(一)基本工作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
    2023-04-23
    76人看过
  • 土地调控新政再缩地根征地补偿安置费将增1倍
    土地价格将提高近50%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中国土地调控新政正式出台,土地闸门将进一步收紧。受此影响,中国土地价格预计将提高近50%。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表示:地价的变动幅度是可以承受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中国人均耕地已减少到1.4亩,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为了保障粮食安全,中国实行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再加上房地产项目与工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强烈需求的拉动作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日趋紧张,价格不断攀升。孙文盛日前通过新华社发表署名文章表示,这次土地调控新政,又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价的构成和水平。各主要成本都将有所提高据孙文盛介绍,当前中国地价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取得成本,这包括给予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以及给予城镇居民的拆迁费用;二是开发成本;三是政府收益,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以
    2023-04-23
    185人看过
  • 被征地范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如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向家尾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涉及村民利益,该方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组织成员参加讨论,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向家尾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须经街(乡、镇)政府审核,报区城乡统筹办(或区政府确认的相关部门)备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公布《向家尾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范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不得低于《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所规定的标准。六、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1、《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2023-08-05
    260人看过
  •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安置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安置补偿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地补偿费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一、占用鱼塘如何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3-04-04
    14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的实测与探讨
    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二、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二)不具备
    2023-07-04
    248人看过
  • 重庆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案例补偿安置方案已组织听证,再次申请就能置之不理?
    委托人李先生经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就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拟定的方案进行了听证。委托人根据区国土房管局发布的通告,按照要求向其邮寄《听证申请书》,可区国土房管局对此置之不理,认为已经组织过一次听证,不必对该申请再作回复……那么,征地程序中再次提起听证申请,国土部门就无需答复了吗?本案又能带给我们以怎样的启示呢?【基本案情:二次申请听证遇阻】委托人李先生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某村拥有一套房屋。因璧城街道某村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原告所有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之内。2017年2月,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收璧城街道某村某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拟定方案的通告》,该通告载明“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征地单位、个人以及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持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以书面形式向其提出”。次日,该通告范围内的村民小组共同向区国土房管局提出听证申请,请求区国土房管局为其讲解关
    2023-04-13
    296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国家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标准)
    01话题导入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势必需要对农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而拆迁工作俨然已经成为各地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由于农村土地构成状况较为复杂,如何合法、审慎地开展农村拆迁项目成为土地征收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而有关集体土地拆迁中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认定工作,责无旁贷地成为重中之重。02问题分析集体土地拆迁中有关宅基地、地上房屋的认定存在哪些问题呢?1、由于各地区认定与补偿政策不统一,上位法不够完善。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各地区往往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特点,从有利于拆迁的角度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方案。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房屋、土地价值涨势迅猛,很多地区的村民在面临拆迁时更多地会以其他地区所颁布的惠民政策为参考。也正是因为农村拆迁工作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国家对此没有颁布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进程也较国有土地上房
    2023-06-04
    495人看过
  • 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说明
    〔2016〕121号邕宁区滨江小区(地块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2〕687号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邕宁区滨江小区(地块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征收土地位置邕宁区蒲庙镇。三、被征地村(组)及征地面积南宁市邕宁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邕宁区蒲庙镇梁村步进坡第2村民小组、梁村利蚕坡第3村民小组合计征地面积0.7535公顷。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08〕1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2023-04-30
    180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村里不给安置费违法吗
    一、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村里不给安置费违法吗?违法,拆迁农村房屋需要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有哪些?1、发布征地预告。(或称征地拟公告或征地前公告)由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2023-05-22
    8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并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实施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集体土地征收联席会议负责对土地征迁实
    2023-08-15
    438人看过
  • 关于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现就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适用问题征收集体土地中,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屋拆迁项目,补偿安置应当适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一)1992年11月1日前已批准征地;(二)原生产队建制已撤销,原农民已转为城市居民;(三)该范围内原农民居住水平明显低于《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农村建房办法)规定的建房标准。除上款规定以外已批准征地,尚未进行房屋拆迁的项目,以及在国有土地上按照农村建房办法标准批准建造的农民住房,拆迁时应当适用《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3号文),并可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进行面积认定。二、关于适用13号文补偿安置的房屋面积的认定(一)房屋拆迁中补偿安置面积的认定应按照13号文第五条规定执行。(二)征地公告公布时,已取得建房批文新房尚
    2023-04-23
    129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村民搬迁如何安置
    一、征收集体土地村民搬迁如何安置?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方法主要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
    2023-06-15
    146人看过
  • 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制订依据是什么?
    一、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制订依据是什么?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按被拆迁区块的市场调节比准价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有安置基准面积予以奖励;被拆迁区块的市场调节比准价以被拆迁区块周边多层式公寓房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有安置基准面积大于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不含车库、跃层)的部分应按市场调节比准价予以奖励。拆迁人应支付给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和临时过渡补助费。二、房屋拆迁产权置换方面有哪些规定?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与安置用房的差价。拆迁人应当提供多种户型的高层式公寓或多层式公寓的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选择。
    2023-06-18
    110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应重视补偿
    七日谭黄栀梓据报道,国土资源部上半年已开始组织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是纠正违法违规拆迁行为,化解征地矛盾。年初,国务院就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后,有关方面又修订了《土地管理法》,为建立集体土地征补法规创造大前提,而此番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无疑是遏制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征收征用、拆迁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在更大范围化解征地拆迁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积极举措。日前,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甘藏春,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主办的论坛上披露,当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这意味着,作为正在组织起草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的上位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将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今后出台的相关法规的重点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而保障农民土地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给予
    2023-06-05
    7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屋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0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费用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第三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建设
    •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如何进行安置补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
    • 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对补偿安置有什么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9
      《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对补偿安置有相关的规定。第十六条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本办法所称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非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房屋。 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补偿时
    • 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0
      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市县一级的政府部门,征收集体土地,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有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者拆迁指挥部等,但是,承担最终补偿安置责任的应当是市县一级的政府。一旦发生征地纠纷,政府部门不可推卸责任。
    • 秀山县征地补偿安置律师收费最新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9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