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抽象行政行为再进行行政诉讼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50:25 471 人看过

不可以,但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附带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一、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指什么

在建设工程领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对于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奖励,即行政机关依照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社会和建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政府强制征收土地如何办?

政府强权征收土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注意诉讼时效。

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三、行政仲裁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仲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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