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承包单位要承担劳动者受伤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53:34 390 人看过

一、雇工人身伤害的赔偿。

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规定,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的单位个人没有用工、安全生产资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考虑按照这种方式赔偿。

二、工伤劳动关系的赔偿。

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到障碍。如何解决,需要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方是有用工资格的单位、个人,只是没有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发放工资表、职工名册、考勤纪录、社会保险纪录、工作证、工牌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由直接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待遇赔偿责任,发包方、其他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2、没有用工资格的单位、个人(通常说的包工头)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章规定,建设施工、矿山企业等将工程业务发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个人,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工程、业务的发包方、分包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于没有营业执照、备案或者被撤消营业证照的单位,虽然属于非法用工,但是劳动者还是可以要求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争取获得赔偿呢

属于工伤范围的,是不能按照其他赔偿标准处理的。工伤赔偿的优点是无须证明单位过错,工伤发生、就必须赔偿;如果单位事先办理工伤保险,伤者可以直接从社保机关获得工伤待遇,不存在单位无力赔偿的问题。如果无法认定劳动关系或者不能认定工伤的,为了尽可能使伤者获得赔偿,可以考虑通过雇佣法律关系、寻求赔偿。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优点是不需要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程序,可以直接协商或者诉讼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者受伤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可不可以
    一、劳动者受伤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可不可以符合条件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3-06-15
    257人看过
  • 哪些赔偿责任需要由工伤单位承担?
    受了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给职工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费用及赔偿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单位赔偿哪些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
    2023-07-03
    414人看过
  • 建筑工人受伤发包方承担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人和发包人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且属于工伤,工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其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则发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工人人身损害的,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和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形成雇佣关系且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雇工受伤的赔偿标准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
    2023-03-20
    144人看过
  • 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分包单位出安全事故总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分包单位没有合法资质的话,总包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就是劳务作业分包,在分包工程中,难免会出现伤亡情况,一旦出现伤亡,就会出现责任分担的问题。分包欠款与总包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承包人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两种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不同:合法分包中,由于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须经发包方同意,故分包合同的签订可视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的授权与分包人签订的,故分包合同就分包工程的规定应为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共同的合意,如果施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有违约行为,基于违约,法律规定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和违法分包中,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应
    2023-07-17
    377人看过
  • 雇工受伤,承包人和发包人如何承担责任
    雇工受伤,承包人和发包人如何承担责任雇工在雇用过程中受伤,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3-06-15
    360人看过
  • 承包人的员工受工伤后发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2009年7月16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三被告三十日内承担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2007年被告黄光辉、肖银华、文利华(以下简称三被告)采取自购建筑材料雇请民工施工的方式合伙建造一栋6层住宅。同年10月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后需粉刷房屋外墙,三被告将粉刷外墙需搭建外架的工程承包给被告谢清明施工,并明确由三被告提供钢管及配件,被告谢清明负责搭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结算施工费用给谢清明。双方约定后,谢清明为完成搭建外架工程自行雇请了原告等人施工,并按70元一天与雇请人员结算工资,因三被告未一次性提供钢管及配件给谢清明搭建外架,被告谢清明即按照施工的进度进行搭建外架。2008年2月9日(大年初三),天气晴朗,但尚属冰冻消融期间,被告谢清明为赶工期自行通知原告,两人一同到工地进行搭建外架,两人在搭建钢管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而受伤。事后原告在萍乡
    2023-06-09
    496人看过
  • 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
    一、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建筑工程总承揽单位依照总承揽合同约好对建造单位担任;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造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揽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承受总承揽单位的质量管理。如果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物资,那么在这期间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应当由发包人进行补偿。二、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在债权人债务期限满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保证人需要承担债权人未履行的责任。若是在保证期内,债权人做过保证不必保证人偿还其债务的话,保证人则不用负责任
    2023-04-30
    337人看过
  • 违法发包劳动者受伤谁担责
    一、从法律规定与政策规定层面分析首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至二条明确规定在具备什么情形下劳动关系成立,并未将第四条的内容涵盖进去。第四条规定的是在发包方违法发包的情形下,发包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这是规定法律责任的条款,不是界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条款,不能以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倒推出形成劳动关系。其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是部门规章,属政策性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考适用,但不能直接引用。《劳动合同法》第9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都对发包方违法发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即对于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发包方应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审理劳动关系案件中,若政策性规定与法律规定不相冲突,鉴于劳动争议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劳动争议政策性较强的特点,可以参考适用政策性规
    2023-06-23
    383人看过
  •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同时发错谁承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确立了分包的含义,即部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如果是业主直接将某一单项工程发包给总包之外的另一单位,那么就是业主直接发包,而不是分包。所以只要定义为分包,不论是业主指定的分包还是总包选定经业主同意的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谓业主指定的分包只是在确定分包商的过程中业主的意志占了主导地位而已。如果因为业主指定分包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那么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2023-03-01
    212人看过
  • 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要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吗
    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要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一、可以注销劳务分包单位吗?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分包只能一次,我国法律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再进行分包。而且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同后总承包单位才能将非主体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二、专业分包金额限制是多少专业分包金额限制是不得超过总合同的30%。专业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某一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进行承包作业或施工,该总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合同关系,其与分包人就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工程承包施工形式。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能分包。三、工程劳务可以分包给个人吗个人可以承接工程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2023-02-23
    412人看过
  • 非法转包中承包人雇佣的工人受伤,发包人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分包、转包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如构成违法分包、转包,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首先,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并没有丝毫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就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加给另一方。自愿原则包括:订不订立劳动合同由双方自愿、与谁订立劳动合同由双方自愿、
    2023-03-01
    480人看过
  • 分别发包承担哪些责任
    而且从实际情况看,肢解发包往往与发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利用肢解发包多拿回扣等违法行为有关。因此民法典禁止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至于如何确定是否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需要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如对一幢房屋的供水管线,发包人就不应将其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如果对一幢房屋中的供水管线和空调设备的安装,尽管都属于同一建筑的设备安装,但因各有较强的专业性,发包人可以将其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发包人可以将工程拆解分别发包吗发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与其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这种发包形式有利于吸引较多的承包商参与各项工程建设业务的投标竞争,使发包人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也有利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的各环节、各阶段实施直接的监督管理,这对于那些具有建设
    2023-06-15
    384人看过
  • 单位应对因公受伤承担哪些责任?
    因公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村干部因公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村委会不是企业、事业单位,村干部也不是政府雇员,也不从村集体领取工资或者报酬,因此,村干部与村委会、村集体之间既非劳动关系也非雇佣关系,也无法提供与村委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总之,现阶段村干部因村里公事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2023-07-15
    356人看过
  • 安全承担与劳务分包单位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行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无论发包单位、分包单位都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要签订分包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安全责任。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损害责任承担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
    2023-07-08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的责任有哪些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2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 发包方承担工伤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工伤事故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2
      承包方没有用工资质,而发包方有的话,就是和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是可以问发包方追责的。即便承包方有用工资质,在承包协议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让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承包方在完成承包工程期间受伤的,发包方要承担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包人违法招用劳动者时发包人要承担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个人承包经营期间因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对其违反法律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劳动者的损
    • 包工头受伤,工人和劳动者要承担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9
      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