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不是天然具有的,但是可以通过协议来进行约定,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具有的是抚养义务和抚养关系,不必然包括未婚子女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父母去世后姐姐是否有义务赡养弟弟
父母去世后姐姐对弟弟要承担的不是赡养义务,而是扶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而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只有扶养的义务,不存在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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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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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继母有居住权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9你们父母的房屋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你的父亲所有,你母亲的一半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如你父亲去世后,其所写的字据应视为遗嘱,将其本人的财产部分的产权给你,你的继母有居住权。从你所称的情况看,对你父母的房屋,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应该是属于你的。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按规定你不能完全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大部分的产权还是你的,因你父亲的那部分等于由你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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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否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9父母不一定享有子女的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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