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2:50:36 169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仍享有相关权利:

1。如果员工在

2、病假之前未休年假,则可转换工资。合同有效期可相应延长

3。在合同期内获得经济补偿。连续工作十年或者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如果未为工人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工人有权向雇主索赔

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人可以享有相关权利,特别是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工人必须主动争取和实现他们的权利。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工人想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律师帮助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还享有什么权利
    一、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还享有什么权利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
    2024-02-06
    345人看过
  • 工程合同人的权利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注意事项有:1、保密约定。2、支付条件。一、合同解除了居间方还可以收中介费吗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有时合同即使解除了居间方也还是可以收取相应中介费的。三、中介公司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中介居间服务合同首先写明标题居间合同;其次,写明合同编号、委托人和居间人的信息等,以及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等;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协议的时间。
    2023-02-23
    384人看过
  • 解析《劳动合同法》:短期就业者有哪些权利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3日电:年关将至,为了争抢春节市场,各路商家可谓铆足了劲,促销活动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临时促销员成了商家争抢的“香饽饽”。在社会上大量招聘促销员的同时,其中存在的劳动纠纷、欺诈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此时,刚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又给众多求职者带来什么保障呢?促销员成了“香饽饽”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年底商家促销活动频繁,使得人才市场上的专兼职促销、导购人员受到青睐,尤其是有经验的促销员、导购员,更是成了商家争夺的“香饽饽”。昨天在人才市场举办的小型招聘会上看到,不少商场、超市纷纷打出招聘促销员的广告,一些饭店、酒楼由于年底缺人手,还打出急招服务员的牌子。一家用人单位表示,近来每周都派人到招聘会上招促销员、导购员,但招的多是一些“生手”,不太理想,有经验的这段时间又太难找了,因为同行都在争。与此同时,天津市求职中介也将促销员列为热门信息,昨天在八里台附近一家求职中介看到
    2023-06-05
    429人看过
  • 签不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未成年员工的权利有哪些?
    1、劳动法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2、16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可以,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成年人能不能构成特别累犯未成年人不能构成累犯,也不能构成特别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
    2023-07-06
    1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自由裁量权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出现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况,劳动者都是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需要赔偿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不同意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2023-07-17
    330人看过
  • 单位在劳动合同合同满后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哪些?
    一、单位在劳动合同合同满后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哪些?单位在劳动合同合同满后不签劳动合同,可能的后果为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职员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哪些?1、职员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可能是被辞退,且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一
    2024-01-17
    149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
    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一、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二、对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对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且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
    2023-06-25
    473人看过
  • 如何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2、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3、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4、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5、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能约定吗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1、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
    2023-07-11
    82人看过
  • 三期内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权利?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法律上简称三期)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享有如下劳动保护权利: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09
    2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维权攻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合同到期没续签还在继续上班该怎么处理?合同到期没续签,还在上班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默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依旧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
    2023-07-16
    371人看过
  • 劳动期限满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一、劳动期限满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情况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一般终止。但在特殊情况下,期限虽然届满,但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同时,在目前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康复就业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对因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仍由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等待遇。此外,工伤致残1至6级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也不能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医疗期是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
    2023-04-27
    1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离职有哪些依据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离职有哪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2023-04-29
    4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有权利让员工辞退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2023-02-28
    4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法定顺延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到期是自动延期吗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
    2023-02-26
    42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期满了, 未签劳动合同,有没有权利放弃社保?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4
      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保险费不仅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放弃社会保险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员工无权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员工自愿放弃为由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即便有些员工主动承诺放弃社会保障,因为这种承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当员工将来改变主意提起劳动仲裁时,企业还得给他补办。
    •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具体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只约定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约定终止条件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作为终止条件约定,以防止用人单位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义务。 以完成
    • 劳动合同对哪些人有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30
      签署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用人单位都有利,每个劳动者在新入职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后工厂有没有权利和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可以解除,只是按违法解除处理,不属于不得解除的情况。工伤后是否造成伤残了,按照伤残等级公司有不同的权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
    •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问题。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给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相应的附随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