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中怎么赔偿重大过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9:03:38 389 人看过

违约的重大过失按照约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但如果双方未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的,则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双方的交易习惯确认赔偿责任,如果还是无法确认的,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赔偿。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双方可以协商就违约金条款制定补充协议。没有达成协议的,守约方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认?

合同履行地的确认: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的,依照合同标的确定。

三、合同约定不明确的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3、合同中违约金约定不明,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缔约过失与违约竞合怎么赔
    缔约人缔约过程中违反先合同义务,有时既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双重赔偿。如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不予追认,这时善意相对人就享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行使撤销请求权,要求撤销合同,由代理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权;不撤销合同,要求代理人自己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违法行为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构成要件时,在法律上导致相互冲突的民事责任形式,由于受害人享有多种请求权,也称请求权的竞合。关于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的竞合《民法典》没有做出规定,我们应当允许当事人行使选择权。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
    2023-06-27
    387人看过
  • 违约赔偿合同中的损失怎么处理
    关于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一般情况下适合通知中如果有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里面的约定。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是让对方赔偿,因为违约行为所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的损失,损失的计算就是实际的损失,但是不能够超过标的额的30%。一、租房合同丢了能要违约金吗租房合同丢了也是可以要违约金的。(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造成的
    2023-06-21
    334人看过
  • 员工重大过失侵权如何赔偿
    1、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造成损害的,应当如何赔偿劳动者的重大过失侵权;劳动者有重大过失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索赔。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并且雇主或分包商知道或应该知道接受合同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格或安全生产条件,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
    2023-05-31
    76人看过
  • 什么是工作中的重大过失?
    在具体个案中判断雇员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应当从损害结果的可预见性、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可避免性,即雇员是否具有从事所属职业的专业技能、是否具有年龄层所应有的认识能力、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听劝阻的情形等方面综合进行判断。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内,雇主和雇员虽然在民事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在现实生活中,雇员受雇于雇主,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雇员的职务行为是为了雇主的利益,雇主将从雇员的职务行为中得到更多的利益,雇员的地位往往属于弱势的群体,我国劳动法的立法本意就是体现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虽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雇员受害,但在责任划分上也应照顾雇员一方,在责任划分上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雇员一方一般划分为10%至40%为宜。一、关于雇员受害赔偿案件雇主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2023-06-25
    376人看过
  • 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能同时适用吗
    一、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能同时适用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缔约过失是以合同不成立为要件,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民法典》【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怎样才构成缔约过失第一个条件,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这正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
    2023-05-03
    443人看过
  • 2024无偿委托有重大过失才赔偿吗
    无偿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收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所以,受委托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总不可能自愿承担这个不利后果,那么这个损失自然就是由受委托人自己承担了,即是受委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无偿委托合同中,过失必须为重大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受委托人承担责任。相反,不可抗力或者受委托人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时,则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
    2023-11-23
    238人看过
  • 无偿保管可免责过失重大当赔偿
    无偿保管的保管人一般不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的,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保管合同纠纷案,法院判令被告孙某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1400元。2007年2月,王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保管合同,约定孙某负责保管王某的一批机电设备,期限为1年,王某支付保管费用800元。3个月后,王某另有一批动物饲料需要存放,经与孙某协商,孙某同意一并保管,但该批饲料不必另支付保管费用。事后,孙某因外出旅游,忽视了自己保管物品的库房需要维修。后出现降雨,因孙某保管物品的库房顶棚出现漏洞而未加修复,导致雨水将库房内存放的大部分动物饲料浸坏。王某得知此事,起诉孙某赔偿保管饲料不利的经济损失2000元。孙某称,饲料是我无偿为王某保管的,不在有偿保管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故不应负赔偿责任。法院认为,王某与孙某双方就保管该批动物饲料达成了保管协议,由于孙某表示不另行收取保管费用,故该保管系无偿保管。
    2023-06-09
    126人看过
  • 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吗
    一、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吗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并不是违约责任,所以缔约过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违约的,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划分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
    2023-06-15
    366人看过
  •  能否在缔约过失中约定赔偿责任?
    合同行为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双方具备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该合同就应该被视为有效。缔约过失责任属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况,损害的是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就赔偿来说是可以进行约定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例如:1.可以协商。合同行为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双方具备行为能力,表达的意思真实,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就可以认为该合同是有效的。2.合同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自主行为,只要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该合同就应该被视为有效。3.合同行为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双方具备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该合同就应该被视为有效。缔约过失责任属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况,损害的是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就赔偿来说是可以进行约定的。缔约过失责任能否约定赔偿?根
    2023-10-30
    243人看过
  • 能从缔约过失中获得赔偿吗?
    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一般地,合同当事人违约时造成可得利益损失,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最终判决是否准许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而合同并未成立等具有缔约过失,在主张赔偿时也有可得利益损失的,那么是否主张该利益损失,可以先确定缔约过失赔偿的范围。按规定,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1、固有利益损失;2、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此,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其实就是放弃跟其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蒙受的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发现缔约方有不正当订立合同的行为的,比如恶意磋商,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的,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选择及时投诉举报。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为缔约放弃正常营业所获得的利润损失,比如为缔约没有
    2023-07-20
    253人看过
  • 重大违规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重大违规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出了大事儿,交通事故赔付里面可是很复杂的,哪些要赔,赔多少,都是看具体情况来算的。下面就给你简单说说几个重要的赔偿项:1.看病钱:包括急救、住院、动手术、吃药等等,只要是跟治病有关的都得赔。2.没法工作的损失:生活中拿工资、发奖金、有补贴什么的收入损失,还有找兼职没赚到的那部分。你得拿出医院的休假证明和你上班单位的工资单。3.请保姆的钱:病人需要照顾的话,就得给保姆的钱,这笔钱怎么算呢?就是看保姆的收入和照顾病人的时间。4.吃住钱:病人在医院里吃饭睡觉的钱,按住院天数和当地标准来算。5.坐车钱:病人和陪护人员因为看病花的实在的打车费。6.住宿钱:病人和陪护人员为了看病得在外面住宾馆的钱。7.补营养的钱:看病情,病人需要补营养的话,这个钱也是应该由肇事方来掏的。8.瞎掉一只眼或者断条胳膊的钱:要是瞎掉了眼睛或者截肢了,那这个钱就得看影响程度和地区来算了。9.残疾人
    2024-07-09
    210人看过
  • 雇员重大过失出事故雇主须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2008年3月14日,刘某雇佣张某为其实际所有的登记车主是六安市金安区东运汽车运输服务车队的一辆变型拖拉机的驾驶员。2009年6月10日,刘某委派张某至肥西县山南镇运送水泥,张某送货时找王某等人同车卸货。到达山南镇境内货点卸下部分货后,王某未回驾驶室,继续留在车厢上准备在下家货点卸货,张某继续驾车前行。13时30分许,该货车行驶途中,王某在车厢上被电线挂倒,从车厢上摔下致伤。王某当即被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张某继续送货,并于事故当日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称其所驾驶的车辆撞上了行人致其轻微伤,已送往医院治疗,双方能自行解决。2009年7月10日,王某至事故地肥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南中队报案,述称在前述事故中系王某被电线挂倒后摔下致伤,并要求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后本起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张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后来,被告张某向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未果。伤者王某
    2023-04-26
    357人看过
  • 重大过错离婚赔偿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一、遇到家庭暴力能不能要求精神赔偿遇家庭暴力,且该暴力情形最终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并且其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男方提出离婚要对女方进行赔偿吗法律并未规定提出离婚一方要给另一方赔偿。如果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
    2023-03-05
    115人看过
  • 赔偿违约损失是什么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有明显的救济功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它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行为及其他一些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仅适用于有效合同的违约行为,也适用于无效合同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本文所研究的赔偿损失,仅指因违约所负的赔偿损失。一、赔偿违约损失的特征1、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违约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的赔偿损失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他责任。2、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
    2023-03-27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涉及重大过失的违约责任怎么划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无偿合同中。
    • 员工重大过失工伤怎么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保管中无重大过失可以给予赔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王某是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按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重大过失致保管物损害时承担责任。王某属于无偿保管,而其上住户家跑水致其家被淹,你的古书也被殃及,对此,王某无过错,所以,不应赔偿。
    • 违约比缔约过失多赔偿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7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恢复到先前的状态; 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 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所以违约责任赔偿一般比缔约过失多一点,但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
    • 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怎样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4
      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增加过度低于损失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限于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