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低保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低保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
什么是特困人员供养
416人看过
-
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
495人看过
-
如何判定学生是否符合特困供养条件
400人看过
-
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什么待遇
282人看过
-
部门发现特困供养的人员可主动办理供养申请吗
150人看过
-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哪些
245人看过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更多>
-
如果有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政府应该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1社会救助的责任是使受助者的生活相当于或略高于最低生活需求,一旦受助者不再符合法定的供养条件,救助行动就相应终止。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如果不再符合特困供养人员的条件,应该按照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终止供养
-
特困人员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供养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2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特困人员申请供养的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0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综上可以得知,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享
-
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