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55:50 318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低保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低保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状况证明相关文章
  • 特困供养的定义是什么?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如何保障特困职工的医疗待遇?如何保障特困职工的医疗待遇?答:市政府对特困职工医疗待遇问题十分关心,对于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上给予照顾,为保障这些人员的医疗待遇提出了很多办法。如特困职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时,统
    2023-07-16
    397人看过
  •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吗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国务院前几年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这项政策专门针对的就是残疾人、城乡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主要解决的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相关政策不衔接、工作机制不健全、资金渠道不通畅、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相关法规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第二条(一)对象范围。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认定办法由民政部负责制定。(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
    2023-04-17
    301人看过
  • 特困供养的形式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困供养的形式包括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供养直系亲属范围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
    2023-04-17
    239人看过
  • 特困供养学生指什么意思
    一、特困供养学生指什么意思特困供养学生的意思是指具有当地户籍,未满16周岁且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学生。二、特困供养生的审核办法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视班级人数多少而定),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非贫困生)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三、特困供养生的认定条件及标准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
    2023-04-25
    112人看过
  •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可以享有哪些救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可以享有的救助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项目1、城乡低保救助。(1)城镇低保:保障人均月收入低于180元的城镇居民家庭基本生活;(2)农村低保:保障农村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和因灾、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居民。2、农村五保户救助。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
    2023-06-01
    231人看过
  • 国家对老年人的特困人员有什么供养制度?
    国家对老年人的特困人员有以下供养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特困人员指哪些人特困人员是指五保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一条特困人员的认定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2023-07-27
    404人看过
  • 特困供养和低保的区别
    低保和特困的区别有:低保全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称为低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称为五保户。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特困户是指人均年收入处于特困线以下的家庭。低保户是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而特困户是比低保户还要困难的。一、低保和精准扶贫有什么区别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低保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低保户的对象是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有什么区别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低保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残
    2023-03-16
    450人看过
  • 天津宝坻特困人员供养待遇核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自行选择集中或分散供养并明确监护人,本人无法指定监护人的,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个人申请-街镇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一次公示-区民政局抽查-二次公示-发放保障金——个人申请-街镇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一次公示-区民政局抽查-二次公示-发放保障金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3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宝坻区民政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社会
    2023-05-31
    336人看过
  • 不符合送养条件怎么送养
    不符合送养条件是不可以送养的,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一、父母可以把孩子送人吗亲生父母送养孩子必须满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患有疾病或者经济特别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母均在世的,必须共同送养未成年子女;如果有一方下落不明,则可以由另一方单方送养。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可以送人或寄养吗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送人或寄养。法律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所以如果女方实在是经济困难不能抚养子女的,应该经过孩子爸爸同意,由双方通过合法的送养手续将子女予以送养。如果孩子爸爸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女方也要在办理正式的送养手续后才可以单方送养。三、送养孩子违法吗?把自己的孩子送养如果进行金钱的交易就是违法行为,当父母把孩子送养时,夫妻双方必须一起送养。如果亲生父母中有一方下落不明或失踪,可以单方将孩子送养。收养人收养
    2023-03-29
    197人看过
  • 符合供养条件应享受遗属生活补助
    已领了30多年的遗属生活补助费突然被停发了,朱某在与先夫单位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手段讨回了公道。朱某之夫黄某原系山东省某文化用品公司职工,于1969年1月28日去世。黄某去世后,文化用品公司按规定向朱某发放遗属生活困难定期救济费至2003年8月。但以后朱某再去领取时,文化用品公司以无钱为由一直不给付,2006年9月,朱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文化用品公司按规定补发遗属生活困难定期救济费3240元(90元/月×36月),仲裁委以朱某的申诉超出仲裁申请时效为由,对朱某的申诉不予受理。朱某对该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诉至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法院认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7]430号文)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
    2023-05-05
    195人看过
  • 龙岩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3日,龙岩市下发通知,全面提高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举将更加有效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各地月保障标准为380—468元,平均提高4.5%。农村低保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确定,新罗区年保障标准为2760元,其他6县(市、区)统一为2300元,平均提高12.7%。各地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01—541元提高到485—645元,平均提高21.3%;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5—650元提高到582—774元,平均提高17.2%。城市“三无”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00%提高到130%,各地月保障标准为494—608元;集中供养的比分散供养提高20%,各地月保障标准为593—730元。社保
    2023-05-29
    451人看过
  • 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否有权申请医疗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均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所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申请医疗救助。一、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离婚诉讼费用可以减免的情况是: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3.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二、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5、城乡
    2023-03-21
    376人看过
  • 遗属供养的条件
    工伤保险
    一、遗属供养的条件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2、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3、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二、遗属补偿项目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2、遗属生活困难
    2023-05-06
    388人看过
  • 长春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830元/人/月
    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长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长府办发〔2017〕6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救助供养资格认定条件《实施办法分十一章三十五条,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责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资格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自理能力评估、救助供养内容、救助供养标准、救助供养形式、救助供养资金筹集管理、档案及信息化建设、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保障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实施办法落实了国家、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要求,以“三无”作为特困人员的认定依据。《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可依法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分别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如
    2023-05-29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更多>

    #婚姻状况证明
    相关咨询
    • 如果有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政府应该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1
      社会救助的责任是使受助者的生活相当于或略高于最低生活需求,一旦受助者不再符合法定的供养条件,救助行动就相应终止。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如果不再符合特困供养人员的条件,应该按照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终止供养
    • 特困人员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供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2
      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特困人员申请供养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0
      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综上可以得知,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享
    • 特困人员供养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