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基本概念及其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24:02 87 人看过

抵押的种类有:

1、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将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不占有房地产。房地产担保债务一经偿还,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立即失效。因此,虽然房地产在发生债务时有条件转让,但所有债务偿还后,所有权立即收回。房地产作为抵押品,一般是土地和房屋;

2、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动占有为担保的抵押形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以其出售价格优先于其他债权。由于不动产的占有不同于以动产为目标的质权,由于动产抵押是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担保,因此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设立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作为抵押物对象的抵押。根据现行中国法律,权利只能用于质押;

4、财团抵押,是指以企业全部财产为整体,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铁路财团制度。英国和美国的浮动担保制度是英国衡平法的法律制度,其目标是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财产总和。设定者有权在担保权实施前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目标财产;浮动担保实施时,担保是具体的;

5、共同抵押,又称一般抵押,是指为同一债权担保而设定的几种不同财产的抵押。这种类型实际上是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而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6、最高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协议,在最高限度内,以抵押物担保一定期限内持续发生的债权。

房地产抵押的种类有哪些?

依据房地产类型及开发程度,一般把房地产抵押分为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楼花)、房屋期权抵押和建成后的物业抵押等类型:

(一)土地抵押

土地是房地产的一种原始状态,单纯的土地并不能满足人们人住的需要,只有通过投资才能达到为人类提供人住空间的目的。土地抵押按类别分为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行政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三种形式。

(二)在建工程及房屋期权的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系指抵押人(主要是开发商)将“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连同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抵押权人(银行)以获取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的行为。

房屋期权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而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购房款的担保行为。这种形式大多为居民采用分期偿还本金的抵押贷款购房模式。

(三)建成后的物业抵押贷款

建成后的物业按其特性分为商业、住宅、工业等类物业。这一部分物业显著标志是竣工后领取土地房屋产权证。建成后物业抵押贷款是指在物业不转移占用的情况下,将其房屋所有权连同土地使用权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概念及其应用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医学评估。这个评估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他们会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亲属的申请,组织医学专家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进行综合评价。这些评估结果可以用于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和劳动能力的认定,以便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医学评估。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工伤残疾评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残疾评估标准和劳动保障相关政策,运用医学科技的方法和手段,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进行综合评价。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的 定 义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
    2023-09-02
    170人看过
  • 代位权的基本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获得清偿。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3.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判方式。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概念: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第二,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包括三种;一是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
    2023-07-20
    461人看过
  • 遗嘱继承的基本概念及其相关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
    2023-07-11
    268人看过
  • 留置权与质权的基本概念及其运用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如下:一、成立条件不同。1、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2、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二、占有条件不同。1、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2、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三、法律关系客体不同。1、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2、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四、权利实现不同。1、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2、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五、消灭不同。1、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2、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一、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1、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质权的质物必须转移占有,实际交付到债权人手中才质权才能设立成功。而设立抵押权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还是债务人占有即可;(2
    2023-07-16
    290人看过
  • 物业概念及分类
    在我们所住的小区里,每一个小区都会有物业这个配套设施,当我们房屋或者在所在小区有什么大大小小的事情,很多都是需要物业解决的,物业在我们现在生活环境中是不可缺少的。一、什么是物业物业是房产和地产的统一。这里的地产,系指与该房业配套的地业。物业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已建成并具有使用功能的各类供居住和非居住的屋宇;(2)与这些屋宇相配套的设备和市政、公用设施;(3)屋宇的建筑(包括内部的多项设施)和相邻的场地、庭院、停车场、小区内非主干交通道路。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利润构成。二、物业分类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五类: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1、居住物业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包括与之相配套
    2023-05-05
    360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概念及其种类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营银行、第三方理财、民间借贷连锁、担保、私募基金、银企对接平台、网络借贷、金融超市、金融集团、民资管理公司、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等。除了这些传统的民间借贷形式,典当行也成为民间资本一大新的流向。一、公司与公司之间可以借款吗公司之间可以借款。需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存在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2、借款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3、借款行为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借款的数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因此公司之间可以依法订立借款合同,进行资金融通。二、什么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借贷合同无效?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
    2023-03-06
    363人看过
  • 行政程序概念种类及基本内容
    一、行政程序法概述(一)行政程序概念从最广义的视角理解,可以将行政程序理解为行政有关的所有行为或者措施的所有步骤、方法和方式;从广义的视角理解为有关行政行为的所有程序,既包括做出行政行为的程序也包括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程序;从狭义的视角,可以将行政程序理解为有关行政行为的事前和事中程序,是由作出行政行为的步骤、方法和方式所构成的行政行为的程序;从最狭义的视角,可以将行政程序理解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履行的听证等事前程序。(二)行政程序的种类1、以行政事务的法律目的和行政程序的使用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以行政事务处理的使用频度、范围、时限和行政程序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3、以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标准,可分为自由行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4、以行政事务的法律关系特点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判程序。5、
    2023-06-06
    100人看过
  • 私募基金的概念及其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即我们通常所说的PE。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私募股权基金,通常是有限合伙,基金的管理人及基金本身,都需要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1、本源区别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最大区别是基金投资主体不同,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满足特定基金投资群体的需要。由于存在特别的对基金目标有特殊期望的客户,基金发起人为填补市场空白,推出为某些定向客户定制的基金产品,也是扩大基金销售规模的一种市场策略。正是私募基金的这一特性,使私募基金这一产品合同有协议的性质,即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而不是由基金发起人单方决定。也就是说,私募基金更注重特定投资者的需求。2、法律法规上的区别一般来讲,公
    2023-07-18
    94人看过
  • 定金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种类是怎样的
    定金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种类: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1.立约定金。2.成约定金。3.解约定金。4.违约定金。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如当事人一方末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合同履行,其以违约为前提,体现了法的强制性。(2)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3)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
    2023-03-09
    140人看过
  • 信息资产的基本概念与分类明细
    信息资产是一个知识体系,作为一个单一的实体来组织和管理。与其他的公司资产相似,一个组织机构的信息资产有其财务价值。有下列分类:1、科学技术信息资产生产信息。2、市场信息资产。3、生产信息资产。4、外部宏观信息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当企业管理者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不明确时,即既不想将金融资产短期出售,也不想持有至到期时,就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还有:(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法》第80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
    2023-08-10
    374人看过
  • 抚恤金概念及分类
    一、抚恤金概念及分类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我国抚恤金有两种: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二、抚恤金如何分配?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一)抚恤金不纳税。(二)二、抚恤
    2023-06-07
    106人看过
  • 公司概念及基本特征
    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以营利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这种企业组织是由投资者以股份的形式联合起来组成的,所以又被称为股份制企业。也就是投资者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将各自的财产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企业,所以公司又被称为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我们可以简单地描述一下公司的基本面貌,比如有四五个人,或者更多的人,各有一笔资金,他们愿意结合在一起,开办一个公司,经营食品;各人的出资加在一起为五十万元,每一个都成了投资者,也就是投资人股成了股东,共同请了一些经营者去管理这个公司,投资者自己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去过问公司的具体事务,但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采用会议形式行使决定权;经营者受投资者的委托,独立地管理运用由投资者集合起来的财产,得到的利益在投资者之间按出资比例分享。当然,如果出现了亏损,就由公司对债权人负责,投资者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所受到的损
    2023-06-09
    295人看过
  • 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
    一、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包含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担保具有附属性(附属于合同)、保障性(保障合同履行)、选择性(我国民法典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的特点。而抵押和质押都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二、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但不转移其占有关系,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023-04-12
    203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4、行为合法。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下这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
    2023-07-15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及其作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抵押权的概念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二、抵押权的特征(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
    • 抵押权和质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的特征: 第一、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是就抵押物买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二、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 第三、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第四、抵押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
    • 职业年金的概念及其基本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10
      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职业年金为职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同,职业年金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由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来建立。在此制度下,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将共同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 民法典法定继承人的概念及其分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仓储合同概念及其基本条款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3
      仓储合同订立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名称; (二)合同编号; (三)合同签订地点; (四)合同签订时间; (五)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 (六)仓储物的数量; (七)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 (八)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九)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 (十)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时间; (十一)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十二)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十三)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