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1:22:13 360 人看过

劳动争议的特: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

一、如何鉴别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通过下列几点进行区分:

1.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存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2.劳动关系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而劳务关系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

3.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员工不占有生产资料,单位对劳动力有支配权。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大多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自行组织、安排劳务活动。

二、事业编适用劳动法吗

劳动法不适用于事业单位,但可以参照执行,没有那么的严谨苛刻。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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