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潜逃的认定标准是否需要修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1:41:22 393 人看过

行为人携带全部挪用款潜逃的,对其可按贪污罪定罪,认定数额为全部挪用款;但如果只携带部分挪用款潜逃,对携带的部分挪用款应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

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挪用公款潜逃构成什么罪
    案情:甲原系河南省信阳市一教育局出纳,2002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甲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采取收入款项开票后不上交的手段将本单位公款11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及炒股;2002年12月17日,被告人甲因其单位发现其开具的票款不符问题暴露,携带2万余元公款潜逃。2004年4月14日被告人甲在检察机关说服下投案自首,后追回赃款4000元。分歧意见:大家对甲将本单位公款11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及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没有异议,但对其潜逃携带的如何2万余元公款认定存在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甲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采取收入款项开票后不上交的手段挪用本单位公款13万余元,没有做假帐及虚报帐目等行为,应全部定挪用公款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
    2023-12-22
    330人看过
  • 如何判断挪用公款潜逃的行为?
    该问题涉及到两种罪名。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卷款逃走并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的话,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认定为贪污罪,对于未携带的部分,如果已经使用并无力归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因此要注意不归还与无力归还的区别来定挪用公款罪。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
    2023-06-30
    194人看过
  • 如何理解“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如何理解“携带”、“公款”等,笔者认为,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应注意以下几点: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潜伏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隐藏起来,不为别人所知自己所处的位置;逃跑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从甲地逃到乙地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与潜逃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实践中有的行为人用公款炒股、公款私存,案发后携带这些股票、存折、借记卡等逃跑;还有的为了潜逃和携带方便,用公款购买金银首饰、将
    2023-06-11
    298人看过
  • 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
    一、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了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但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潜逃”呢?目前,法律与司法解释对“潜逃”没确的界定。我们认为,案发前或案后,行为人不假外出或请假外出或辞职,而致发案单位与之无法联系的即可认定为“潜逃”。二、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根据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我们可以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一)犯罪客体: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款的使用权。(二)客观方面: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款和特定款物。特定款物指的是刑法典中规定的
    2023-06-03
    365人看过
  • 公款认定标准对挪用公款罪的适用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第一、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资金;第二、国家机关、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第三、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资金;第四、犯罪主体确定的非国有公司、企业、集体资金;第五、能够认定的特殊资金。挪用公款罪未遂的情形1,因为举动人意志以外的缘故原由,虽其已着手实行调用公款犯法举动,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2,举动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缘故原由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举动,现实上已经侵犯公款的全部权,因此,应比照调用公款罪既遂从轻或减轻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
    2023-07-01
    243人看过
  • 挪用公款后潜逃还算贪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了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一、构成挪用公款罪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二)在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以下三种行为之一的: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这里所说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其他人使用。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是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走私等等。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论挪用时间长短,原则上都可构成本罪。2、
    2023-06-25
    195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可以逃离法院判刑吗
    行为人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应以贪污罪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挪用公款罪可以减刑吗?挪用公款罪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
    2023-07-28
    191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诈骗罪判多少年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200万,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辩论结束前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挪用公款数额200万,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辩论结束前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200万,超过3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辩论结束前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2024-05-08
    464人看过
  •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当怎样定罪处罚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数额较大的,定为贪污罪。处罚标准是: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挪用公款潜逃罪如何认定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
    2023-08-01
    141人看过
  • 挪用后携带公款潜逃是不是转为贪污
    挪用后携带公款潜逃是会转为贪污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实施了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依法应当按照《刑法》规定的贪污罪予以定罪量刑。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4-04-24
    174人看过
  •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20年怎么判刑?
    有权利的地方就容易滋生私欲,贪污腐败案件中,大多是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据为己有,或者用于其他地方,甚至携款潜逃,此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为此我国刑法制定相关条例进行严惩。对于携带挪用公款潜逃18年怎么判刑?这个问题,请看下文求解。携带挪用公款潜逃18年怎么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对于挪用公款罪中的“营利活动”,是指为牟取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活动。判定某种行为是否为营利活动,关键是要看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时,是否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挪用公款潜逃分为挪用公款后无法归还而畏罪潜逃和携带挪用公款潜逃两种情形。根据行为人主观态度不同,挪用公款后无法归还而畏罪潜逃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主观上打算归还但客观上无能力归还,同时担心被追究罪责而潜逃,这种情形如果要构成犯罪也只
    2023-04-28
    191人看过
  • 贪污罪发生后会挪用公款潜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变,即从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失去控制,符合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实行贪污罪的发生应该如何处罚贪污罪的处罚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2023-08-08
    64人看过
  • 怎么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标准
    一、怎么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挪用的对象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等七项款物,如果是挪用其他的款物,则不能构成本罪。须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二、认定挪
    2023-02-19
    244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数额的认定标准规定说明
    一、挪用公款罪数额的认定标准规定说明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数额达到了3万元以上。1.数额较大的认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的认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情节严重的认定:(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二、挪用公款罪有单位犯罪吗挪用公款罪没有单位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
    2023-08-1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怎么认定会潜逃的挪用公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携带公款潜伏和逃跑的行为。从“携带”与“潜逃”的关系、“公款”的范围、正确理解“携带”的内涵这三个方面认定。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2
      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公款。
    •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有没有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9
      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公款。
    • 挪用公款怎么才算是潜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6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
    • 女子挪用公款潜逃17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行为人携带全部挪用款潜逃的,对其可按贪污罪定罪,认定数额为全部挪用款;但如果只携带部分挪用款潜逃,对携带的部分挪用款应按贪污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