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0:02:49 307 人看过

犯本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导致人们工作、营业和教学、医疗等无法进行,因此造成严重损失的,那么对首要分子,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聚众扰乱政府机关的处罚

聚众闹政府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多次扰乱单位秩序如何定罪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扰乱单位秩序罪。如果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已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医闹入刑具体处罚标准是什么

最高可判7年。《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团伙成员获刑
    为防止受欺负,辽宁来京的无业男子张某成立了太子堂,招收几十名初高中生加入该堂,并有组织地在社会上寻衅滋事、称霸一方。日前,太子堂堂主张某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堂内其它成员也分别被判处了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四名被告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缓刑。2004年9月,被告人张某等人成立太子堂,后被告人吴某、龚某、杨某先后加入该堂,该堂成员伙同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谭某多次从事随意殴打他人、摆场子、强拿硬要及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等活动。据了解,2004年9月份,被告人张某成立了太子堂并自封堂主,目的是不被别人欺负,如果有人欺负其或者社团成员,社团就会去教训对方。社团成员基本是在校学生。到了2006年10月份,社团发展到60多人,因为人多不好管理,其决定成立分堂,分工负责。分堂分别为战堂、斗堂、永堂、胜堂、刑堂,成员分到各分堂,
    2023-06-11
    265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惩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情节严重,导致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导致国家机关工作失败,造成严重损失的,对主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规定处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一般对其首要分子,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2、对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中
    2023-07-05
    382人看过
  • 扰乱法庭秩序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扰乱法庭秩序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集、纠合3人以上的多人,在法庭上或法庭周围进行起哄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构成本罪。一、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一)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二)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三)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
    2023-03-31
    223人看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的现状和判定方法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量刑标准是: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多次扰乱秩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一)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1、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2、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
    2023-07-08
    302人看过
  • 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渝一中刑终字第369号原公诉机关合川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男,生于1955年9月19日出生于重庆合川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村9社47号。2004年8月13日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合川市看守所。合川市人民法院审理合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2005年6月7日作出(2005)合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杨均林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决认定,2004年3月,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坝电站枢纽工程在修建过程中,被告人杨均林与唐建全、杨均界(均另案处理)等人认为修电站征地补偿费过低,便组织、煽动村民阻碍电站施工。杨均林到北京上访回来后组织村民
    2023-06-06
    145人看过
  • 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几年
    一、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概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3、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
    2023-04-28
    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可否宣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怎么判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3
      法院应当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作出这样的判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导致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主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扰乱法庭秩序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4
      1.本罪只追究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 2.“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积极参加的”,是指主动参加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犯罪活动的,在实施犯罪起了重要作用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等。 对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也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3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者,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以上条款可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应包含两大条件。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3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只追究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对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也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哪些条件会构成聚众扰乱秩序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只能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分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