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政策导致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一般认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据此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准予变更或解除合同。因前述原因,当事人解除合同以后,出卖人应当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将接收的房屋返还给出卖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如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损失方要求加大对方承担比例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的事由有哪些
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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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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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因解除合同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0律师分析:国家政策属“不可抗力”,无需支付违约金 针对这种情况,专业房产律师刘律师认为张先生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有两类构成:一类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现象;另一类是某些社会现象引起的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等。国家房贷新政,是国家对房价的一种调控,一种干预。它属于不可抗力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就“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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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策变动不能履行的合同能解除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合同中关于“若因政策变动和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属于免责条款,本合同自行作废,买、卖方相互返还证件和钱款”可以作为你们双方解除合同的依据。因为二手房买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在8月1日起实行的,且双方签订协议时尚未颁布。在签订合同时,你们双方并不能预见这一支出,现在要支出这一笔费用应属于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以你们双方有权按照协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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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策原因无法贷款购房解除合同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1能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新政属于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所以合同可以解除,首付款和定金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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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政策能解除合同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0可以。新政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件,如果对方单方解除合同,法院很难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在政策允许时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即: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不能获取贷款是购房者所面临的意外,责任也不能由出卖方予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