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异议之诉怎样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9:05:53 420 人看过

一、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构成

诉是指特定的原告针对特定的被告、向法院提出的审判特定的实体法主张的请求。一个完整的诉是由当事人(原告和被告)、诉讼标的和案件事实构成的。债务人异议之诉,作为民事诉讼的一个类型,也具备上述三个基本要件。

(一)当事人

当事人是诉的主体,没有诉讼当事人,诉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当事人,因法律是否设置异议前置程序而有所不同。所谓异议前置程序,就是指债务人在提起异议之诉之前,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之规定,先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债务人异议申请。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设置异议前置程序,债务人的异议不成立被执行法院驳回的,债务人可提起诉讼,此时债务人为原告,申请执行人为被告。如果债务人的异议成立,执行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则申请执行人作为原告,可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如果不设置异议前置程序,则债务人可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只能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只能是原告,申请执行人只能是被告。

作为原告的债务人,在执行依据当中,可以是原审判决书、调解书的被告(或共同被告),也可以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可能是裁定书、支付令当中的被申请人。执行依据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可以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裁判确定其某种民事实体法律地位或某种民事实体法律效果的请求。它决定法院审判的范围、判断某一案件是否属于再行起诉以及判定诉的合并、分离、追加和变更的根据。简单地说,诉讼标的就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从性质上看,债务人异议之诉,属于确认之诉,即确认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必须具有需要诉讼救济或保护的法律利益,即法律关系是否存在不明确,导致原告感到其法律地位有不妥状态存在,并且这种状态能够通过确认除去[8].这种需要法律救济或保护的法律利益,就是所谓的确认利益。

在债务人异议之诉中,债务人之所以提起异议之诉,是因为其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处于危险状态之中,如不进行诉讼,则债务人就会受到强制执行,从而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其权利得到司法机关的确认,其作为权利人的法律地位才得以巩固,从而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使其权利状态回复到圆满状态。这种确认之诉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随之确定,权利不稳定状态即告结束,执行是否终止的问题迎刃而解,无需强制执行。

(三)事实与理由

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欲排除人民法院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程序,必须具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利的事实与理由。前文已述及,这些事实与理由能否成立,是由民事实体法所决定。但这些事实与理由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合法有效的,否则,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二、常见的事实与理由包括:

1、清偿。清偿是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包括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完成了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清偿可以是债务人亲自为之,也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清偿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否则,不能对抗执行。例如,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权,已经转让,并通知了债务人,而债务人仍然向转让人清偿债务。此种清偿行为无效,不能对抗债权受让人。

2、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从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是清偿债务的方式之一。

3、抵销。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9].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前者指双方所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双方认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约定抵销是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为的抵销。

4、和解。和解指在执行程序开始以前,双方当事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的履行互相协商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从而消灭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和解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表现。和解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实践中,和解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

5、债权让与。这是指债权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通过合同移转于第三人的情形。债权让与后,债务人可以此为由对抗转让人的强制执行申请

6、债务转移。这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所负债务转移给第三人,自己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债务转移后,债务人不再负有清偿义务,可以对抗申请执行人。

7、免除。免除是债权人抛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从而消灭其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免除为各国公认的债务消灭原因之一。

8、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执行的期间规定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申请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债务人可以提出拒绝清偿债务的意见,要求终止执行程序。

三、债务人异议之诉怎样进行

债务人异议之诉,虽然发生在执行阶段,但不能由执行机构进行审理。通说认为,执行权从性质上可划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前者是执行权的主要内容,具有强烈的行政权色彩,其首要价值是效率;后者主要是监督实施权的运行,其裁判权十分有限,难以担负起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审理。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诉讼,债务人异议之诉与普通民事诉讼一样,应由审判机构按照通常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一)起诉与受理。

对债务人提起的异议之诉,人民法院除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审查外,还要对其特殊要件进行审查:

(二)审查与裁判。

1、审理对象。

2、举证责任。债务人异议之诉根据审理结果可作出如下裁判:

(1)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如受诉管辖错误,或者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以及其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可裁定不予受理。

(2)驳回起诉。对于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这属于程序上的驳回。

(3)驳回诉讼请求。债务人起诉,经审理,债务人请求终止执行程序的主张不成立的,或者申请执行人起诉,经审理,申请执行人请求执行程序继续进行的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4)终止执行程序。债务人起诉,经审理,债务人请求终止执行程序的主张成立的,判决终止执行程序。

(5)判决执行程序继续进行。申请执行人起诉,经审理,申请执行人请求执行程序继续进行的理由成立的,判决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死亡的起诉要怎样进行
    债务人死亡的,诉讼可以由继承人参加,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一、债务人死亡后信用卡的债务应当由谁偿还债务人死亡,由以下人员替其偿还信用卡债务: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死了欠的钱是不是不用还了人死了不是不用还钱了,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债务应当偿还: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
    2023-04-01
    209人看过
  • 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有什么区别
    执行异议,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执行异议的事由:对于执行命令不服;对于执行的措施方法不服;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其他侵害利益的事由。第一、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第二、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第三、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第四、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第五、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一、执行异议如何处理?对执行异议的处理。执行异议按照法律规定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下面分别论述对两种执行异议的处理办法:(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的处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只能对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什么是执
    2023-02-19
    438人看过
  •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一、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4、判决的执行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
    2023-06-01
    172人看过
  •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一、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4、判决的执行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
    2023-06-01
    377人看过
  •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4、判决的执行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
    2023-03-23
    461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败诉后果是怎样的
    一审败诉的可以上诉,二审败诉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
    2023-02-21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破产异议怎样进行申请啊,求解啊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9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 什么是债务人异议之诉?我应该怎样去理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民事执行救济中的债务人异议之诉作为研究重点,对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搜集、理解、分析,概括介绍了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基础理论,探讨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确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期对我国构建债务人异议之诉有所裨益。本文通过四个部分对债务人异议之诉进行考察研究:第一部分,是对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基础理论内容的概括介绍。首先,比较分析学理上对债务人异议之诉概念的不同理解,进而明确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概念;同时也将债务人异议
    • 有没有人知道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
    • 个人债务怎样进行起诉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8
      个人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流程:1、确认管辖法院;2、收集有关证据材料;3、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 执行异议之诉怎样收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7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