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9:53:01 81 人看过

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一、公司股权转让后原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转让股权,可以约定由原股东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该约定仅约定转让的股东双方,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3、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转让股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二、谁来承担股权转让的债务

股权转让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最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怎样转让股权

1、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股权转让后转让费归公司吗?
    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股权转让后转让费归未出资的股东,然后公司再追究未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虽然股东未实际出资,但是只要是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就享有股东的权利,原则上对外转让股权可以收取转让费,但是,因未实际出资,其他股东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用转让费承担违约责任。股权转让在公司股东之外进行的要求和流程(一)向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求股权在股东之外流转是指股东向股东之外的其他人进行股权转让。依据《公司法》规定,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有如下要求: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同意转让且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
    2023-08-14
    262人看过
  •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权可以零转让吗
    股权可以零转让,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一、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还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吗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并不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即使是外部转让,也并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有限公司股权怎么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2023-04-10
    353人看过
  • 抽逃出资股东资格是否能够被已足额出资的股东解除?
    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1、解除股东资格这一严厉的措施只应用于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的情形不应包括在内;2、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除名前,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的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法院才能确认公司这种除名行为的效力;3.公司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已足额出资的股东能解除抽逃出资的股东资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股东抽逃出资和股东借款的区分1、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的风险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
    2023-07-18
    160人看过
  • 没有实际出资股权转让时要收取股权转让款吗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出资的义务也并没有免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的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一、股权转让纠纷应如何解决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
    2023-06-27
    180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定: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股东可否进行交易?
    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股东抽逃资金的后果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于抽逃出资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予对于抽逃出资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予以警告、罚
    2023-07-23
    373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受让股东是否应当担责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股权受让人,其在受让股权时有义务查证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经履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转让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仍受让该股权的,其更应对转让股东的未尽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下,债权人除了可以向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主张权利,还可以向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但是抽逃出资的股东仅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仅限于承担一次赔偿责任,对于不同债权人的相同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5-06
    113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有实际股权是否有权出资
    支付出资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法律义务。在认缴制的背景下,股东的出资时间可以定在很多年后,所以在实践中,很多股东在实际支付出资之前就需要转让股权。对于这一问题,相信不少人都有困惑,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到底有没有股权?一般来说,股东权本质上是一种成员权,基于股东身份享有相应的权利,尤其体现在参与管理权上。从股东出资关系的联系来看,参与管理权的享有并不直接涉及财产内容,与出资义务的履行有着相对较远的联系。因此,原则上不应限制具有股东资格但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参与管理权。收益权以股东获得股权收益为中心,具有要求支付的内容。公司红利来源于股东出资,股东出资义务与股东收益权直接相关。因此,在限制未出资股东权利时,应限制与出资义务履行密切相关的权利。作为身份权,股东不应该出资而不存在,只是股东的权利主要受到收益权的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责令未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而产生的其他民
    2023-02-26
    240人看过
  • 退股是抽逃出资还是股权转让?
    [案情]王某系某公司的原始股东,对某公司的出资为4万元(某公司系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成立于2001年)。2002年12月18日,王某向某公司提交报告,表示因购房需要资金,要求某公司退股金3万元;2003年12月4日,王某之妻孙某以王某名义向某公司提交说明,表示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用于冲抵在公司所购房屋的房款。某公司收到王某的请求后,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退还王某3万元现金,并抵销了王某在公司所购的房屋价款1万元。2003年4月5日,王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张某签订股金转让书,约定王某在某公司的3万元股金转让给张某。2003年12月6日,王某之妻孙某以王某的名义与某公司另一股东娄某签订1万元的股金转让协议,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转让给娄某。张某与娄某受让后,分别向某公司交了受让款3万元、1万元。某公司对股东名册相继进行了变更,王某对此并未提出异议。某公司到工商部门申请股东名称变更登记,但工商部门到一审起
    2023-06-09
    357人看过
  • 公司可以起诉股权转让前股东抽逃出资吗?
    公司可以起诉股权转让前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转让前抽逃出资,会被以公司名义要求前补足,如不补足会面临诉讼,承担法律责任。一、退股时是可以退回本金的吗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当股东退股时,一般是不直接退还资金的。股东退股的方式有:1、股权转让。这是很多公司常采取的方式,因为这相对简单方便。2、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议事程序,同时还要进行公告和通知债权人。3、公司回购方式。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注意回购的法定情节。4、清算方式。这是通过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这种方法很少被使用,除非公司确实无法正常经营。二、那么出资瑕疵包括哪些呢?出资瑕疵包括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未办理转移的手续等。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是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是具有股东资格的,但是当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时,经催告仍然不补足出
    2023-04-10
    239人看过
  • 公司无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吗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支付转让价款在法律上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转让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的,那么受让方应按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款。因此,股权转让款是否需要支付应当充分尊重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思,依据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予以履行。一、公司股东变更费用是由谁来支付股权转让,应做股权变更登记。自工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后,股权发生变更。具体的工商登记费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由转让方或者是受让方来支付。股权的对价付款,由双方约定。因为股权的变更不影响所持的公司的资本,法律无强制性规定,可有偿可无偿,靠双方约定并自觉履行。股份转让后,工商登记之前,转让股份的一方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费用,受让方也是需要支付印花税的。二、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
    2023-03-02
    297人看过
  •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合法吗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不合法:没有出资不算合法股东股东,只能是挂名股东。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以下责任:股东未出资要承担的责任有,补足出资的责任,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出资的,可能被股东会议除名的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股东的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
    2023-08-09
    3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的抽逃出资问题处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在转让股权时的权利,并解释了股权与出资责任的关系。股东可以选择将出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而向合伙组织投资时,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时,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此,尽管两者都是股权,但它们之间存在区别。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可以选择将出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具有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合伙组织与法人的投资区别合伙组织和法人都是法律上具有独立地位的组织形式,但它们在投资方面存在一些区别。合伙组织是由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组成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组织形式。而法人则是由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实体,可以自主决定投资、经营和收益分配。合伙组织在投资方面的优势在于其成员之间的信任和互相了解,有利
    2023-08-27
    116人看过
  • 抽逃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公司法》并未否定未出资的股东获得股权,相反,《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对未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其责任乃在于责令其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责任,而非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和股权。因此,我们认为,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其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股东的身份已不是问题,问题是出让人是否对受让人构成欺诈。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注册资本到位的真实情况,出让人对此也不明知或应知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注册资本未到位的真实情况仍接受转让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在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
    2023-06-20
    194人看过
  • 抽逃出资股东与瑕疵出资股东的差异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3、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相关权利: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解除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如下: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
    2023-07-08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还有转让股权的权利,瑕疵股权合同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与足额出资的股东一样,应当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此,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仍然有权将其有瑕疵的股东资格或者股东身份转让给第三人。单纯就出资是否存在瑕疵而言,不应构成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此时股东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应根据受让人是否明知或应知出资未到位的真实情况来确定。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出资瑕疵的真实情况,出让人对此也不明知或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可以
    • 股东出资后没有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要怎么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股权转让后转让费归未出资的股东,然后公司再追究未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虽然股东未实际出资,但是只要是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就享有股东的权利,原则上对外转让股权可以收取转让费,但是,因未实际出资,其他股东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用转让费承担违约责任。
    • 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2
      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 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 股东认缴出资实际未出资,股东0元出资转让股权可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实缴股权转让可以为0元。
    • 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可不可以抽逃出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31
      原股东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 一、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 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二、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1、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 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总的来说,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