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怎么这么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03:07 271 人看过

工伤认定怎么这么难工伤认定怎么这么难

工伤认定成本高、“隐性工伤”处于维权盲区、非法用工工伤认定面临3道门槛……近日,记者在江苏、江西、天津等地采访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工伤者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四处碰壁,维权之路荆棘丛生。

一个工伤认定的

“3年时间5万花费”

用了3年多时间,花费5万多元,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绿化村3组村民唐锦其好不容易可以缓一口气了:为故去的妻子顾桂英进行工伤认定的3年多时间内,在投入大量精力、财力,经过两次复议、3次诉讼、4次认定后,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终作出了认定顾桂英属于工伤的决定。

据了解,顾桂英生前在苏州三大制衣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4月14日,三大公司组织员工集体出游,并于当晚乘车返回公司。在从公司回家途中,顾桂英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后因伤势过重死亡。在公安交警部门作出顾桂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决定之后,顾桂英的家人便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工伤认定之路。

今年42岁的唐锦其告诉记者,在3年多的工伤认定过程中,他光请律师就花了1万多元,若是加上来去折腾所花的车费、旅费、误工费,估计不下5万元。

据唐锦其的代理律师董永斌介绍,根据劳动部及江苏省有关规范性文件,很明显,顾桂英的死亡应该认定为工伤。但让人奇怪的是,太仓市劳动部门却先后3次作出了对顾桂英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董永斌介绍,顾桂英的工伤认定之所以如此难固然与太仓市劳动部门的错误决定有关,但目前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在劳动部门作出决定,法院审理后,只能作出是否撤销劳动部门决定的判决,而不能作出认定工伤或不认定工伤的判决。这就使得太仓市劳动部门此前能够一直维持不认定工伤的决定。“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法院撤销劳动部门决定——劳动部门再次不认定工伤——法院再次撤销劳动部门决定……”只要劳动部门不低头,受害者就将陷入一个循环诉讼的怪圈。

“隐性工伤”者

处于维权盲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工伤并不仅仅是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体力劳动者的“专利”,公安和科研等行业积劳成疾、工作压力过大猝死、长期处于辐射环境工作等“隐性工伤”现象同样不容忽视。

江西分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周赟杰在连续两个通宵加班、超负荷工作的情况下,于2005年4月2日猝死家中。然而,因周赟杰死亡时并非处于工作岗位,他至今未被认定为“因公牺牲”,工伤赔偿更无从谈起。

周赟杰年仅38岁,曾多次受到上级和分宜县公安局表彰。分宜县公安局撰写的追悼词中写道:“周赟杰在去世前两天,协助湖泽派出所查处案件,加班到深夜,去世前一天晚上又连续加班,并主动请缨参加‘抓现行、破现案’专项行动,工作到第二天凌晨五点。”

周赟杰的妻子李清香流着泪回忆说,丈夫是让工作给活活累死的,最后却连个工伤都得不到认定,太令人痛心了。

江西省政协常委李季仁2004年就全省公安交警生活和身体状况进行调研后发现,超过一半的一线交警没有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每天超过10小时的交警占26%,患各种慢性疾病的交警占调查人数的46%,“过劳”现象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逐年下滑,猝死事件时有发生,但很多情况下,身体长期受到隐性伤害的民警积劳成疾后一般不会被纳入工伤范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伤事故和工伤种类不断增多,“隐性工伤”现象被长期忽略。李季仁认为,现有法律法规对工伤的规定过于粗糙,工伤认定缺乏可操作性,“往往外伤才是伤,内伤没人管”,而工伤鉴定难直接引发的便是赔偿难,势必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细化工作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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