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这是没收财产的法律属性,具体地说,没收财产与罚金一样同属于财产刑范畴。这一特点使没收财产与其他非刑罚方法划清了界限,同时又赋予没收财产刑具有其他一切刑罚方法的共性,如法定性及强制性等。2.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因为只有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才能适用刑罚方法,没收财产这一财产557刑也不例外。同时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刑时必须依据本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例如是选科没收财产还是并科没收财产,本法分则有相应的规定。依法适用没收财产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3.没收财产以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强制无偿收归国有为内容。首先,其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分子,对那些没有触犯刑律而只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只能适用相应的非刑罚方法。其次,该刑罚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现有财产,这是没收财产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最大区别。在适用没收财产时,应当把它同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加以区别。
现行刑法中没收财产刑具有哪些特点
我国刑法可以适用没收财产刑的数量很多,共有59个条文、72个罪名可以判处此刑。但实际上其中不少犯罪的严重性还不足以适用没收财产刑,因而有必要严格其适用的范围。
网友咨询:现行刑法中没收财产刑具有哪些特点
南通律师回答:
(1)附加适用于重罪。
(2)附加适用于重刑。
(3)适用制度以“必并制”为主,“得并制”为辅。
(4)严格限制没收财产的范围。
(5)规定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6)明确了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商标证明的特征有哪些表现形式?
253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
239人看过
-
遗产税的表现特征
420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167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特征及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439人看过
-
企业工伤的现状与表现形式
436人看过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
工程转包的特征和表现形式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工程转包表现形式有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是依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分的;一次转包与层层转包,是依据转包的次数分的;工程总承包转包,施工转包,勘察转包、设计转包等,是依据转包的形态分的。
-
劳务关系的临时性工作特点与表现形式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2关于临时性工作范围,其包括了多种不同类型的职位和项目,例如季节性职位、项目制职位以及其他可替代性工作等。在这些工作中,普遍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首先,它们具有明显的短暂性,即日常工作中所涉及的时间段较短,可能仅为数天、几星期或数月不等,这主要取决于项目的实际需求或相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其次,这些工作并非雇主的固定业务或长远需求,而是由特殊情况或项目的推动所引发的;再者,由于临时性工作的短暂性和非常规
-
假按揭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假按揭的表现形式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是指不以真实的购买住房为目的,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假按揭的表现形式: (1)开发商不具备按揭合作主体资
-
虚假诉讼罪的特征及表现形式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7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是: (1)主体:为虚假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案发多于关系较密切的当事人之间,或亲属、朋友、同事、关联公司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2)客体:侵害的是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 (3)主观:故意。以侵占他人财产、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损害为目的; (4)客观:行为具有违法性。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
-
寻衅滋事罪表现形式的共同特征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30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3、强迫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一般而言,刑事诉讼拘留期限最长为14天。重大嫌疑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最长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