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6:40:52 231 人看过

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

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

为完善宁波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需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住房,包括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普通(限价)商品住房。

二、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情形。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2005年9月9日《宁波市市区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实施后至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销售合同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属于出让建设用地的,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外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该地段基准地价(楼面地价)的5%缴纳土地收益。本时段前购买的,属于出让建设用地的,免缴土地收益。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销售合同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属于划拨建设用地的,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外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该地段基准地价(楼面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

前款所指的该地段的基准地价(楼面地价)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区基准地价确定。

五、本办法实施后签订销售合同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出让土地),按规定期限后上市交易的,按财税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易税费按规定缴纳。

六、对规定期限后虽不上市交易但要求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的,可按本办法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七、本文件下发后经市或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同意的部队、院校、大型企业等单位新增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在其有批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并上市交易的前提下,适用本办法。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一定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一、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一定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款证明,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取消原有加注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土地性质由“划拔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有哪些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有:(一)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二)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
    2023-06-16
    100人看过
  • 经适房再上市补交地价款
    五年内房屋只能由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政策将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五年内由政府回购,五年后再上市交易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昨天(4月10日),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就经适房如何区分新房和老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何不同、申请家庭审核通过后,购买资格是否终身有效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据了解,目前《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环节,即将出台实施。新房和老房将以该政策出台之日作为分割线。根据市建委昨天再次明确的一些问题,可以基本确定即将出台的经适房再上市新政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没有大变动。北京市建委表示,经适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包括购买的二手经济适用住房),无论新房还是老房均不得上市,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
    2023-06-10
    250人看过
  • 南宁经适房上市交易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步骤一:申请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园湖建政路口)开具房产登记情况《证明(H4格式)。步骤二:申请人到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望园路5号)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业务,提交相关资料后,签字确认《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审批表填写内容。步骤三:一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初审,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单(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对一楼服务厅上报的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复审。↓步骤四(此步骤分为两种情况):1.对按100%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南宁市保障装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出具《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凭《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通知书到以下3个之一办理缴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1)青秀区园湖北路37号(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3楼)(2)青秀区滨
    2023-05-29
    132人看过
  • 宁波市市区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市区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九月九日宁波市市区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为完善宁波市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对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原则以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为宗旨,实行申请、公示、审批制度,坚持政府定价、限价销售、个人负担、产权私有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户限购一套。二、范围及对象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三区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单身居民方可购买:(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无承租公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1998年12月31日以后转让的应计算在内,下同)、承租公房(含军产住房)人均住房建筑
    2023-04-22
    233人看过
  • 合肥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程序
    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交易程序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此外,因继承、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需转移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2023-05-10
    15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要缴哪些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要缴哪些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要缴纳的税款包括: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契税:1.5%,由买方缴纳。二、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于:1.定价原则不同。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定价,而商品房的价格
    2023-04-12
    348人看过
  • 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市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镇居民享受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普通住房。第四条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财政、民政等部门和总工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包括:(一)市人民政府划拨的廉租住房专项资金;(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中提留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三)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廉租住房资金由市
    2023-04-22
    122人看过
  • 无锡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缴纳网点(地址+电话)
    无锡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缴纳网点序号区域地址咨询电话梁溪区复兴路118号3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文华路199号1楼(南长文华路网点)人民东路311号9楼(崇安人民东路网点)民丰家园一区26号1楼(北塘民丰家园网点)锡山区迎宾南路17号(锡山分中心)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惠山分中心)滨湖区滨湖区鸿桥路885号(滨湖分中心)新吴区长江北路12、12—2号(新吴分中心)
    2023-05-10
    29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最新政策
    一、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
    2023-03-19
    481人看过
  • 合肥经适房交易缴纳土地收益金的两种情况
    土地收益金的两种情况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必须持有《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和地税部门的土地收益定税凭证,其他相关材料及税费按照存量房交易规定办理。审批表上,包含上市原因、购房时间、购房实际价格、原申请家庭成员意见等内容。那土地收益缴纳标准是多少呢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房屋的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政府交纳收益金”。第二种是2008年1月10日(含)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40%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023-05-29
    198人看过
  • 北京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虽然目前北京已取消申请经适房了,但北京不少小区的经适房已经满足5年可上市交易的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经适房满5年后,可按照一般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卖方)1、办理窗口:房管局住房办2、需提交资料及申报条件:(1)申请人(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产权界定卡(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行政服务大厅内也能复印。注:2000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因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2)申请人到现场。房屋存在共有权人时,需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双方同时到场方可受理。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受理该业
    2023-05-05
    443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在宁波市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二手房交易在宁波市需要缴纳哪些税费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交易费:3元/平方米;(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印花税:房款的0.05%;(2)交易费:3元/平方米;(3)增值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二、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2.房屋质量是否过关。3.该房是否具备正当交易的条件。4.注意税费方面的规定及是否存在风险。5.二手房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6.二手房是否已经抵押。7.二手房是否存在权利限制。三、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的确
    2023-09-17
    418人看过
  • 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相关活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深府〔2012〕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概念释义】本办法适用于2008年1月18日以后,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低收入家庭签订买卖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相关活动。本办法所称增值收益,是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缴纳的土地收益和房产增值收益等价款。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是指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权利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缴纳增值收益后取得该住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本办法所
    2023-06-05
    127人看过
  • 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关于缴纳增值收益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时为什么要缴纳增值收益?缴纳的增值收益款用途是什么?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应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既是国家及我市政策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合同的约定,根本上是由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保障属性所决定的。作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其销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向政府缴纳合理比例的增值收益,并将增值收益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使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受惠,对于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分配具有重要意义。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缴纳增值收益?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不申请上市交易的,不需要缴纳增值收益,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的性质不变。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该套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的,申请人无需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如果
    2023-06-05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财政部、国土资源XX和XX《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住房坐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一、为保障余杭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z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 z2007{258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
    • 北京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卖方) 1、办理窗口:房管局住房办 2、需提交资料及申报条件: (1)申请人(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产权界定卡(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行政服务大厅内也能复印。 (2)申请人到现场。房屋存在共有权人时,需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双方同时到场方可受理。 二、补缴土地出让金。(卖方) 三、缴纳收益所得(卖方) 四、签订买卖契约
    • 经济适用房交易要按市场价格确定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很高兴给你解答,我给你提供一些我的经验,你参考一下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
    •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才能上市吗?怎么计算?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交易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才能上市。 所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包括买卖、交换、赠与、抵债等处分产权的行为。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购房发票记载的时间为准。 未满5年确需转让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按原供应价格予以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应在交纳契税的同时交纳差价收益。差价收益由市政府委托市房产局代收,存入财政专户,纳入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专项用于城市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收益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