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可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费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22:50:57 327 人看过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22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严肃查处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服务监控、分析和考核体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长期处方管理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结合完善门诊慢特病管理措施,规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及转诊等行为。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2、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

(1)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1%计入;

(2)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4%计入;

(3)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7%计入

(4)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的,按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4.8%计入;

(5)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5.1%计入。

没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当月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

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80%作为划入基数。医保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其中单位缴纳的比例是6%,个人缴纳的比例是2%。假如你的工资是1万元,那么你自己需要缴纳10000×2%=200元,而你的单位需要给你缴纳600元。

基本医保由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组成,其中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内,主要用于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中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的用于建立统筹基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职工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8%。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确定

1、用人单位:企业单位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按当月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与编外职工工资总额之和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

2、在职职工:按其个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确定。

3、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1%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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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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