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22:21:56 272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划拨土地上需有合法地上建筑物。2)已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或具备房地产产权登记的条件。

二、办理材料

原件,1份,纸质文件

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有效

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有效

原件,1份,纸质文件

原件,1份,纸质文件

原件,1份,纸质文件

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有效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用地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http://www.zhwsbs.gov.cn,个人事项,部门服务,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网上申请;

2、预受理,审查是否符合受理基本条件。;

3、受理,审查该用地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提出处理建议;

4、审查,审查该用地手续的合法性、审查文件及供地依据,对经办人处理建议进行审查,同时提出下一步处理建议;

5、批准,批准划拨供地手续;

6、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单位到窗口提交资料后,正式受理,并进行审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国土窗口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在本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审批结果。经国土部门审查不予通过的,退件。

4)审查环节结束后,进入内部办理流程。本次流程结束,办结。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3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2017年)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修订)(2017年)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2017年)

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2017年)

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惠州惠城区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出让土地必须是已经省批准,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或是已由政府依法盘整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2、符合有关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条件;3、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二、办理材料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此项资料核对原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提交经年检有效的登记证书,核对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并生成流水号;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材料。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
    2023-05-08
    203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满足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2)技术条件:(1)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2)不妨碍防洪抢险;(3)对省管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影响较小,且有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1)申请人向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四、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窗口人员即时根据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转承办机关相关科室进行受理审查,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编号及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2.受理。承办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
    2023-05-08
    155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办学许可证注销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二、办理材料包含理由,法人签名、盖指模。决议书需理事会人员签名确认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产审计报告学校公章携带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窗口申请:申请人通过办事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核验申请材料,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3、业务经办人审核书面材料;4、决定:不予通过送送《不予通过决定书》,准予通过送达《准予通过决定书》;5、办结:通知申请人到办事窗口领取行政决定书。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24号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服务大厅五、办理时限2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
    2023-05-08
    166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在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香洲区林区野外用火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1)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2)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二、办理材料申请用火理由必须清晰、明确,符合规范要求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完整、清晰完整、清晰包括承包合同等;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交相关资料)。2.预受理(接收材料,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
    2023-05-08
    96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水产苗种出口的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申请出口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水产苗种出口申请表。2、进口、出口水产苗种应当实施检疫,防止病害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具体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二、办理材料复印件2份复印件2份复印件2份复印件2份复印件2份复印件2份提供原件2份,双面打印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珠海市万山区分厅进行登陆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大厅办理。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提交申请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
    2023-05-08
    336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1)已在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2)申报材料齐全属实;3)符合法定条件。二、办理材料电子材料(申请书为单位来往函文,无固定格式),原件签章扫描,录入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材料,原件签章扫描,录入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材料,原件签章扫描,录入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材料,原件签章扫描,录入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材料,原件签章扫描,录入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材料,原件签章扫描,录入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在网上提出申请(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网址:http://www.zhwsbs.gov.cn/),在线填报申请材料;2.网上预受理:进行预受理,符合基本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窗口交件;3.受理:申请单位在窗口提交资料齐全后直接受理;4.审查:进行技术性审查、审核,并提出
    2023-05-08
    6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4-13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使用期限限限制。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国有划拨土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8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是: 1.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领取国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流程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14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下列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最后到国土局办理初审,取得《初审意见》后,报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窗口审批: (1)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改变用途的应当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