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关系中受伤要赔偿误工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1:45:12 102 人看过

劳务关系受伤者有误工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误工费在不在保险范围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误工费相关文章
  • 工伤在劳务关系中的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劳动者在劳务关系中发生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劳务关系有工伤赔偿吗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然后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按照工伤来进行赔偿。《最
    2023-07-04
    240人看过
  • 伤残赔偿规定在劳务关系中的应用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2023-07-05
    96人看过
  •  遭受误伤,能否要求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伤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时实际减少的收入。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误工费,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人伤害对方,但对方不愿意支付误工费时,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 遭 受 人 身 损 害 , 如 何 主 张 误 工 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确定需要考虑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而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而受害
    2023-10-04
    174人看过
  • 退休之后有劳务关系受工伤怎么赔偿
    退休之后继续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受伤的,不属于工伤,所以不能获得工伤赔偿。而是由用工单位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关系工伤怎么赔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如下: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工伤
    2023-08-17
    68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下工伤赔偿规定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如下: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
    2023-06-30
    186人看过
  • 雇佣关系受伤有没有误工费
    雇员受伤如果需要治疗造成误工的,收入因此减少的,可以向雇主主张误工费。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
    2023-02-25
    333人看过
  • 退休之后受伤还要要赔偿误工费吗
    退休后受伤,退休职工和用人单位有劳务关系的,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因病提前退休的还要交医保吗因病提前退休的不用交医保。病退是工作十五年以上,因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普通退休是达到法定年龄男60岁,具备退休条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就不需要再缴纳医疗保险照样享受医保待遇。但是如果达不到以上缴费年限就需要继续缴纳直至满足以上条件为止。否则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而这个应不应该缴纳要看医保缴纳的年限,就像养老保险要满15年,医保一般省份要求是20年。办理好病退一般当地社保机构会让办理医保一次性移交,一次性缴纳
    2023-08-10
    487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由雇主赔偿
    一、劳务关系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由雇主赔偿劳务人员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的,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而劳务人员上下班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所以不由雇主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
    2023-06-17
    297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与工伤赔偿的关系
    劳务派遣与工伤赔偿“用人的单位没关系,有关系的不用人”,那么是有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工伤的赔偿的责任?还是没有关系的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呢?还有种理解,认为用工单位可以通过派遣将工伤风险转接给派遣单位?能否达到这样的效果呢?对外,根据劳动合同法,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了工伤,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负有连带责任的被告一和被告二。因此用工单位可以通过派遣将工伤风险转接给派遣单位的这种说法错误。对内,用工单位应该承担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工单位才是决定劳动者工作岗位、内容的真正力量。员工之所以受伤,是在执行用工单位的指令,“除非劳务公司在选派人员上有过错,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工作中受伤,如果是用工单位没有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
    2023-05-01
    411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中的劳务人员在劳动中死亡怎么赔偿
    劳务人员在劳动中死亡的,由用工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人员有过错的,可减轻用工一方责任。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
    2023-03-27
    397人看过
  •  误工费在工伤赔偿中的计算方法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工伤停工治疗和休养期间的相关规定。在停工期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减少,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待遇会停发,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工伤职工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情况,所在单位负责。在工伤停工治疗和休养期间,你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就等于你所获得的赔偿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
    2023-08-27
    229人看过
  • 劳动法中退休受伤给误工费吗
    一、退休受伤给误工费吗1、退休年龄是国家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而做出的规定,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待遇。劳动法等法律也并没有禁止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接受用人单位聘用、返聘,也没有禁止退休人员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的经营。劳动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达到退休年龄只是意味着职工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并不是指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不能从事劳动或其从事的劳动不受法律的保护。误工费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的损失,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因此,也是属于具体损失。实际生活中,退休人员退休后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从而取得退休费用以外其他收入的并非个别现象。司法实践对现实生活不能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2、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退休人员接受用人单位有聘用、返聘,也没有禁止退休人员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的经营。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之的法
    2023-04-28
    78人看过
  • 雇员在工作中受伤,老板仅给医药费,能否要求赔偿误工费?
    可以,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计算赔偿数额并要求赔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其误工费,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而定。私人老板工伤处理流程私人老板工伤认定流程为:1、在职工发生事故之后,立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2、在伤害发生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提交相关材料,有社保部门对相关材料予以审核调查;4、社保部门经过调查之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2023-07-11
    309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中因工受伤没有合同能起诉吗
    一、劳务关系中因工受伤没有合同能起诉吗劳务关系中因工受伤没有合同也能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劳务关系中因工受伤怎么写民事诉讼状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023-04-2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工费
    词条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误工费
    相关咨询
    • 劳务受伤误工费可以赔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1
      劳务受伤误工费,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临时工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关系,其误工费应当按照工资收入赔偿,临时工受伤也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受伤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 劳务关系中的误工费是否应该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1
      劳务关系中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赔偿误工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劳务关系中受害方如何主张权利,劳务关系中受害人如何要求工伤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8
      建议通过劳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主张权利,可起诉用工方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
    •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动者的工伤怎样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8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 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 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狭义的劳务关系的特点: 1、是一种准劳动关系。 2、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
    • 在公司劳动关系中受伤能不能享受工伤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