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上看,美国联邦监管体系是层层设防,壁垒森严,对资本市场的各种坏人坏事严防死守。但这套看似固若金汤的防线实际上是形同虚设。如果美国监管体系还有可取之处,那该学一学他们的州监管体系。州检察力量是一支新生力量,纽约州检察长曾经对腐朽的联邦监管体系起到了一个冲击作用。
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对高盛进行了许多真真假假的调查,美国联邦检察官最后出现,对高盛进行了刑事调查。
刑事调查的具体任务交给了纽约南区的联邦检察官。而在美国联邦检察官中,纽约南区的检察官是第一流的剑客。曼哈顿属纽约南区管辖范围,这里是资本市场的大本营:强人出没,盗贼遍地,既有搞庞氏骗局的孤胆英雄伯纳德·麦道夫,又有高盛这样的山头,非等闲之辈可以应对。从人员配置方面说,纽约南区相当于中国北京海淀区的法院和检察院,集中了一批精兵强将。
美国司法部向全美各大区派驻联邦检察官,类似特派员和钦差大臣的角色,不仅不受地方大员的辖制,而且相对独立于总部,司法部长不能随意撤换联邦检察官。联邦检察官之所以敢于对华尔街重拳出手,其相对独立性是一个主要原因。通常是上层官员与华尔街的关系比较深。再有,许多人联邦检察官并不在资本市场求发展。
尽管美国联邦检察官是精兵强将,但出动时已经是马后炮了,并不是资本市场监管的常规力量。美国资本市场的三大监管机构依次为:联邦储备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金融行业监管局,简称为美联储、证交会和监管局。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号称立体防线,理论上是许多机构同时严防死守,不给坏人坏事任何可乘之机。但实践中这套体系破绽百出,形同虚设。
职能混乱的美联储
美联储的三大职能是:货币政策、银行监管以及救助银行。美联储视其不同职能而表现不同,时而静如处子,时而动若脱兔。如果是加息,美联储是百般不情愿的,所谓真正的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如果是监管,美联储是轻手轻脚,点到为止。但如果华尔街遇到了困难,需要加息为其输血,美联储则闻风而动,行动异常迅速。
美联储主席这把交椅很重要,但目标太大,华尔街并不便直接派上自己的人。那就退而求其次,占据第二个要津。美联储共有12个分支机构,其中纽约的最大。纽约美联储很重要,其领导相当于美联储的前敌总指挥。
美联储及其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组织路线很重要。从人员安排上看,只要有可能,美联储由华尔街自己的人来领导,纽约美联储则形同华尔街银行的分支机构。这条组织路线,在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中始终贯穿如一。
问题成堆的证交会
证交会,这是一个问题成堆的地方。有旋转门的美称,即证交会的最高领导和下面的专业人士经常改换门庭,忽而证交会,忽而私营部门,进进出出,像是在过旋转门。2008年和2009前9个月内,共有66位证交会前雇员向证交会发出信函,表示他们要代理客户与证交会互为对手。
长期以来,证交会一直是虚名在外,好像是一支保护投资的队伍,而且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还成了一些国家学习的榜样。2000年证交会一年的经费是3亿7千7百万美元,2008年增加到9亿美元。但查处工作一直不力,水平低下得令人难以置信。
即便是向华尔街派出了常驻工作组,证交会还是查不出问题。2008年3月的时候,美联储和证交会各有一彪人马驻扎在雷曼,人数不在12人之下,而且他们可以拿到雷曼的账簿和记录。贝尔斯登险些破产之后,财政部和证交会向高盛、摩根士丹利和美林等华尔街大银行派驻了工作组。可派了工作组居然还是查不出来。所以就有人起了疑心,怀疑证交会是故意庇护雷曼等华尔街银行。
庞大的金融监管局
资本市场的自我监管组织是金融监管局,其前身是全美证券营销商协会简称纳斯达(NASD)。监管局是一个庞大的组织,雇员多达三千人,每年经费高达5亿美元,称得上是兵强马壮,但其查处力度逐年下降,2008年仅为四千万美元。花旗集团是次贷的重灾区,金融监管局也装摸作样地对其进行调查过,2008年还对其进行罚款,但罚款金额只有30万美元。罚款原因是花旗集团监督自己股票和股票期权交易不到位。2005年,监管局查处大案35起,到2006年仅为19起。
金融监管局自我标榜,其奋斗宗旨之一是进行教育投资者。金融监管局还装神弄鬼地成立了一个投资教育基金,每年有数千万美元用于投资者教育。投资者可以分为两类:中、小投资者和大型机构投资者。教育中、小投资者也是自相矛盾的事情。既然股市是危险的游戏,为什么不劝阻投资者入市,而是要请君入瓮呢?这就像是在色情场所挂上少儿不宜的标识,同时又为少儿入场大开方便之门;也像出售贴有吸烟有害标识的卷烟;更像一边喊着减少污染,一边却大力发展汽车制造业。从金融监管局的领导和工作看,这也是一家华尔街自己的组织。
打乱仗的州检察官
美国的公司法是州法,但证券法却是联邦法,由联邦机构来监管。但美国联邦政府却拼命阻挠州政府的介入,理由是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是联邦法,而依照美国的宪法原则,联邦法律必须由联邦政府的机构来执行,地方政府不得染指。美国是宪政国家,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冲突,必须由法院居中评判。2009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对金融监管的地盘之争给了个说法。科莫诉结算公司协会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是,各州有权按照其本州的法律对全国性的银行实行监管,即便州政府执法与联邦政府在此领域的执法有重叠之处。所以才给了州政府以可趁之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不便喝退州政府。
州检察长出来打乱仗,尤以纽约州检察长为最,该州前检察长艾略特·斯皮策更是冲锋在前,退却在后。斯皮策尔一度呼声很高,甚至有可能成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犹太人总统。
从表面上看,美国联邦监管体系是层层设防,壁垒森严,对资本市场的各种坏人坏事严防死守。但这套看似固若金汤的防线实际上是形同虚设,完全是骗人的假象。就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而言,美国是没落的和腐朽的。
如果美国监管体系还有可取之处,那该学一学他们的州监管体系。州检察力量是一支新生力量,纽约州检察长曾经对腐朽的联邦监管体系起到了一个冲击作用。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华尔街反对奥巴马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他们对未知不踏实。搞垮一个机构,搞定一个团体,也需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甚至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初级腐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逢开口笑,过后无事样。高级腐败是慢工出细活:潜移默化,偷天换日。
朱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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