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无效婚姻方面的经济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05:15:32 101 人看过

一、是否可以要求无效婚姻方面的经济补偿

无效婚姻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是行为人可要求赔偿。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案件证明所需材料

证明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需要出具以下证据:

1.证明一方有重婚的证据;

2.证据夫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证据;

3.证明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无效后财产怎么分

无效婚姻财产应当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对于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部分财产,对有过错的当事人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的分割份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n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姻破裂,女方索要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为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女方是无过错方,将有权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1、男方与他人构成重婚的;2、男方与他人存在同居事实关系的;3、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实施暴力行为的;4、男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危险行为的;5、男方有其他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重大过错的。男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女方要求离婚彩礼钱要退还吗女方要求离婚彩礼钱不一定要退还。对于已经结婚的双方,如果双方并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规定可以退还彩礼。而对于双方已经结婚,并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一般是不支持退还彩礼的。双方还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
    2023-06-30
    454人看过
  • 到了退休年龄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网友@沈丽:我今年50岁,到了退休年龄,上周,公司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跟公司要经济补偿吗?麦律师解疑:不能。因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因此而终止劳动合同不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在职场上,不管你有什么样的法律疑惑,
    2023-04-22
    465人看过
  • 婚姻中付出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婚姻中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补偿方法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决。一、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补偿?离婚后女方一般能得到适当物质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离婚时经济补偿金在一定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
    2023-04-05
    327人看过
  • 李某的经济补偿要求是否合理?
    本期案例:李某于2007年6月应聘到湖北某私企担任技术部经理,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是4500元。2008年10月,李某所在部门上级领导欲任用他人担任该部门经理,所以解除了李某的经理职务,只让其负责部门的一般技术工作,并且工资降为2300元。对此李某不服,多次与领导和人事部交涉,但均未能解决。2009年4月,人事部通知李某,按上级要求决定与其变更劳动合同:李某不再担任经理职务,可以继续从事现在所做的工作,并且工资定为2800元/月。对于这样的决定,李某仍然不认可,坚持要求公司按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由于协商不一致,公司提出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也同意。但是李某要求,公司要按其担任经理时的工资标准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补足今年4月前工资差额(任经理时的4500元与降低的工资2300的差额)以及此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说,只能按现在的2300元的标准支付李某两个月的
    2023-04-25
    337人看过
  • 离婚为家庭付出较多一方是否可以请求经济补偿
    不管双方采用的是约定财产制还是法定共同财产制,只要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的,在离婚时都可以请求给予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4-18
    380人看过
  • 家暴离婚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一、家暴离婚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赔偿要求遭受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法律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请求赔偿的,一般是在诉讼离婚的同时提出。如果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离婚协议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后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二、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有下面几种:1.报警,有接警处理纪录和办理人员,方便日后取证;2.找居委会、村委会,他们比普通邻居更易为你作证;3.如果受伤,到医院治疗时,开个诊断证明,以后作证据;4.加害人的悔过、保证书;5.发生家庭暴力时在场的证人证明。三、家庭暴力导致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什么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
    2024-01-19
    220人看过
  • 经济补偿已经支付要求返还于法无据经济补偿
    高某于2006年1月到胶州市某公司工作,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11月1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28日止。2009年9月7日,高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2009年12月9日,公司与高某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高某6351元。2009年12月10日,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该协议约定乙方(高某)工资待遇等已妥善解决,并得到相关补偿,双方无其他争议。公司将该补偿支付给了高某,但公司未为高某缴纳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日后,当高某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会保险时,遭到公司拒绝。为此,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公司缴纳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公司向仲裁委提出了反诉申请,请求裁决:1、认定高某与公司达成的补偿协议无效。2、返回公司给予高
    2023-04-23
    135人看过
  •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索赔赔偿
    一、婚姻无效是否可以索赔赔偿婚姻无效不一定可以索赔赔偿,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是一方过错造成,并且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经人身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无效宣判需要多久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婚姻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以
    2023-11-20
    456人看过
  • 男方有外遇离婚女方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一、男方有外遇离婚女方可要求经济补偿吗根据你的描述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男方没过错,离婚时不需要赔偿。男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行为,可要求赔偿。《民法典》【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造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二、发现老公有外遇应该怎么办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
    2023-04-26
    260人看过
  • 可以要求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吗
    一、可以要求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吗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用人单位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什么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三、经济补偿金不应支付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021-09-03
    417人看过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可以要求征地补偿
    A:此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城镇边缘征地频繁的地区。与其他农业纠纷相比,它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具有矛盾激烈、难以解决的特点。目前,涉诉信访在整个涉农信访中已占相当比例。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三部分。《农村土地承包解释》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基本内容和考虑如下: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是对失地农民财产损失的补偿,应当支付给承包人;安置补助是对被征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失的补偿。只要农民放弃统一安置,其成本也应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分配主体应是土地补偿安置计划实施时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坚定,这也是会员私利的体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各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土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制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补偿分配办法。针对土地补
    2023-05-02
    160人看过
  • 女方起诉离婚能否要求男方补偿经济损失
    1.若男方存在如下严重违犯道德标准的行为,则在离婚纠纷中未经损害的女方将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申请:(一)双方早已确立婚姻关系或已成立事实婚姻,但之后男方再婚引发第二次婚姻;(二)男方在婚后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居住在一起;(三)男方在婚后实施了对女方造成身体及精神方面创伤的家庭暴力行为;(四)男方在婚后对妻子怀孕期间、生产后或者对年老体弱的父母进行虐待、抛弃;以及(五)男方在婚姻生活中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道德伦理的行为。2.若女方在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以及协助配偶处理工作事项等方面承担了相对较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鉴于此因素导致身体不适或精神压力不断增加,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女方依法享有向男方索取补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7-26
    441人看过
  • 离婚时是否可以协商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家庭事务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获得对方经济补偿的制度。夫妻双方都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自己的财产。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更多的义务。由于一方将大部分精力花在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上,而这些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因此一方履行这些义务的主体必然会影响其经济收入。按照约定的财产制度,其财产权将受到损害。什么情况下可要求离婚财产补偿付出较少的一方所获得的利益。收益不仅包括有形财产价值,如收入和购买的不动产,还包括无形的预期收益,如尚未获得收益的文凭、执照、职称和知识产权。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不仅要考虑义务较小的一方所取得的有形财产的价值,还要考虑无形的预期财产利益的价值;一方要付多少钱。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居财产制的一种限制。这种补偿金额是根据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以及互相帮助的工作量来确定的。其实,就是把家务劳动和帮工的价
    2023-07-02
    419人看过
  • 双方的婚姻是无效婚姻的可以再婚吗
    无效婚姻,必须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才能能再婚。没有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婚姻仍然是有效的,不能再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确诊有躁郁症是无效婚姻吗根据最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只有三种,即一方或双方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此可见,即使夫妻一方婚后被确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
    2023-07-24
    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结婚一年,女方要求离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2
      离婚中经济帮助,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1、经济帮助的概念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权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应该说,经济帮助有利于体现法律的公平理念。由于男女
    • 可以得到无效婚姻经济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4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女方有房产,离婚时能否要求经济补偿,以及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7
      1、女儿超过2周岁,法院判决抚养权时考虑的原则是如何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及减少因父母离异对孩子的伤害,而孩子与爷爷奶奶一起共同生活,及爷爷奶奶在离婚诉讼中若能出具明确愿意帮助你抚育孩子的证明,再加上你能提供你的经济能力更适宜抚养孩子,或者能提供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较大;2、第一处房产仅凭你的表述仍是你妻子的个人财产,第二处房产,若赠与合同中未明确是赠与你妻子个人的话,应是
    • 无效合同能否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离婚可要求经济补偿的,一方要求经济补偿需要什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即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该规定是承认家务劳动尤其是妇女的家务劳动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体现。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和情理上讲,夫妻一方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现象是正常的。但是依据民法公平对等的原则的要求,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