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国土资源所工作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函告征地情况】市、县国土资源局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征地听证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
【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征地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该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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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可以不受法律保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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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征地补偿的合理性?安徽在线咨询 2021-04-07(一)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征地是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收地是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改革开放以来,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有所提高,补偿范围也不断扩大,趋于合理化,但是还不够。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二)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市场化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而且已经走向市场化,这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大势所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拆迁当事人逐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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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问:我镇03年04年向农户征收田土30余亩,用于新建街道,田每亩以10200元、土每亩以5200元向农户征收,当我们看到中央征地补偿标准后,向当地政府反映征地标准过低,要求当地政府按国家标准适当补贴给农户时,当地政府回答说,你们看到的征地标准是中央1号文件后最近才出台的土地征收标准,而我镇征收土地在前,就按法律程序而言,已过了时效期,不予补贴。请问当地政府说法是否正确,农户是否有理要求政府参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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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合法性探讨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0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则其劳动关系和权益保护只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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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实施强制性土地征收的探讨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9通常不会出现无法强制执行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待具备财产后再进行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经过一定的审批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后,可以直接向被执行人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单位办理相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