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解除权,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条规定仅是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权的限制,即劳动者如具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就被禁止使用。但对用人单位戒除的限制不波及随时通知解除条件,例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因犯罪被国家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江苏省劳动条例》亦有与劳动法上述精神一致的规定。该条例第3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九第(二)、(三)、(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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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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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妊娠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享有下列特殊的劳动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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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妊娠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7第六条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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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有哪些,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主要包括哪些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7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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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终止妊娠6个月女方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1根据我国法律,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性不得提出离婚,但双方可以协商离婚。 女性怀孕期间男性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情况下,出于男女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性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一)女方怀孕,婚后与他人通奸; (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经恢复; (3)男方受虐,不堪忍受; (四)一方对他人有危害生命和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