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09:10:14 443 人看过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从什么时候开始,治安拘留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时间是从进入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一)《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一个拘留日。(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比如5月26日被公安机关传唤,但5月27日才下达了拘留决定,拘留时间为五天,则在6月1号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
    2023-07-11
    128人看过
  •  开始工作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的?
    本文介绍了工作时间的概念,区分了正式上班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是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开始从事某项工作或职位的时间。参加工作以公司正式上班时间为准。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求职者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与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有所差异。参加工作时间是指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指求职者开始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某一个职位,在开始工作到正式工作中间我们称为实习期。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的区别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入职时间指的是劳动者正式被用人单位录用并开始工作的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即为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
    2023-11-03
    493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的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
    2023-06-18
    370人看过
  • 2024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1、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的实际履行情况;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记录;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记录;4、劳动者相关工作打卡记录;5、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4-01-17
    333人看过
  • 离婚第二次起诉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第二次诉讼离婚时间一般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这六个月期间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提前进行第二次诉讼。一、起诉离婚不撤诉是否可以起诉离婚不撤诉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3-03-11
    206人看过
  •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什么时候建立劳动关系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怎样才算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是劳动者是否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途径一般有合意解除、单方解除两种,如果是合意解除的,劳动需要在辞职之前与单位就辞职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则可,双方都无需支付违约金以及其他赔偿款项。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唯一标准是是否存在用工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该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3-04
    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怎样的时候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怎样的时候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用工之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时候需要什么证据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时候需要的证据: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劳动合同;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
    2023-09-18
    139人看过
  • 合同违约起诉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一、合同违约起诉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合同违约后的后果有哪些合同违约后的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
    2023-12-31
    473人看过
  • 伤残津贴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一、不同级别工伤伤残津贴怎么算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例如:马某为某汽车生产厂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马某的工资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月×90%=1080元/月,马某所在的汽车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农业大省,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这样,马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1080元/月。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例如:李
    2023-03-16
    80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是什么意思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是什么意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
    2023-06-14
    61人看过
  • 用工前已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开始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及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营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为条件,而是以存在实际用工行为为前提。2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用工行为,或双方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仍继续用工的情形,上述情形下应分别认定自用工之日双方之间建立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或在原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由于社会转型、企业管理等多方面原因,现实中亦存在双方虽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甚至用人单位负责为其保管档案、代为缴纳社会保险,但无实际用工行为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应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具体情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档案保管或委托代缴保险等性质法律关系。3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对双方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即
    2023-02-28
    272人看过
  • 合同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一、合同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1.合同解除的时间起算点通常是从通知到达对方时开始计算,或者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这是合同解除的一般原则。3.如果通知中明确载明了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而债务人在该期限内确实未履行债务的,那么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二、通知到达与解除1.在合同解除的过程中,通知的到达对于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至关重要。一旦通知成功到达对方,合同即被视为解除。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3.合同解除的效力将取决于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定。三、法院裁定与解除效力1.在合同解除的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定也具有重要作用。2.如果一方当事人直接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
    2024-04-03
    50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以当事人主观感知权利被侵害为标准,强调权利。一、劳动仲裁起诉的时效是几年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3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特别时效: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最长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
    2023-06-22
    450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何时建立的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
    2023-02-25
    6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是签合同时开始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1、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用工事实。 只有企业开始用工,劳动者才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前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开始用工后1个月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不等于同时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是从何时开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0
      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
    • 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足以表明其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客观上此后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也未要求其提供劳动,也即双方劳动关系存续的法律基础已不复存在,故应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为事实上的解除时间。
    •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其次,根据《诉讼费
    • 从何时开始劳动关系自形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