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对施工人员有赔偿责任吗,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8:55:01 156 人看过

一、发包方对施工人员有赔偿责任吗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对施工人员是否有赔偿的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发包人与施工人员建立的是雇佣关系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发包方施工方的责任
    地面施工挖坑未设防护栏,导致行人跌入坑中摔伤。8月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施工人、发包人连带赔偿行人各种损失共计25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坪湖公司将所属的平安大道维修工程交由范某施工。7月11日晚11时,行人乐某下班时骑自行车途经该处,因道路挖坑周围未设防护栏,且没有路灯,导致乐某连车带人跌入坑中,颈椎等多处严重受伤。出院后经鉴定,乐某为Ⅰ级伤残。为此,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施工人范某、发包人坪湖公司共同赔偿28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范某作为道路施工人,在挖坑后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是造成乐某损害的直接原因,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坪湖公司作为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范某,具有重大过错,对乐某的损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2023-06-09
    110人看过
  • 会计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单位负责人所负的会计法律责任所谓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就是会计违法行为采用何种制裁形式的问题,这是由法律责任本身的目的与作用决定的。我国法学界认为,法律责任本身是一种对违法人不利的法的后果,是国家对违反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所作的否定法律评价,也是国家对受害者的经济利益让责任人补偿的一种强制手段。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驶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单位负责人成为影响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主要因素之一,因该加强对其法律责任的界定。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负责人在认识上还是把自己定位在管理当局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即只认识到其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负有全面责任,而对于会计工作往往认为属于部门工作范畴,应由其机构负责人或主人员负责。单位负责人或是忙于行政管理或是忙于业务经营或是忙于应付大小会议,而疏于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使得许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甚至对于会计工作漠不关心
    2023-04-24
    107人看过
  • 员工泄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一、员工泄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员工泄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依据泄密的情节而定。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泄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023-04-19
    222人看过
  • 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有哪些
    《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有限度的。对这个限度,《解释》规定的非常明确,即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所谓欠付工程款,是指发包人依据承包合同应付而欠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换言之,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时,发包人只是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将本应直接付给承包人的价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因此,即使承包人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如果发包人能够证明其已向承包人付清工程款,则不能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只有在发包人的确尚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情况下,可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有限度的突破合同相对性也是《解释》的立法本意,根据《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如果发包人已经将工程价款全部支付给承包人的,发包人就不应当再承担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因此,发包
    2023-06-15
    481人看过
  • 劳务外包人员出了工伤怎么理赔,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务外包人员出了工伤怎么理赔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理赔程序如下: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
    2023-06-17
    115人看过
  • 劳动法如何应对公司裁员: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2023-07-07
    442人看过
  • 追究了刑事责任还有精神损害赔偿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追究了刑事责任还有精神损害赔偿吗追究刑事责任后,如果刑事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严重人身损害或者严重精神损害的,被害人可以主张精神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
    2023-06-17
    241人看过
  •  缔约方过失责任损失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以下三种情况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并进行损失赔偿: 1. 要约人未能撤销不能撤销的要约或未按照法定程序撤销要约。2. 合同一方未能尽到义务, 导致相对方遭受损失。3. 当事人未能尽到通知义务, 导致相对方遭受损失。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以下三种情况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进行损失赔偿:1.要约人未能撤销不能撤销的要约或未按照法定程序撤销要约。2.合同一方未能尽先行义务,导致相对方遭受损失。3.当事人未能尽到通知义务,导致相对方遭受损失。 合 同 缔 约 中 的 责 任 问 题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常见的责任形式。要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缔约过失责任,需要关注其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
    2023-09-20
    177人看过
  • 业主是否有责任赔偿施工人员
    1、业主是否有责任赔偿施工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发包人是否有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发包人与施工人员建立雇佣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有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给自己造成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选择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
    2023-05-07
    185人看过
  • 包工头需要对施工人员承担工伤责任吗
    包工头不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职责。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包工头”工伤的工伤保险责任高院最新判例:“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裁判要旨】1.“包工头”也是劳动者。无论是从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本意,还是从工伤保险法规的具体规定,均没有也不宜将“包工头”排除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外。“包工头”作为劳动者,处于违法转包、分包利益链条的最末端,参与并承担着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的还直接参与具体施工;其同
    2023-08-17
    211人看过
  • 劳务外包出现工伤是谁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务外包出现工伤是谁的责任劳务外包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了劳动关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2023-06-17
    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怀孕期间裁员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律规定怀孕期间裁员赔偿标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裁员,如果在裁掉女职工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2023-04-19
    353人看过
  • 伤残鉴定赔偿包括医疗费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伤残鉴定赔偿包括医疗费吗造成受害人伤残后,要进行伤残鉴定,而伤残的鉴定是包括医疗费的,除了医疗费外,还有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
    2023-06-16
    79人看过
  •  2021年连带责任追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该条规定了连带责任的相关内容,包括权利人的权利、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的确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以及追偿权行使的程序等。主要思想是,在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责任并代偿债务,权利人可以向各连带责任人追偿,各连带责任人在承担责任并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根据民事判决确定的连带责任追偿方法,当各连带责任人都应承担责任并代偿债务后,他们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民法典连带责任追偿规定民法典连带责任追偿规定是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主要涉及民事责
    2023-08-28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施工人员责任包括发包方和施工队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是否对施工人员有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比如发包人与施工人员建立雇佣关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责或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
    • 建筑施工队的发包人员有赔偿责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9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对施工人员是否有赔偿的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发包人与施工人员建立的是雇佣关系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
    • 施工中一个施工员负责发包方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8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对施工人员是否有赔偿的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发包人与施工人员建立的是雇佣关系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公司对个人施工人员有赔偿责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对施工人员是否有赔偿的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发包人与施工人员建立的是雇佣关系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
    • 工伤赔偿责任在谁,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8
      工伤赔偿责任在谁?一般来说,若用人单位为劳动缴纳社保,则由工伤保险赔偿,若没有,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的流程为: 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