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破产债权与共益债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45:52 314 人看过

普通破产债权与共益债权的区别如下:

1、两者所指的范围不同:

(1)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

(2)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

2、概念不同:

(1)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2)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3、清偿顺序不同:

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产生原因不同:

(1)破产债权主要是由干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

(2)共益债务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破产欠公安局的罚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吗

公安局的罚款不属于破产债权。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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