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保障局调整仲裁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7:12:04 127 人看过

昨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调整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新管辖范围划定:今年9月1日起,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本市企业与外籍、台港澳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将直接归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外,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而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资金千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千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单芸

东方早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责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才服务全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智力的有关政策,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三)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个省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非常重要的单位之一,是受理该地区的单位员工的保险公积金的事宜唯一正规的事业办理单位。事业单位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因为是为了百姓服务,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也是较高和有着具体的制度进行约束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级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立法规定,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便利当事人的原则,经研究,对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仲裁委)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作如下调整: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继续由省仲裁委管辖,其他原由省仲裁委管辖的案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从5月1日起,由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省部属、部队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直属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参加省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企业(行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执行。发生于5月1日前、劳动者于5月1日后申请仲裁的,是否受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2023-04-22
    109人看过
  • [解读劳动仲裁法]调整范围
    [解读劳动仲裁法]调整范围仲裁申请撤回后的法律问题律师在办理仲裁案件时应当注意的【解读】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事项的处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纳入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事由,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权利救济。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6-10
    4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在本市注册设立的注册资金在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参照执行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或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在本市注册设立的注册资金在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三)经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和中央、外省市在本市的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及劳动争议;(四)驻沪军级以上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五)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六)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一、何为劳动纠纷的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
    2023-03-29
    6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解读二:调整范围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解读】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事项的处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2023-06-10
    19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怎么分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的等等。所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一、员工维权的手段包括哪些?(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三)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
    2023-03-13
    21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二、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三、劳动合同履行地
    2023-04-14
    358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会对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具有管辖权,不受用人单位大小的限制。《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6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仲裁法管辖范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
    • 劳动仲裁区域管辖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8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3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