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企业数最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诞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23:23 148 人看过

17日下午,西陵区电脑行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电脑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约定一线职工工资每月不低于800元。该合同待西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生效。这是宜昌城区涵盖企业数最多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西陵区电脑城集中了西陵区乃至宜昌的主要电脑销售及维修商家。当天,来自该区电脑行业各企业的40余名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电脑行业职代会推荐的行业工会联合会首席代表,与电脑行业协会企业方协商代表,签下了首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书。这份专项合同涵盖了电脑行业47家企业247名职工。合同书约定一线职工工资每月不低于800元(目前宜昌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中层以上员工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

一纸合同,可谓来之不易。屈万芝说,此前,他们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时间在企业和职工之间进行协调。47家企业主选出3位代表与工会联合会协商。在充分了解职工诉求,并将职工想法与企业主进行沟通后,双方就工资分配原则、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福利及安全保障等事项进行了平等协商。

西陵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电脑城共有40余家企业,每家企业职工人数大约在10人左右。因为每个企业人数少,职工维权等方面难免遇到一些障碍。将同行业职工绑成团,与老板就工资展开集体协商,是解决这一障碍的有益尝试。下一步,他们讲将会把这种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向家居、灯具等行业拓展。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罗志勇表示,到2012年,宜昌市将在已建工会的企业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得到相应的提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章
  • 上海重工业区成功实施企业集体协商
    近年来,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提出到2013年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率达到80%。上海市金山区中小企业众多,且多为非公有制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会力量薄弱,职工代表的代表性有限。鉴于上述特点,独立开展工资协商难度较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地方总工会等部门尝试签订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核心的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这一做法在山阳镇、枫泾镇、绿乡镇试行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可以接受,职工也觉得有人替他们说话,行政村领导也可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该地区所有城镇和工业区都实行了这种做法。全区124个行政村中,105个村建立了以村为单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主要依据的平等协商制度。签订了村级区域集体合同,涉及企业863家,受惠职工数十人。据介绍,以村为单位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在上海市郊区县趋于领先,金山区还在签订企业集体协
    2023-05-07
    293人看过
  • 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避免六个认识误区
    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避免六个认识误区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工作的前提,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正确的认识误区同样也会导致工作失败。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避免以下六个认识误区。第一、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搞形式主义。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双方选几个代表,走走形式,协商一下,签个字就算完事。工资集体协商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一种体现,是《集体合同》的重要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的整个过程有严格的程序,必须坚持程序合法,决不能应付,规范操作程序是正确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前提。第二,协商就是走过场。以为《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签订以后,协商的程序走了,双方协议也签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就已经结束了,以后凡是遇到工资方面的事仍由行政说了算,协商只是走走过场。如果按照这样的观点来搞试点,那就真走了过场,就失去了搞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协商过后还要抓好落实。第三、盲目
    2023-06-10
    63人看过
  •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范本)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名称:经济类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甲方(企业方):乙方(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元,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
    2023-04-23
    167人看过
  •  集体协商代表如何确定企业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由所在企业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产业工会或地方总工会的指导下,由职工民主推选,在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后产生。企业一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担任。协商双方可以聘请企业外专业人员作为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聘请人数的2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由所在企业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产业工会或地方总工会的指导下,由职工民主推举,在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后产生。企业一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担任。协商双方可以聘请企业外专业人员作为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聘。 职工一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一方可以由工会成员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工会成员由全体会员或者由全体会员推举的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因
    2023-08-29
    144人看过
  • 我市诞生第五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8月10日,在合伙人兼翻译、磐安人马丽的陪同下,埃及商人阿哈迈德在办结相关手续后,从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了义乌优瑟贸易商行的营业执照。这家由中国籍自然人和埃及籍自然人合伙的贸易商行,注册资金3万元,其中阿哈迈德出资2万元,合伙人马丽出资1万元,主要从事小商品出口批发贸易。至此,我市共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5家,注册资金总额达263万元人民币。自今年3月1日,分别由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义乌已成为全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最多的城市之一。我市目前常驻有1万多名外商和2800多家外企常驻代表处,这些外国自然人和机构都有强烈的经商欲望。外商合伙企业这一新的主体形式的出现,以及其所拥有的准入门槛低、前置条件少等优势,很好地解决了义乌市场对于洋主体的迫切需求。阿哈迈德说,目前他的
    2023-06-06
    120人看过
  •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措施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资筹措来源、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进行协商。国有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在国家允许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进行,重在协商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在同一行业的企业,特别是同行业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县以下区域内的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由行业工会(或工会联合会)与行业内企业代表组织、行业内企业行政或企业方推荐产生的代表进行协商,协商的重点应围绕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支付办法进行。当前,应重点围绕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进行协商,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定额标准的协商共决机制,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注重实效、逐步提高。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的确定,
    2023-08-17
    435人看过
  • 区域、行业集体合同
    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一)企业和职工可以通过区域、行业的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进行区域、行业集体协商,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企业方的协商主体为区域、行业的企业联合会,也可以是区域、行业内企业委托的代表。职工方协商主体为区域、行业的工会联合会或者联合基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一)企业和职工可以通过区域、行业的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进行区域、行业集体协商,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企业方的协商主体为区域、行业的企业联合会,也可以是区域、行业内企业委托的代表。职工方协商主体为区域、行业的工会联合会或者联合基层工会。双方首席代表由其各自确定。(二)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应当明确适用主体,体现区域、行业劳动关系特点。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征求集体合同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和职工的意见。(三)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报送以及生效公布等,参照《江苏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区域、行业集体合同适用
    2023-06-10
    188人看过
  • 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内容提示: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式扩大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加强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协商质量有关事项(一)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具体可对协商代表的组成、协商代表的职责、协商原则、协商内容、协商时间、协议签订、监督实施以及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程序等问题作出规定,使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工资集体协议合法化,确保工资集体协议的实施。(二)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各行业主管局(企业集团)或所属子公司,各类私营经济开发区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应根据本行业、本集团、私营经济开发区的特点,研究工资分配中的共性问题,积极探索和扩大区域性(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的规
    2023-06-14
    328人看过
  • 西宁市兴海路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定实施
    8月31日,西宁市兴海路地区企业第二届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兴海路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定,从此,职工方可以与企业方就工资、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协定9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工资协商制走入青海了。工资集体协商,指企业方和职工方就工资、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8月31日,兴海路地区企业第二届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兴海路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定,兴海路地区48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中华巷一企业负责人说,工资集体协商,不仅员工受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员工和企业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利益共享,最终让企业实现发展。根据规定,企业方和职工方可以就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福利待遇、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等问题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提交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提出协商的主要内容、正式协商的时
    2023-06-10
    347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
    内容提示:谈判目的谈判原则谈判程序和内容试点企业情况(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谈判目的,逐步建立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职工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决定工资的机制。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与用人单位都有良好、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保护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秩序的稳定(2)协商原则。即工会与投资者协商、劳动保障部门指导协调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引导工会和用人单位借助协商机制确定和调整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劳动保障部门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立法监督的行政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集体协商,而是参与各级工会的指导和协调。坚持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谈判内容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要按照《劳动法》和《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对协商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坚持积极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倡导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3-05-07
    286人看过
  • 如何让让企业积极配合工资集体协商?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有权利就工资劳动报酬和其他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目前,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就是依据这些法律来推进的。对工资问题,由企业和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工会来进行共同协商确定,这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个普遍做法。到去年年底,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的企业已经有240多万家。由于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并非我国企业的法定义务,那么如果企业以没有协商意愿为由拒绝职工集体协商要求该怎么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第32条规定,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从上述的规定来看,提出集体协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有的权利,任何一方均有权就《集体合同规定》第二章所规定的集体协商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的请求。当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提出集体协商的要求时,另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予以拒绝。但是,对于何谓正当理
    2023-06-10
    21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及对策
    工资是职工主要生活来源,也是构成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一直是职工和企业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劳动关系的焦点。通过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分配是当今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内容。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主体清晰,责权明确,基本具备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条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多数企业还没有就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或把工资分配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工资集体协商一直是星星之火,没有形成燎原之势。因此,有必要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进行分析:1、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构成主要分两部分。一是以知识分子为主的白领阶层,主要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员。二是以农民工为主的企业一般职工。后者在企业中占绝大多数。大量的农民工在就业的时间、地区、企业上极不稳定,流动性较大,多为单个或小群体活动,无正式组织,许多人个人素质相对较低,民主意识淡薄。对于在劳动报酬上的
    2023-06-10
    214人看过
  • 北京出台集体合同条例职工协商工资企业不得拒绝
    职工要求集体协商工资,企业不得拒绝。昨天,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条例(草案)》规定,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包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定额、补充保险和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企业不得拒绝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规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给以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集体协商。”此外,“一方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裁减人员等事项要求集体协商的,另一方不得拒绝。”“经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形成集体合同草案。”职工协商代表将受保护《条例(草案)》规定职工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应当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除
    2023-06-09
    420人看过
  • 天津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记者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金融危机以来,有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出台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今年以来,一些省市相继出现少数企业因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引发的职工停工、聚集、上访事件,富士康科技集团接连发生员工跳楼自杀事件。企业与职工之间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缺乏正常规范的沟通协商机制,是上述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在企业与职工之间建立经常性、规范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时出台了《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条例共分7章33条,从总则、协商代表、协商程序、协商内容、工资集体协议、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全面规范。条例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保障职工实
    2023-06-10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更多>

    #工资集体协商
    相关咨询
    • 企业如何协商工资集体协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 如何加强与企业集体工资的协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30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 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多少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XX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是:1-2年。但是,不知道后来是否有新的文件规定了。
    • 苏州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今后进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办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要出台的是《苏州市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今后,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小企业集中的村、社区,可进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根据该办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以下几种类型:(1)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同类型企业较集中的村、社区。(2)市(县)、区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3)市级特种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主要适用于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小企业集中的村、社区。协商内容则为:计
    • 集体员工生效集体合同有哪些企业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30
      无论集体合同由谁签订,都是代表企业全体职工的,因此,它对企业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容易混淆的一点是,虽然有时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协议,但是不管是对加入工会的职工,还是没有加入工会的职工,集体合同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