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经济补偿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2:14:57 132 人看过

孙先生是辽宁人,原先在辽宁一家单位工作,获得高级职称,后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两年前,他应聘到金华一家私营企业,因档案等人事关系没有转到金华单位等原因,和金华这家单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此外,两年来,孙先生的“三险一金”,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直没有办理。孙先生在辽宁的单位里也只交了医疗保险金。

孙先生询问,如果他向单位提出辞职,同单位协商解决,能否获得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此外,单位一直没有给他办理“三险一金”,能否提出补办或者予以经济补偿呢?

律师解答

**联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贾*新律师认为,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且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应予赔偿。孙先生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的,用人单位则应予以赔偿。

其次,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所以,孙先生如果是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孙先生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关于“三险一金”补办或者经济补偿具体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咨询。据金华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有关人员介绍,由于孙先生没有将原先的劳动关系转过来,所以不能补办“三险一金”。

■温馨提醒

首先,作为劳动关系的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其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三,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律责任,及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经济补偿金计算:职工辞职如何获得经济补偿?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程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待遇如下: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
    2023-07-08
    195人看过
  • 雇员辞职及经济补偿
    第一,被迫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包括上述第一种情况,但员工没有通知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而是出于其他原因要求辞职,因此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因此,一旦你想离开,你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三,公司主动解雇员工。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在目前的实践中越来越少,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对主动辞退员工越来越谨慎。当然,没有所谓的标准补偿,即单位必须为主动解雇的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终止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
    2023-05-07
    496人看过
  • 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试用期未被录取是否可以补偿?
    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中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试用期的常见问题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
    2023-08-06
    15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1、按照劳动保障部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件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文)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以《规定》废止时间(2001年10月19日)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2、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苏劳社法〔2002〕2号文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生活补助费支付问题,仍按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3、关于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的计发标准,仍按原江苏省
    2023-06-05
    75人看过
  • 如何处理被辞退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1、辞退职工经济补偿税收规定《关于对补偿所得征收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次性征收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补偿所得(财税[2001]157号)均对辞退职工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作出规定。(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其他补贴,所得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可以作为一次数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平均。具体平均法是:将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所得除以在企业工作年限,以商为其月工资薪金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企业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二)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所得
    2023-05-08
    13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问题的争议焦点
    在《劳动合同法》的整个立法过程中,经济补偿金问题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也要支付补偿金。依照我国1994年《劳动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主观过错外,基本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约定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出现了劳动关系长期化与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矛盾后,希望通过补偿金制度予以校正的呼声渐高。围绕着终止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出现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法》的制度安排是恰当的,合同终止没有必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作为劳动法上的独特制度在现行劳动立法上的适用领域主要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应该说适用范围的厘定还是比较准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将经济补偿金扩展适用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虽然突出保护了劳动者和有可能实现预期的克服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但有违合同期限和效力原理,造成经济补偿金的变异,而且无疑加重了用人
    2023-06-10
    139人看过
  • 离职人员经济补偿未申请免税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2001-09-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
    2023-06-07
    178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的个税缴纳问题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
    2023-03-23
    237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问题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3-03-01
    336人看过
  • 关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问题
    受贿5000以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5000元以上,为谋取利益个人行贿10000元以上,单位行贿200000元以上,相关人员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0000元以上等多种情形。一、单位行贿罪犯罪立案标准单位行贿罪在满足以下情形是应当立案的: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并且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或者向3人以上行贿,或者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情形的。二、经济犯罪的金额是多少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3、为谋取不正
    2023-03-22
    389人看过
  • 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2号颁布时间:1997.05.07广东省劳动厅:你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粤劳关[1997]7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对于获批准出境定居的职工,享受的一次性离职费不属于《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侨属、侨眷获批准出境定居的,其一次性离职费的支付,仍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78〕侨内字第512号)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国内其他职工,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2023-06-10
    258人看过
  • 拆迁补偿问题是否属于经济纠纷的范畴?
    拆迁补偿属于经济纠纷。经济纠纷指的是经济管理和协作纠纷。是存在经济组织的隶属关系而地位不平等的个人和其所在的经济组织之间、下级组织和其上级的组织之间或者是依照法律依照合同结成了经济协作性的隶属关系的不同的经济组织之间,基于经济的利益关系和组织管理的职责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吗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是民事诉讼的范围。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
    2023-07-03
    4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终止前辞职经济补偿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终止前经济补偿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十年的;(三)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未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得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即使在十年工作期间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服务年限也应连续计算,因为在同一目标企业工作十年的事实不能改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
    2023-05-07
    251人看过
  • 辞退员工补偿的相关问题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
    2023-07-05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关于员工试用期经济补偿金的辞退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仲裁辞退经济补偿金的相关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8
      只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仲裁委就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
    • 经济法问题关于代理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法院审判是讲究的是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就是在有证据佐证下的一种逻辑推理,因为客观事实已随时间的流逝不可能重现了,所以只有根据相关证据来证明当时所发生的法律事实来判案。
    • 经济补偿金双倍补偿的相关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无理由单方面给你下离职通知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 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关于末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6
      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特定的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报酬补偿。依据我国现行法规,用人单位自聘用员工开始后的第一个月起,直至员工离职的第一个月,如果未能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每满一个月需向员工支付其工资的两倍。注意,这里指的是每月都应支付两倍的工资,而不仅仅只在某个固定的时段内。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聘用员工到岗工作之后的一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仍未与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