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工生育期间降低其工资违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14:09 113 人看过

申诉方:方某,女,29岁,某公司职工

被诉方: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男,48岁,公司经理

方某系公司职工,1993年公司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方某响应公司晚婚晚育的号召,1993年28岁时结婚,同年怀孕。1994年生有一女。在方某怀孕,生育期间公司以其不能按时出勤为由降了一级工资,在方某休产假期间只发给方某基本工资的80%生活费。对此方某不服,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1992年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后,在承包条件中规定,职工必须完成规定的生产定额,完不成任务扣发工资,超额完成任务给予奖励。方某在怀孕后期已不适宜从事原来加工工作,曾提出能否调整其工作,公司以人手紧张安排不开未予调动,并以经常请假为由扣发方某部分工资。方某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只发给80%生活费,公司理由是承包了不同于过去,公司有权决定工资。

[处理结果]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无效后,作出如下裁决:

(1)公司在方某怀孕和休产假期间扣发工资,只发基本生活费的作法是违法的,必须纠正。补发方某在怀孕期间因检查身体而被扣发的工资。在方某产假期间按原标准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并发给各项国家规定补贴。

(2)仲裁费60元由公司承担。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公司在本争议中违反了上述两条规定,其决定是违法的。所以仲裁委的仲裁是正确的。有些企业借改革之机,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不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为自主经营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约束,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在孕期和哺乳期降低女职工工资合法吗
    婚姻,生育是女方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变相剥夺女方的这个基本权利。妇女在妊娠期、分娩期、哺乳期受到特殊保护,具体包括以下保障制度。(1)任何部门都不得因妊娠、产假、哺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工资,退休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任何部门都是指我国国内任何使用者,包括各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经济组织等,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中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等。(2)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3)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工资如何发放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按照
    2023-08-18
    440人看过
  •  女性在生育期是否享受工资?
    正规用人单位在员工生育期间通常会提供工资福利,但发放方式需遵循公司制度。生育期间的工资发放因公司制度不同存在差异。若女性员工生育前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若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公司发放工资。正规的用人单位在员工生育期间通常会提供工资福利,但具体发放方式需根据公司制度而定。因为每个公司的工资制度都不同,所以生育期间的工资发放也会存在差异。如果女性在生孩子前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的工作就是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如果没有参加,就由公司发放工资。 正 规 用 人 单 位 的 工 资 制 度 差 异根据问题,我们需要回答关于工资制度的内容。首先,工资制度包括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其他有关事项。其次,根据其特征不同,工资制度可分为工资等级制度、工资升级制度、工资定级
    2023-10-08
    126人看过
  • 如何在合同期内降低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违法用人行为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贴。我国法律一般称之为“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称之为“辞退补偿”,俄罗斯《劳动法》称之为“辞退补偿”。我国《劳动法》和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违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不同:(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应当按照当地工资的25%支付额外工资
    2023-05-07
    418人看过
  • 女职工结婚能降低工资吗?
    女职工结婚不能降低工资,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一、孕期的工资单位应该如何支付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二、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三、哺乳期女职工有几种待遇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1、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待遇;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3、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
    2023-03-27
    77人看过
  •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的如何处理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因此,对于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职工,会出现生育津贴低于其本人产假前工资的情形,有些地方,如北京、广东都明确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女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做出了规定,即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女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规定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百分之百报销。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
    2023-07-23
    402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应当全额支付
    王某是昌乐县某公司职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若王某生育,产假3个月,工资按约定工资的60%支付。2010年8月1日,王某因生育开始休假,公司遂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王某工资的60%支付其产假工资。2010年11月1日,公司与小王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2011年2月,小王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产假差额工资3600元。庭审中,公司认为王某休产假,没有给单位创造劳动价值,也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不应当享受全额工资。另外,公司是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王某产假工资,现在王某起诉是不诚信的表现。仲裁庭审理后认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
    2023-04-25
    195人看过
  • 女职工因生育下岗待工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女职工因生育下岗待工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照发原工资。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一、佛山生育津贴多久到账一般一个月内到账。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二、什么叫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除生育津贴之外,还享有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享有的是社会保险待遇——生
    2023-02-27
    248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违法单位可否扣发工资?
    不可以。首先,违法生育与劳动合同属于两种法律关系。其次,公司不得借口非法生育克扣你的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生育津贴的作用1、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2、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3、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
    2023-07-03
    319人看过
  • 女工三期期间公司可以降工资调薪吗
    不可以降工资调薪,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不论是因女职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调整工作岗位,还是因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调整工作岗位,三期女职工绝对不可以被调整工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岗降薪?1、劳动者因疾病或者非因工受伤,经过治疗后不能够从事原工作;2、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原本工作;3、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不适合在原岗位上班的;4、劳动合同上明确约定,公司可以按照约定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公司单方面降工资调薪后,女职工怎么办?1、女职工与公司进行协商,恢复原岗位;2、没有协商一致的,且公司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降薪调岗的,女职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3、公司有工会组织的,可以向工会请求帮忙协商谈判,或者申请仲裁或起诉公司。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女职工也是劳动法保护的对象,若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女职工有权利要求恢复原工资水平,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到劳动仲裁
    2023-08-17
    188人看过
  • 女工“三期”基本工资公司无权擅自降低
    穆红是某公司的销售主管,今年8月初,穆红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岗位虽然仍为销售主管,但公司认为她每天需为孩子哺乳,这或多或少会影响工作,所以决定从8月起至哺乳期结束,对她的基础工资全额发放、职务工资发放三分之二、奖金、津贴和补贴减半发放。穆红虽然辩称:自己并未因哺乳影响工作,且自己享有哺乳期待遇。那么,公司这样的决定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法律人士表示,公司擅自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资,显然是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对女职工三期釆取了保护政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也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穆红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属于基本工资的范围,公司无权擅自降低。对于公司侵犯合法权益的错误做法,穆红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
    2023-06-05
    188人看过
  • 生育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女职工应当知道
    【律师普法】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同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产假工资: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总的来说: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社保机构,而产假工资发放主体是公司。虽然说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企业都会把两者合二为一,不发放产假工资,只发放了生育津贴。但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已经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来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
    2023-06-13
    443人看过
  • 禁止女员工生育违法吗
    一、禁止女员工生育违法吗法条溯源《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专家释法:生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加以限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企业规定女员工工作三年内不准生孩子,显然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无效的。此外,女员工也应当依法享有产假,这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各省的人口与计划
    2023-06-15
    340人看过
  • 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在家工作,工资能不能降低
    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在家工作,工资一般不能降低。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一、疫情期间不上班工资如何支付1.企业停工停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其工资。2.企业停止线下活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企业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可以根据其提供的劳动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
    2023-03-16
    496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期间保障工资有哪些问题
    女职工生育期间有以下权益保障规定:1、《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还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3、《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产前休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根
    2023-08-06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在请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其工资降低或降低其工资及其津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
    • 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可以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降低其基本工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根据国务院第9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则根据劳动部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
    • 女职工不得因其其高级工资降低工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1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妇女在特殊权益期间的工资是否降低或降低其工资,应该依据什么解决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妇女在特殊权益期间工资不讲,待遇不降。 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生育保险,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 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能否以其他原因降低其的劳动报酬、基本工资降低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我现在遇到同样的问题,公司想要辞退我。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17条中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 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女职工的劳动报酬或者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结婚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