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20:44 308 人看过

(一)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在理解举证责任概念的基础上,就会涉及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法条是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则。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但特殊情况下一方提出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即举证责任由一方当事人转换给另一方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散落于民商事领域的多部法律之中,在此做归纳总结

举证责任的分配

在普通借款合同关系中,叶海英只需要提供借据就可以认定王鸿飞尚欠叶海英借款的事实,那么为什么本案再审法院以叶海英未进一步举证证明借款真实发生为由判决叶海英败诉呢

第一,由于本案所述叶海英与王鸿飞之间的借款关系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文化及现行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共同制为通常状态,而财产分别制为特殊形态,也就是说,只有当双方有特殊约定时才可能实行财产分别制。因而,在认定婚内财产的性质时,主张财产分别制或者某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一方应该对其主张负举证责任,若其举证不能,则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从证据法理论看,当提出证据的相对方提出的辩解事由能够使普通人对该证据证明的事实主张产生合理怀疑时,提出证据的一方应就其主张进一步补强证据,否则应该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就本案而言,叶海英提出其出借巨额款项给王鸿飞,并出具了借条,但由于其所述借款关系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叶海英必须另外完成两项举证责任,即其所述借款源自其个人财产并且用于王鸿飞个人事务。此外,在王鸿飞对该借款发生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怀疑后,叶海英应该进一步对其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补强。而叶海英在出具借条后,并不能提供所述借款的具体来源,当王鸿飞对该借款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怀疑后,也不能就其主张进一步补强证据,故而叶海英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合法原则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一)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基于一定价值取向的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大于有罪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推定无罪。无罪推定的目标是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保护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限制无罪人被误判有罪的可能性。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价值取向。当前,人们在理解和贯彻无罪推定原则时,仍然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将无罪推定原则束之高阁,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失去作用。这种倾向主要存在于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思想中。由于受传统司法观念的影响,一些司法人员在实践中遇到疑案时无法坚决贯彻无罪推定的精神,不是无罪,而是从轻。另一种倾向是过度提高无罪推定原则的地位。比如有人认为这是刑事司法制度中保护人权最重要的原则,应该写入宪法;甚至有人认为,侦查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审判前不应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因为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视
    2023-08-08
    241人看过
  • 举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的注意事项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建立在近代民法典的法律形式主义基础上的,而现代民法的价值取向是保护弱者、追求实质正义,因而,在法律对举证责任分配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当其分配规范违反了现代民法的价值取向时,法官有权在个案依自由裁量权对实体法分配了的举证责任规定进行修正。这就产生了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原于古罗马的“诚信诉讼”,它赋予法官以诚信和公平正义原则裁判案件的权力。因为成文法国家都会面临同样一个尴尬的境况;法律的相对滞后不能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情况予以全面涵括。这种局限性不仅体现在实体法上,在程序法上亦大量存在,尤其在证据制度上;由于法官无法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完全采用法定主义,因此,法官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其分配行为的原则。这无疑是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的依据,对克服成文法局限性有重大的意义。而公平原则顾名思义是公正、平
    2023-06-02
    230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分配仍较原则,对于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自由裁量权缺乏约束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这一规定比较笼统,操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比较多。因此,民事证据规定对此举证原则予以细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规定合同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具体的举证事项的承担作出规定,应该理解为这样的规定只适用于这两类案件中,我们认为,既然对具体类型的案件的分配原则作了明确,就应该尽可能细地多列举各种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类型的具体分配原则。一、运输毒品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无罪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由举证人承担不利后果。运输毒品案如果证据不足够的话是很难被判刑的,因此想要追究该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话是比较困难的,最好是能够一开始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
    2023-06-21
    348人看过
  • 对大陆法系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考察
    罗马法上关于举证责任的观念和思想是民事举证责任的源头,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虽未形成具体的标准,但也提供了一些具有高度包容性的原则。通过考察罗马法学家在法学文献和论著中的论述,我们可以将罗马法上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概括为:原告作为诉讼主张的肯定者,应负举证责任,被告作为诉讼主张的否定者,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是由一方当事人来承担的,而且固定由处于肯定者地位的原告承担,因此,无论原告主张怎样的实体请求,只要进入诉讼程序,作为主张的肯定者,原告就得负举证责任。这就是罗马法上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实质。②在罗马法之后,以德国为首的大陆法系国家先后创立了众多的举证责任分配学说,如:待证事实分类说(该说是将事实按某种标准加以分类,以明确双方当事人对哪些事实须承担举证责任,对哪些事实无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范说(该学说是德国学者罗森贝格创立的,他认为每一方当事人均必须对其有利的法律规范的前提条件加
    2023-06-06
    199人看过
  • 实施前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实施前举证责任的分配实施前举证责任的分配,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要举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具有损害结果,即可完成举证。而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患者损害与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如医疗机构无法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民事举证责任要遵循什么原则民事举证责任要遵循以下原则:1.当事人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三、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
    2023-06-06
    337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要求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上对证据材料名称、份数、页数及其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时依照对该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材料副本。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l)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2023-06-06
    346人看过
  • 延期举证申请规定有哪些,责任分配标准是什么?
    一、延期举证申请规定有哪些?1、证据迟交迫使法院两次开庭安国李某,因为交通事故,将撞伤他的司机和车辆所属的运输集团告上法庭。安国市法院对该案立案并安排开庭审理,并在开庭前通知李某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但在今年3月份第一次庭审对医疗费方面的证据进行质证时,李某提供的证据却只有医疗费票据,而没有其住院治疗的病历及诊断证明等关键证据。对明明有证据却没有在举证期内提交,李某代理人的说法是“工作疏忽,没有想到”,并向法庭提出在庭审后十日内提交。为查实新递交证据的真伪,法院不得不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质证。2、逾期举证理由不足被罚款根据新修订的民诉法规定,安国市法院认为,在这起案件中,病历和诊断证明是原告治疗费用方面的重要证据,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取得,并可以提交法庭,其代理人所说的“工作疏忽”不能成为逾期提交的正当理由。考虑到逾期提交的该部分证据对案件的认定起到关键作用,法院应该予以采纳。但
    2024-02-04
    142人看过
  • 要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分配证明责任。
    一是要在审理疑似涉赌的民间借贷纠纷时本应从严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实行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驳借贷关系主张赌博债务并举证证明,当被告举证达到引起合理怀疑的程度时,可将举证责任转而分配给原告。二是要强调原告的出庭及真实充分陈述义务,原告未到庭的,若无正当理由一般应予中止审理另外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应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详细经过包括给钱与出具欠条的详细经过、先后顺序及其他细节劳动仲裁证据规则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结合的规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
    2023-08-17
    201人看过
  • 受贿罪举证责任分配怎么规定
    一、受贿罪举证责任分配怎么规定在受贿罪的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主要集中于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院来负责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是否成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诉类案件,检察院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对其涉及受贿的具体事实、情节以及主观故意等方面的证明。然而,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辩护权,他们并不需要自行证明自己的清白。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证据。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应当宣告无罪,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二、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受贿罪司法解释,倘若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均将被判定触犯该项罪行。当涉及到个人职务待遇时,其违反相关规定并实施不当行为也将视
    2024-07-29
    281人看过
  • 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现状
    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民事诉讼法对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是我国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条文设定了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即:(1)当事人双方都应负担举证责任;(2)谁主张事实,谁举证。就是说无论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谁主张一定的事实(包括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谁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事实。2.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倒置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及科技的发达,各类案件的情况日益复杂化,如果一成不变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来分配举证责任,结果往往会损害公平。具体来讲,在一些不法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中,如公害、医疗过失诉讼等,由于被害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造成原告对被告的故意、过失、因果关系的存在等事实的举证相当困难或不可能。如果按照一般举证规则要求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话。被害人的
    2023-06-06
    125人看过
  • 患者举证责任有哪些?举证责任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患者举证责任有哪些?患者举证责任如下:1.医患关系。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2.损害后果。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损害后果表现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医疗费等有效票据、误工证明、鉴定意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3.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患者应当承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二、举证责任的影响因素有哪些举证责任的影响因素如下:1、法官要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想立法者之所想,(漏洞补充)做立法者之所做(司法立法),与时俱进,客观坚持公平原则。2、客观分析案件情况,看当事人是否报有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3、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举
    2023-06-22
    170人看过
  • 最新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一、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由来举证责任倒置理论产生于德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工业革命时期,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大规模的环境污染问题,医疗事故引起的伤害赔偿问题等案件,对此如果沿用旧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受害者显失公平。但又缺乏新的原则,因此,法官们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借助法律赋予自己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加害人承担。德国法院对于执行专门职业者违反一定的执业义务中,经常利用举证责任转换的方法,使加害人对其行为无故意,过失的事实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无因果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对于举证责任
    2023-04-25
    205人看过
  • 自书遗嘱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自书遗嘱继承中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一)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主张遗嘱继承首先要证明遗嘱确实存在、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出具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紧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等。如果对方提出遗嘱是伪造的,比如自书遗嘱上的签名不是被继承人本人签字,认为遗嘱是真实的当事人需要对遗嘱是否真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说提供笔迹鉴定报告。(二)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后,如果对方对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提出异议、意思表示受限制提出异议,或者提出遗嘱系篡改,提出此主张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比如提供立遗嘱人患有相应疾病的医学证明。(三)多份遗嘱的效力若立遗嘱人留下多份遗嘱,且内容不一致,遗嘱的订立和遗嘱成立的时间有关,如果继承人因遗嘱成立日期发生争议,对主张根据某遗嘱进行继承的当事人要对遗嘱订立日期负有举证责任。二、法定继承中存在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一)继承人身份的确认如果继承人系被
    2023-02-23
    363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举证责任以及责任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一、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运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情况比较复杂,由于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是地位平等的,他们都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条件了解案件事实的真相,在收集证据、调查证据、提供证据等方面,双方当事人面临着同样的机遇。因而,在有的案件中,可能主要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而在有的案件中,可能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或者有的案件,原告和被告承担相等的举证责任。民事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或称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②结果又称举证责任。行为责任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为避免承担败诉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这种责任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移动,它只有先后之分,并无独家承担之果。在实践中,一般是原告先提供证据,随后被
    2023-04-27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同时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 医疗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条规定有以下三层含义:第一,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
    • 什么是举证责任的分配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4
      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对此,行政赔偿诉讼不能完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5条都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
    • 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医疗事故的诉讼】医疗事故侵权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项事实,较易于证明。但对于第、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
    • 表见证明的举证责任分配责任如何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8
      行为人若推翻人民法院依据经验法则所确立的表见事实,必须就该事件的通常经过,具有其他相反事由的事实存在,提出反证,使法官对此反证事实具有初步表面可信情形,从而对表见事实产生合理怀疑,对表见事实承担举证负担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再就该事件的内容加以说明或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