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主办单位的偿债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5:31:44 83 人看过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一场找不着主办单位的展会

第二届中国(北京)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在其招展书上主动写出主办单位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然而该协会负责人却声明,我们没做它的主办单位,我们与此展会没有关系。

找不着主办单位的展会

昨天,5月10日,第二届中国(北京)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开幕,记者发现,在国展中心的1号馆里,五个展览会扎堆举办,除广告展外,还同期举办了北京国际大屏幕显示设备展览会暨户外媒体推广展览会、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印刷包装工业展览会、北京印前印后及印刷技术设备展览会、北京包装工业展览会,这几个展览会由同一家公司———北京XX展览服务公司承办。然而,这个以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为主导的展览却找不到自己的主办单位。

涉嫌盗用主办单位名义招展在2003年北京XX展览服务公司承办的第一届北京国际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上,该公司就在其招展广告上清楚地写着主办单位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在XX公司2004年的本届展会(2004中国(北京)第二届国际广告四新展览会)网络宣传中,也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写称为展会的主办单位,然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却在2004年2月20日发表郑重声明,声明2004年5月10日-12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中国(北京)第二届国际广告四新展览会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没有任何关系,系承办单位盗用协会名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在采访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副会长张先生时,他对记者说:在北京举办的有关国际广告展览中,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只参与主办了由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公司承办的国际广告新媒体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展示交易会(以下称四新展),其它在北京举办的广告展览会均和我会没有关系,我们和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共同主办的国际广告新媒体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展示交易会,至今已成功地举办了十届,在国内十大名牌展览会排名中,我们主办的四新展排名第八,正是由于这种品牌效应,有一些单位冒用我单位的名誉,进行招商招展,侵犯了我会的名誉。我们已经致函给第二届中国(北京)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组委会,要求他们给予此事一个说明,但至今他们也没有给我们答复。

在第二届中国(北京)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上,记者在其摆在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门口的广告牌上只看到主办单位的名字———北京XX展览服务公司,却没有打上其主办单位的名字。但是,记者在网络搜索中发现,该公司在其最近的宣传中标出主办单位是iai国际广告研究所、北京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但在以前的宣传中其主办单位还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记者4月30日打电话到北京XX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时,一位张姓小姐对记者询问展会主办单位情况却含混其辞,避而不谈其主办单位是哪家,只说展会大约有4000平米左右,当记者追问其展会的主办单位是不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时,这位小姐只说:嗯,到时候他们都会到展会上来,在组委会旁边设有他们的办公处。然后又似乎有些警觉地问:你问这些干什么,到时候你去参观就是了。然而,5月10日上午,记者在第二届广告展的展馆里不但没有找到张小姐所说的举办单位的办公处,甚至连组委会的办公处也无从寻找。展馆门口负责发放参观证的小姐对展会的情况一无所知,只告诉记者不知道,会刊没印好展会名称呼唤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薛XX,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十届国际广告新媒体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展示交易会,催生了一个大产业,同时带动进出口的全面发展。她对国际广告四新展有着深厚的感情,她说:我是在1993年与业界人士一起来策划确定举办国际广告四新展,我们用了一年时间进行国内国际市场调研,并与多个国家相关部门和企业,为此花费了大量时间、人力、物力来做前期市场调研。我们于1994年正式举办第一届国际广告四新展,我在1996年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展会注册,但只是进行了会标注册,而展会的名字得不到保护,我认为这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空白,我们的展会的名字不能得到注册。从第一届国际广告四新展以来的十年间,全国共办起了35个相类似的广告展览会,其中与我们办的展会名称一样的就多达十几个。一些小的公司招来五六十家企业就办起展览,这完全是模仿我们的展会。

对于展会名字不能注册,薛XX倒是看得很开,她说:我要把自己的展会办好,把展会办得强人一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护自己展会的品牌。对于市场正当的竞争我是不怕的,我们可以凭实力说话,第二届中国(北京)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是盗用我们展会的主办方的名字,我不能容忍这种盗用主办单位的名字,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据了解,由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国际广告四新展自1994年起已成功举办了10届,是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广告制作行业展览会。可以说,四新展十年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广告制作业的发展历程。根据2003年国际广告四新展参展商资料显示,近40%的参展公司成立的时间在5年以下,他们在四新展的帮助下,92%的公司获得了业务增长,更有33%的公司业务达到迅速增长。尽管去展会受到sars疫情影响,展会仍达15000多平方米,约400多个参展摊位,是历届中规模较大的一次。

薛XX说:我们的展会本身特别注重维权问题,我们为参展商制作了详细的服务手册,与参展商签订保证书,保证参展展品及使用的软、硬件不存在侵犯他人产品的知识产权的情况。让参加展会的企业感觉到我们的展会安全,觉得展会组织单位是一个负责任的单位。第二届中国(北京)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组委会盗用我们国际广告四新展主办单位的名义,给我们展会造成了很多损失,使我们的参展商分不清到底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主办了哪一个展会,我们的国际广告四新展在组织展览中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印制了详细的招展书、精美的会刊、详实的参展商服务手册和展会调查表,绝不像有的公司仅仅用一张纸来招商招展。由于另一个展会的不实宣传,导致我们的一些老客户分不清哪个是我们的展会,误报参加了别人的展会。作为董事长,我必须对我的股东负责,把此事彻察清楚,我们要求对这一侵犯我们展会主办单位的情况,必须给予我们一个明确的解释,我们对此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记者拨通了第二届中国(北京)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组委会北京XX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吴静的手机,但不是无法接通就是因音质问题无法通话。在国展1号展厅里,五个不同的展会拼满了1号馆一层一半的展厅,广告、印刷、包装机械林林总总,搞得观众不知要看什么。

中国展览市场亟待净化具有近二十年办展经验的薛XX对于目前中国展览市场状况有着深刻的认识,她说:现在我国的展会为何频繁发生各种纠纷,目前国内的展会存在着重复办展、无续竞争、竞相压价、资源分散、肆意侵权等问题,为什么会存在这一问题

第一,国家立法部门对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应该进一步完善。应该把知识产权保护扩展到会展领域,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还远不能涵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会展业也是国家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立法部门应该对会展业有所关注,比如我们的展会名称为什么不能得到保护,展会名称也像一本书的名字一样,也是知识产权的范畴,为什么得不到保护呢。

第二,审批机构多头审批。我国的展会审批机构太多,一些展会在一处审批机构得不到审批,换一个地方就得以批准。目前我国相同展会太多,一些汽车展、家具展每年多达三、四十个。以后的主要审批机构能否进行联网审批,对于同类展会把紧关,进行分片、分区域或者在重点城市办展,不能在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都办展,办相同的展,这和审批多头审批有一定的关系。

第三,我国目前没有全国性的展览协会。一些同类展会应该由全国性展览协会进行组织协调,在地方上可能有展览协会,但是地方的协调能力有限,没有涵盖全国的能力。

第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地方政府搞政绩工程,盲目搞投资,抓会展经济,到处建展馆,建完展馆没有展会,最后不管什么展会拉来就办,来者不拒,搞乱了市场。

第五,展馆受利益驱动接纳展会。目前国内很多展馆受利益驱动广接展会,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展馆,在半年之内对同一体裁的展会,应该考虑是否接纳。在半年之内,相同名字、又在相同展馆举办,这会带来多大的负作用,办展企业又会产生多大的内耗。我认为,在半年之内,相同体裁的展会,承接展馆应该慎重考虑。就像我们这两个广告展,一个5月办展,一个8月办展,展馆一方是否应该进行审核把关接纳。在目前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作为负责任的展馆应该对办展机构进行手续和资质审核,对主办方进行资格认证。

第六,主办单位应该进行有序竞争。一些不负责的单位为了利益,无序竞争,卖批件,卖出批件后,不再过问展会情况。目前这六个方面是影响中国展览市场的主要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能得以解决,各部门加强自律,形成合力,我认为就能净化展览市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单位犯罪追究何人的责任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3.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在通常情况下,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1.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尚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符合犯罪的实际情况。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
    2023-03-11
    470人看过
  •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
    我国针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遵循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表现在一方面对单位处罚金,另一方面对相关人员判处刑罚。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和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有:1、原则上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双罚例外时,单罚:即仅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3、对犯罪单位本身判处刑罚:只能判处罚金刑。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打着单位的幌子,行个人犯罪之实)——单位本身不具有合法性。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本身虽具有合法性,但主要是实施犯罪活动。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此种情形下,利益并没有归单位所有,因此,不成立单位犯罪。一、
    2023-03-05
    149人看过
  • 单位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法律明确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可以追究单位刑事责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存在单位犯罪的,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未明确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不得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一、在我国诈骗罪是不是单位犯罪在我国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普通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的。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实施诈骗的行为屡屡发生,但是,由于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诈骗罪的主体,导致这类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因素。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二、挂名法人代表的下场根据我国相
    2023-03-13
    321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责任的追究程序
    单位行贿罪追究责任,具体如下:1、数额较大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财产的,依照规定处罚;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的量刑对单位行贿罪判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个人假借单位名义,为个人利益而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应以自然人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2023-07-02
    345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怎样追究责任
    中国对对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标准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行贿罪进行处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行贿罪最低立案标准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
    2023-06-22
    258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怎么追究责任
    构成单位行贿罪的责任追究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行贿罪怎么判刑构成对单位行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对单位行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
    2023-07-31
    259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只是从犯罪主体范围方面进行了描述,而从概念揭示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来看,这远没有揭示单位犯罪概念的深刻内涵,但同时它又为单位犯罪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探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正因为如此,学理界关于单位犯罪概念的学说是仁
    • 单位可以追究你的责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算违约,但是不用担心,违约也不一定对你有坏处的(经济上的).一般来说,只要你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30天之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况的,可能对你不利: 1、单位为你进行了技能培训。并支付了比较高的培训费用, 2、在签定合同时,单位同时和你“约定服务年限”的附属协议。也就是说,不是以上2种情况,你不到时间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违约,是不会对你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
    • 事故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
    • 建设单位能否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区分:建设单位虽然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总承包单位和分包
    • 单位犯罪公司会追究直接责任的主管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单位犯罪是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追责的,刑法对于单位犯罪主要还是采用两罚制的。 所谓的两罚制就是既判处罚金,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这里的相关人员主要就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和单位犯罪行为有直接关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