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于6月11日刊出《“小产权房”热销京城》一文后,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管理者的无奈?
6月18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6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一些打着新农村建设或新村建设的名义,进行违规开发建设的现象屡屡出现。它们对外销售则打着“乡产权”、“小产权”的幌子。“这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而购买者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安家盛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16日,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144栋乡产权别墅被拆掉85栋,其余均被没收,另有3名涉案人员被羁押,原因是“这些项目为违法建筑”。
“这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购买小产权房确实比较危险,因为有关项目都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甚至连规划都没有做。”26日,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据其介绍,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小产权房停工或拆除,如今年年初,石家庄市就曾对郊区的小产权房进行了清理。
“但一般而言,城市郊区管理比较乱,涉及到国土部门、农业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等。谁都管,又谁都不管,比如建设项目要全部纳入规划区,但目前的农业规划就不纳入建设规划,这就为清理带来一定的难度。”该负责人说。
对于北京市的举动,该负责人表示,从宏观的角度讲,建设部作为国务院职能部门肯定要做一些风险提示,“但具体管理和工作还是要地方政府来做。需要部门间的多方协调才能够解决。”
建设部的“风险提示”发布后,房地产商任志强(任志强博客任志强新闻)称:“建设部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管理,而不是仅仅做出‘风险提示’,这种用新闻发布方式提出的‘风险提示’表现出的是法律的混乱与苍白,显示出建设部无权管理的无奈。”
难以抑制的买卖冲动
“虽然我也看到有关小产权房的风险提示,但面对高房价,也只能暂时选择小产权了。”刚刚硕士毕业、留到北京一所学校工作的宋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单纯从居住的功能考虑,小产权房对我很合适,价格便宜,环境也好。虽然我是律师,也知道它没有产权证,但我仍会选择小产权房。”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秦兵博客秦兵新闻)说。
“我没有见到建设部的风险提示。”6月22日,当记者再次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张家湾镇西定福庄村附近的小产权楼盘—“环湖小镇”时,一位销售人员对记者说。“最近一些媒体对小产权的报道比较多,我们也听到了一些对小产权不利的消息,但我们并不是太担心。毕竟有市场需求,老百姓还是需要小产权的房子。这有什么不好呢?”该销售人员对记者说。随后,记者再次致电通州区张家湾镇太玉园小区售楼处了解情况,该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太玉园的房子已经基本销售完了,“现在已经不卖了。至于有无风险,你应该问购房者自己。”该销售人员随后挂了电话。而就在两个星期前,记者从该处了解到,该楼盘的三期刚刚开盘不久,到年底将有四栋楼开盘。
“同情”小产权
伴随着人们对“小产权房”风险的担忧,支持“小产权房”的呼声也此起彼伏。
“‘小产权房’的存在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既然政府部门没有明令禁止,为什么不给小产权一个合法的名份呢?这样尴尬的地位,对政府、对我们购房者都没有好处啊。”宋先生对记者说。
“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也是一片好意,但这种‘提示’就有点像当初民工潮初起时,村支书劝导一群试图脱离村管而要进城打工的小青年安心务农一样,话虽语重心长,底气却不够,产生不了多大效力。”网上一位网友这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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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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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购房风险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11(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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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小产权房风险有哪些,购买小产权房风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6“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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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购买风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6“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对于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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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购房(自建)小产权房时会有哪些风险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8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 购买了小产权房的风险: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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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产权房有何风险,小产权房产风险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03-01第一,“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