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商业秘密保护概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41:09 385 人看过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其主要法律依据是1993年通过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十条明确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侵犯商业秘密的类型。该法第20条和第25条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1997年,为有效遏制日益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新修订的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并规定了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因此,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以《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支撑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体系。虽然有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有力的惩罚手段,但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却在逐年增多,日本的商业秘密保护状况不容乐观。日本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34年制定,以满足《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25年)海牙修正案的需要。但直到1990年,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获取、使用和泄露才被列为损害赔偿和停止侵权的对象。2003年,通过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将非法使用和泄露商业秘密作为处罚对象。制定并公布《商业秘密管理指引》,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2005年,日本将使用和披露商业秘密列为刑事处罚对象,以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力度。同年,修订了《商业秘密管理导则》,形成了现行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通过有效的保护手段和企业诚信道德素质的培养,日本侵犯商业秘密的发生率相对较低,这是2003年仅有的一次,远远低于我国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权利人保密”。通过这一规定不难看出,只有技术信息或业务信息同时具备1项非公共知识;2价值观;三。实用性;只有这样,保密才能成为商业秘密并受法律保护

非公共知识:任何公共领域的信息和技术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不能被任何人独占使用,否则将阻碍经济和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对于这种技术和信息,任何人都不需要他人的许可就可以自由使用。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商业秘密,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就必须是公众所不知道的。这里不为公众所知是相对的意思。在职权范围内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另外,对于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人,鉴定人可以通过合同和工作需要获取商业秘密,不影响商业秘密的属性。不为公众所知意味着不能通过公共渠道直接获得。这里的公众不仅指一般消费者,还包括同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如果某一信息或技术可能不为一般消费者和公众所知,但为同一行业的所有从业者所熟知,则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的两种保护方法
    一、深度保护方法(DetailedProtectionApproach)该方法完全依据“商业秘密泄密和保护原理”,以针对每一项商业秘密资产的风险评估为基础,建立完整、详细、适用的泄密风险控制体系,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商业秘密的保护原理,我们知道商业秘密保护的实质是降低泄密的风险,也就是控制泄密风险的三个要素。降低泄密风险的流程和具体方法步骤如下:1.保护流程:2.商业秘密深度保护具体步骤(1)识别泄密风险识别全部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分级识别可能的威胁识别存在的薄弱点(2)泄密风险分析分析威胁利用薄弱点造成泄密的可能性分析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后的影响(3)泄密风险评价评价泄密风险的大小(4)泄密风险判断判断泄密风险是否在可允许范围之内(5)确定处置泄密风险的方式对识别出来的泄密风险,要确定处置风险的方式,如果风险低且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可以接受风险,维持原有控制,如果风险超过允许的接受准则
    2023-05-05
    483人看过
  • 商业秘密概念是什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有哪些
    商业秘密概念是什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有哪些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其范围来看,它包括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也不一样,它不是靠外在法律的强制和法律的保护,而是靠企业自身内在的保密程度。只要能够长久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时,可以同时或单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予以保护:(一)劳动法保护用“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模式来实现,因为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企业要求既要少花钱又要长期有效,只能这样做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二)其他行政法保护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
    2023-03-01
    140人看过
  • 商业秘密概念是什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其范围来看,它包括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也不一样,它不是靠外在法律的强制和法律的保护,而是靠企业自身内在的保密程度。只要能够长久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时,可以同时或单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予以保护:(一)劳动法保护用“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模式来实现,因为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企业要求既要少花钱又要长期有效,只能这样做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二)其他行政法保护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指公安和
    2023-02-17
    159人看过
  • 商业秘密概念是什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其范围来看,它包括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也不一样,它不是靠外在法律的强制和法律的保护,而是靠企业自身内在的保密程度。只要能够长久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时,可以同时或单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予以保护:(一)劳动法保护用“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模式来实现,因为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企业要求既要少花钱又要长期有效,只能这样做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二)其他行政法保护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指公安和
    2023-04-30
    35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的秘密收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商业秘密的民法保护,简称民法保护;二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三是商业秘密的行政法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四是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即刑法保护。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一种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行政法和刑法的保护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有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对(或从事)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负有法律义务,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依据首先,民法对对外经济交往的保护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交流,就不可能进行贸易。作为营利性组织,企业的目的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企业有必要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经济交往。但也正是因为通信的存在,所以伴随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一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何种通信方式,只要存在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都会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
    2023-05-07
    67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秘笈”
    企业如何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我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保护可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民法保护;第二类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第三类是行政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第四类是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刑法保护。企业建立内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一种作为的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保护的规定。对行政法和刑法保护则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的商业秘密的法定义务,而为了(或者从事了)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一般不能成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适用的依据。一、民法的保护对外经济交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交往,就不可能进行交易。企业作为营利组织的目的就不能实现,所以,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经济交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也正因为交往的存在,所以伴生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种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即不管从事何种交
    2023-04-30
    95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商业秘密保护
    相关咨询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4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特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 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竞业秘密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2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怎么保护商业秘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11
      1、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2年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是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就业,劳动者本人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2、一些商业秘密的泄漏,有时是因为不注重废旧秘密载体的管理,除了正规的文件、资料外,商业秘密还普遍存在于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以及工业垃圾等废旧载体中,最易被忽略。企业需要加强管理和清理,减少资料外泄的可能。 3、向工商行政管理
    • 商业秘密保护实施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一是加强门卫制度的门卫设防。对于来访者,验证身份,询问来访原因,防止无关人员,尤其是竞争对手随意进入公司。建立登记制度,必要时寄存包和袋子。如果条件允许来访者穿识别制服,会引起员工的注意;严禁来访者进入保密区域。二是加强保密区域管理,建立内部监控设施和防盗系统,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保密区域,如技术部、产品开发部、数据室等高度保密区域。严禁在公司内部串岗,将涉密人员控制在绝对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