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小区物业是否有权禁止小送货的车进入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物业没有权利禁止小送货的车进入,因为这违反了相关法规。通常情况下,小区内是可以允许车辆进入的,但停车位数量不足时,物业有责任管理车辆,以避免车辆过多导致拥堵。小区道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依据相关规定,只有小区业主对小区内的道路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小区内道路对不对外开放,决定权在小区业主。
小区物业没有权利禁止小送货的车进入,这是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小区内是可以允许车辆进入的。不过,如果小区内的停车位数量不足,物业有责任管理车辆,以避免车辆过多导致拥堵。小区道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一般而言归全体业主所有,依据相关规定,只有小区业主对小区内的道路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小区内道路对不对外开放,决定权在小区业主。
小 区 内 道 路 是 否 对 外 开 放 ?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分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而小区内的道路作为公共部分,其归属权应当属于业主。然而,根据《民法典》第275条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管理。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区内的道路是对外开放的,但具体的管理责任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来承担。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管理,但并非完全对外开放。
小区内的道路虽然对外开放,但具体的管理责任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来承担。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管理,但并非完全对外开放。小区物业没有权利禁止小送货的车进入,这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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