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否能被要求出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01:54:57 172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不可以被要求出差的。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工作时间太短,不适合出差。

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不适合接触和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的用人制度,一般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不是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只是用工时间相对比较短。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
    2023-06-05
    46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每月工作天数有要求吗
    没有要求,只要不超出每周24小时的限制即可。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一、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应注意什么1、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具有考察期、适应期、缓冲期的功能,所以法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进一步进行双向选择的权利,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试用期内较为容易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松散、灵活的特点,且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意义并不大,这是《劳动合
    2023-03-01
    323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计件工能否按非全日制用工发放工资?
    是可以的,计件的装卸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按照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
    2023-06-27
    283人看过
  • 山西省非全日制工用工年龄有什么要求
    按《劳动法》规定,只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没有规定用工年龄一定要满十八岁,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2023-06-14
    166人看过
  • 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可否要补偿金
    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可否要补偿金?王女士是一保洁员,和单位签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前几天单位居然通知她终止用工了,向用工单位要求补偿,单位负责人说他们有权不给,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法?点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既然王女士与用人单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则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他们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2023-06-08
    445人看过
  • 员工能否拒绝出差要求?
    一、员工能否拒绝出差要求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一般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二、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出差加班费员工因公出差,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分成如下几种情况:(一)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
    2023-04-28
    43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签署要求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口头达成协议。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口头达成协议。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 非 全 日 制 用 工 劳 动 保 护 有 哪 些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工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2. 休息休假: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与全日制用工一样享
    2023-09-10
    414人看过
  • 小时工是非全日制用工吗
    小时工一般就是指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小时工是非全日制用工吗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022-06-26
    128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能否享受年假
    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通常无法享受带薪年假。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才可以享受带薪年假。采用八小时工作制度的员工才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因此无法享受完整的八小时工作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通常无法享受带薪年假。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才可以享受带薪年假。通常情况下,这类员工采用的是一种八小时工作制度,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因此无法享受完整的八小时工作制度。 非 全 日 制 用 工 能 否 享 受 带 薪 年 假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从事劳动并从用人单位获得劳动报酬的用工形式。而带薪年假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工作年限内,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
    2023-09-07
    289人看过
  • 非全日制职工用工医疗期是否扣除?
    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五章以特别规定的形式规定了非全日制就业形式,其中条文从第68条到第70条。非全日制雇佣形式得到法律认可,因此非全日制雇佣形成的劳动关系成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具有合法的地位,依法享有劳动权益。非全日制职工是否享受失业保险2009年7月,某公路养护公司承包了某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的日常养护、保洁等相关工作。9月,刘某到养护公司从事高速公路保洁工作。工作路段为3公里,工作时间为8:00-12:00或者13:30-17:00,每天清扫一次,如遇下雨、下雪、大雾等天气就休息。工资按小时结算,每半月结算一次。2013年7月,养护公司不再承包相关工作,遂与刘某解除了劳动关系。11月,刘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公路养护公司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笔者认为,非全日制职工不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主要理由为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作为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用工形式以立法形
    2023-08-07
    227人看过
  • 劳务派遣是否可以非全日制用工?
    一、劳务派遣是否可以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定劳务派遣合同。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2、比如常见的保安、保洁、物业维修等,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制度;3、但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必须征求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不得欺骗、欺瞒;4、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和工作单位有任何关联,必须是独立的、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法人公司。《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法规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劳动者个人缴纳,但工伤保险除外,即用工单位不需要为员工缴纳大部分社会保险费。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2023-04-29
    325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在劳动局办理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一)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二)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
    2023-06-18
    130人看过
  • 是否非全日制用工单位说了不算
    基本案情小刘入职后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认为自己是全日制职工,辞职后先申请劳动仲裁,又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他未签劳动合同双倍的工资差额。公司则称,小刘与公司达成的是口头协议,协议以文字补充形式落实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非全日制用工登记表》内。公司还说,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采取口头协议形式,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所以公司不能答应小刘提出的要求。宣武法院经审理,判决公司支付小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5000余元。法官析案线东良法官: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小刘是否为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小刘的公司虽提交了用工登记表,但判断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不应仅根据双方签订的登记表名称,而应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性质、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来定。从
    2023-06-10
    1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以小时计薪?是以非全日制用工为准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3
      非全日制劳动者不是必须按时计算金钱,而是指以小时计算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劳动形式。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
    • 工作全时制与非全日制工作的差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22
      本文将比较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在薪资发放方式、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差异。 1. 薪资发放方式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要结算方式。在这种雇佣关系中,劳动人员每天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平均不得超过四个小时,每周工作总时长累计也不宜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在非全日制用工的环境下,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工资水平向非全日制劳动者支付,但需确保该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所公布的小时
    • 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出差工资应该如何算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
      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出差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
    • 季节工是否算是非全日制用工?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季节工是指按照季节性生产的特点而使用的一种临时工。这主要是指生产季节性比较强,用工期比较集中的企业在生产旺季时招用的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