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有何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5:43:14 52 人看过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房屋租赁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特别是随着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用房投资的增加,其在实务操作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但两者无论是在法律性质上、还是在实务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投资者一定要事先弄明白。

首先,从法律关系构成来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俗称“二房东”)与第三人(即转租的承租人,俗称“三房东“)签订转租合同。如此形成两个既彼此独立、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即房屋产权人(俗称“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本租合同,以及二房东与三房东的转租合同,二房东因此扮演了双重角色,他既要以承租人的身份履行与大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又要以出租人的身份履行与三房东之间的转租合同。

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其次,从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条件来看,二房东无论是转租房屋,还是转让房屋的承租权,均需取得大房东的书面同意,但在书面同意的表现形式上略有不同。转租中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本租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二房东可以转租的条款,二是大房东在本租合同之外另行出具的同意书。而承租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一方(二房东)对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通常不会在合同中先行约定,只能另行取得大房东出具的同意书。

第三,从违反上述前提条件(即二房东没有取得大房东的书面同意)的法律后果来看,转租中,大房东可以直接解除与二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而承租权转让中,大房东只有权宣告二房东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但无权以此为由解除他与二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

第四,转租中,转租合同对于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具体表现在:

1、房屋转租期间,本租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

2、房屋转租期间,本租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3、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最后时限,不得超过本租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而承租权转让后,由于二房东退出本租合同,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租赁关系时,可以不受已经终止的本租合同的约束,重新设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实践中,二房东可以根据其承租房屋(主要是指商铺、写字楼等)的经营状况和自身的资金实力,灵活选取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以谋求更大收益或规避商业风险。比如,二房东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按时支付给大房东租金,但随着商铺的升值,转租租金高于本租租金时,可以考虑转租获取差价。反之,如果二房东经营状况惨淡,已无力或难以支付给大房东租金,则可以考虑以承租权转让的形式“解套”,并有机会获取第三人(承租权受让人)支付的承租权转让费(俗称“顶租费”),以弥补亏空或赚取收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转租相关文章
  • 公有居住房屋能转让承租权吗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权利?1、转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2、转租金的确定权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二、公房承租权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在回答公房是否具有继承权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概念和特点。公有住房承租权是我国计划经济的产物,它主要具
    2023-06-17
    432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什么是转租?转租与租赁转让有何区别?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答: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2023-06-09
    373人看过
  • 房屋承租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转让房屋承租权的定义是:承租人将房屋再次转租给次承租人。租户擅自转租房屋给别人如果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房东是有权解除合同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房屋承租权转让或是交换的条件房屋承租权转让或者交换,承租人须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律师要合理提示伪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转租的前提条件:律师办理房屋转租业务,首先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
    2023-07-29
    487人看过
  • 房屋承租权转让纠纷处理
    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自己承租房屋的权利让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替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的行为。转让承租权按下列程序办理:1: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3: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让承租权的,应当在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前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书面同意。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承租,转让,住房,合同,房屋,签订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父母与他人签订“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未征得女儿同意,并擅自代女儿在合同上签字。23岁女大学生孙崎为捍卫居住权,将父母告上法庭,并要求法院判令此前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最终,孙崎的主张获得了法院的认可。孙崎一家三口居住在上海
    2023-08-17
    55人看过
  • 房屋转租与转让的优劣分析
    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转租转让的一般是使用权,转让转让的是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二者的区别是有没有发生租赁权的移交,转让没有权利移交,只是授权别人使用,转租实际上是租赁权利的转移,你不再享有租赁权。但是,这两项都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转租转让都需要房东的同意。商铺转租转让纠纷判决怎么弄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023-07-05
    369人看过
  • 房屋转租房东不可让租户腾房
    市民问:房屋被转租尚未到期房东可否要求租户腾房?2011年3月30日,我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北京市昌平区某商务办公楼1508号的房屋。合同签订后,我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2011年底,我将上述房屋租给王先生,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未约定租期及转租问题,口头约定了租金为每月2500元,有三个半月的免租期。王先生从我处租得上述房屋后,于2012年2月13日与李先生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自2012年2月22日至2014年2月21日,租金总计57600元。合同签订后,李先生向王先生支付了两年的租金57600元。王先生收取李先生的租金后,向我交付了5个月的房租12500元,其余的租金未向我交付。问:我想要回我的住房,能否让现在居住的李先生腾空住房并赔偿损失?市民蒋先生律师答:租赁合同撤销前承租人可继续居住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典专
    2023-05-03
    294人看过
  • 租赁权转让和转租的不同之处
    1、两者的标的不同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房屋转租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解释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转租针对的是“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前者一般通过分期支付租金来实现,后者一般是一次性给付对价。在转租时,主租赁合同与转租赁合同的租赁条件会有不同,转租可以是租赁标的的全部或
    2023-04-16
    370人看过
  • 公有房屋承租权转让的法律常识
    房屋承租权转让或交换的定义: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一、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一)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二)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四)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五)房屋抵押、典当纠纷。(六)房
    2023-06-25
    452人看过
  • 房屋承租权转让的办理程序
    房屋承租权转让的办理程序如下: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对承租权转让事项达成合意;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关系。一、租房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续签规定,原则上双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一般没有补偿;如果合同中有续签规定,一方不按合同续签,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租赁合同到期,双方关系不存在,只要到期不想续签,就必须提前通知对方,这样的程序是合法的,但如果一方在条款中承担违约责任,就必须补偿对方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二、离婚后房子承租方面要怎么处理离婚时使用房的承租处理如下:(1)双方均主张公房承租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采用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得,并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023-03-29
    426人看过
  • 公房承租权有偿转让过户
    公房转让人持下列材料到公房物业管理科办理过户手续1、书面申请、第二住所证明、公证书、配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契约;2、转让方填写《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申请表》。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补偿费用标准单位: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房屋结构土地级别混合二等、砖木二等及以上结构砖木三等及以下结构成套非成套1-5级2001601006-8级180140100
    2023-04-22
    138人看过
  • 什么叫做承租权转让怎样办理承租权转让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转让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样本经典版本<p>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p><p>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p><p>根据《____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p><p>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路弄(新村)支弄_______号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
    2023-07-23
    251人看过
  • 未经公房承租人同意能否转让承租权?
    公房承租人未经同意能不能转让承租权?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这表明,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处分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意思表示的限制。一般会按以下方法处理:1、如果受让人没有住入系争房屋,共同居住人得知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这一事实后立即提出异议,从维护共同居住人生存利益角度出发,原则上应确认承租人与第三人的转让合同无效;2、如果受让方已入住系争房屋,成为房屋的实际居住人,除特殊情况外,法院一般会判定转让合同有效。星瀚卫新律师建议:对于公房的转让,当事人一定要及时要求自己的权利,并尽量保持在系争房屋的实际居住权,这样有利于后续争取自己的权益。
    2023-04-22
    159人看过
  • 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
    承租,转让,住房,合同,房屋,签订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父母与他人签订“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未征得女儿同意,并擅自代女儿在合同上签字。23岁女大学生孙崎为捍卫居住权,将父母告上法庭,并要求法院判令此前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最终,孙崎的主张获得了法院的认可。孙崎一家三口居住在上海陕西北路的一公有住房内,房屋承租人是孙崎的父亲。因向金某借款20余万元无力归还,孙崎父亲于2004年8月30日与金某的儿子金营签订了《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孙父将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给金营,转让价人民币15万元在孙父拖欠的债务中抵冲。然而,在所签订的合同附件《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一栏中,孙崎父亲代替妻子、女儿签了字。合同签订后,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承租人变更为金营,孙崎母亲也签署了《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同意差价交换证明书》,孙崎的签名则由父亲代签。2007年6月,孙
    2023-06-04
    212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被转让后有权是公租房吗
    公房承租人可以转让使用权,但需满足以下条件:新承租人名下无房,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口,新承租人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的。一、租赁合同中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的标准有:1.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二、北京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有些当事人认为根据户口确定,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在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三、房租到期合同如何处理租
    2023-06-24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转让他人使用的行为。在进行房屋转租前,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 转租合同需要明确转租的时间、租金、租赁用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转租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处理好与原租户的... 更多>

    #房屋转租
    相关咨询
    •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转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房屋租赁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特别是随着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用房投资的增加,其在实务操作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但两者无论是在法律性质上、还是在实务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投资者一定要事先弄明白。首先,从法律关系构成来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俗称“二房东”)与第三人
    • 转租房屋承租人能不能转租房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双方意愿,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 没有转租权的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转租合同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房东当然有权不让转。
    • 转租房是不是就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9
      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另外,转租合同中所规定的转租中使用收益,系以原租赁权范围为限,但经出租人特许者除外。对于转租
    • 房屋承租权转让中涉及的转让手续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房屋承租权转让的定义房屋承租权转让的定义: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承租权转让或交换的条件:房屋承租权转让或者交换,承租人须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委托